


来源:宜春发布
哈喽
小伙伴们
这里是“小布帮你问”
没错
小布又又又来了
最近有很多网友给小布留言
咨询一些问题
今天小布在这里给大家解答一下
↓↓↓
1.
Q
市民留言:邮储银行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A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1.第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主贷方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2.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3.个人信用报告(2个月内有效,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事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及还款流水);4.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银行业务章、申请公积金贷款当月的银行还款流水及贷款余额;6.不动产权情况表(不动产中心出具);7.银行承诺确定该房屋抵押权证未出借,否则无法办理直转。
2
Q
市民留言:为什么外地的公积金不能回来用?
A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宜金发〔2023〕8号)文件规定:“当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时,恢复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前可正常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3
Q
市民留言:非宜春公积金可以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吗?
A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宜金发〔2023〕8号)文件规定:“本地缴存职工和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在宜春市范围内购房的,可申请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省外异地缴存职工不允许申请商转公贷款)。”若您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
来源: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