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论犹太人
“上帝的选民(指犹太人),额上写着他们是耶和华的财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有一种流行的误解——这种误解很可能来自共济会和犹太人的有意散布——使得许多中国人以为马克思是犹太人,其实这是中国人对犹太属性的无知之谈。
犹太不是一个纯一的血缘种族,而是指一种社会身份和一种宗教信仰。信仰就是犹太教,社会身份就是主要从事高利贷活动的犹太银行家。在血缘上,犹太人以母系而非父系作为认同的标志。父亲是犹太人而母亲不是,那么这个子女即非犹太。但若父亲不是犹太而妻子是犹太人,则子女也算犹太人。
马克思的父系有犹太血缘,但他的父亲亨利·马克思已经改宗信仰基督教,幼年马克思接受了基督教洗礼,所以马克思不是犹太人。
相反,马克思与莎士比亚一样,蔑视和憎恨唯利是图的金融犹太人。
1856 年,马克思在《纽约论坛报》的《俄国贷款》一文中写道:“我们知道,每个暴君背后都有一个犹太人,就像每个教皇背后都有一名耶稣会成员一样。耶稣会的军队扼杀了所有自由思想,于是,这被压抑的世界的欲望有机可乘了,若不是因为那些偷窃全人类财产的犹太人,资本家们也无需挑起战争。怪不得1856年前,耶稣要把放高利贷者逐出耶路撒冷圣堂。他们就像暴君和暴政背后的当代高利贷者,他们的主体就是犹太人。”
马克思在这里说的犹太人,就是作为虚拟经济代表的放贷人、高利贷犹太资本家。
马克思早年写过一篇专门批判犹太人的论文《论犹太人问题》。此文写于1843年秋,发表于1844年2月《德法年鉴》,编入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
这个文章是马克思同青年黑格尔派的著名代表人物鲍威尔就犹太人的解放问题公开论战的著作。在此之前,鲍威尔发表《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 获得自由的能力》两书,把犹太人的解放这一社会政治问题归结为纯粹的宗教问题,认为一切人都应该摆脱宗教信仰,括犹太人只有放弃犹太教信仰才能获得解放。
马克思认为信仰从属于经济基础,犹太人的信仰就是拜金主义和唯利是图。这是由犹太人生活的世俗性——经商和放贷决定的。因此,只有消灭了这种世俗桎梏,才能克服宗教性。神学问题的解决有待现实问题的解决,要改变神学必须改变它的世俗基础——对社会制度进行改造。以下是该文的摘要:
“我们不是到犹太人的宗教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现实的犹太人里去寻找他的宗教的秘密。”
“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什么呢?经商牟利。他们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钱。”
“金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忌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金钱贬低了人所崇奉的一切 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金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独立自在的价值。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的世界和自然界 ——固有的价值。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则向它顶礼膜拜。”
“市民社会从自己的内部不断产生犹太人。”
“ 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只要市民社会完全从自身产生出政治国家,这个原则就赤裸裸地显现出来。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
马克思认为,犹太人并非是一个具有特别的种族和文化特征的民族集团,而是一切以追求利润和金钱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的人群的共同名称。犹太人就是资本家。犹太世俗文化就是成为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思对于政府集权与资本集权的差异已经有明确认识,指出了两者在社会垄断上的竞争关系,并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认定犹太金融资本已经具有操纵欧洲各民族国家政府的实力,使得全世界的政治都成为金钱的奴隶。因此,马克思说:犹太人的拜金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的犹太精神——
“ 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
“如果有一种社会组织消除了经商牟利的前提,从而消除经商牟利的可能性,那么这种社 会组织也就会使犹太人不可能存在。”
“社会一旦消除了犹太精神的经验本质,即经商牟利及其前提,犹太人就不可能存在,因 为他的意识将不再有对象,因为犹太精神的主观基础即实际需要将会人化,因为人的个体感性存在和类存在的矛盾将被消除。”
“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
简略言之,马克思认为,所谓市场经济的代表就是犹太精神。
二、犹太金融家是近代资本主义的真正起源
高利贷犹太人在欧洲历史上有一个特殊名称——Court Jew,即宫廷犹太人。这个词语来自于德语 Hofjude,是欧洲中世纪时期的犹太银行家。这是一些犹太商人,通过将钱或实物租借给欧洲各级皇室贵族并收取利息,以此换取政治特权和地位,从而成为犹太人中的特权阶级,故被称作宫廷犹太人。
放高利贷牟利即从事信贷活动是犹太人的传统经济生存方式。《圣经》及《古兰经》中都明文规定禁止信徒从放贷中赚取同胞的利息,天主教会也严厉禁止基督徒的放贷活动。但犹太教则允许犹太商人放高利贷,这使得犹太人成了欧洲唯一可以从事银行信贷活动的族群。
宫廷犹太人作为国王及贵族的资助者、供应商和信贷提供者,通过向封建政权放贷,从中收取利息,成为欧洲封建统治者在经济领域的重要助手。他们为国王和贵族提供信贷及流动资金的回报,由此他们获得了铸造货币和收缴税款的权利。因为他们为王室和贵族提供金融服务,宫廷犹太人被授予一些特殊的待遇,例如可以居住在城市中专属的犹太社区之外,不必佩戴辨识犹太人身份的徽章,不受犹太拉比的管辖等,甚至还可以用金钱换取贵族爵位,担任政府公职。
宫廷犹太人的秘密联盟就是共济会。由于宗教问题,犹太人在欧洲社会地位低下,共济会是他们坚持特殊信仰的秘密组织形式,也是他们在经济、政治上互相支援和结盟的形式。宫廷犹太人的地位存在风险,特别是当庇护他们的王公贵族死去时将失去被保护的地位,甚至会被放逐或处死。
宫廷犹太人在中世纪欧洲的封建政权内扮演着重要角色,几乎所有欧洲宫廷都有若干宫廷犹太人为其服务。
而放贷的结果之一是统治者若无钱还债,可以将所辖土地的税收权包给宫廷犹太人,任其自行搜刮。这种方式,与现在美联储在美国的存在模式完全一致。美联储发行美元借给联邦政府,美国政府以美国的征税权作为抵押,所以美国国税局表面是政府部门,实际是共济会的私营机构。
只有了解宫廷犹太人,才能真正理解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宫廷犹太人的经营模式是西方资本主义的真正源头,欧洲的资本主义最早就是以金融资本的形式出现的,而非经历了从商业资本、工业资本到金融资本的循序演化。
近代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并非通过工商业而是通过金融业,是通过放贷收取利息以及控制货币发行完成的。地理大发现时期的商业资本和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资本都是在金融资本的投资下发展起来的,所以工业和商业绝非资本主义的本质,金融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金融资本从开始就高高地居于资本市场制度食物链的最上层,操纵控制一切社会资源。
所以资本主义并非像马克斯·韦伯所说是日耳曼人或新教基督徒依靠勤俭的新教精神而发明的。资本主义市场制度的创造者就是犹太银行家。欧洲的日耳曼基督徒——条顿骑士团通过与圣殿骑士团和共济会的结盟,加入了这一体系。在历史上,无论日耳曼贵族还是平民阶层对犹太资本和市场的反抗最终都失败了,于是只有将资本主义认定为自身文化的产物从而自我催眠。但是在资本主义体系中,日耳曼人所掌握的只是工商业和服务业等低级资本,只有犹太资本家始终垄断着居于体系顶端的金融资本。
犹太银行家定期制造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根源,始终是金融资本流动性的周期性短缺。这种短缺,是从属于金融资本的需要对经济结构的重新洗牌。这种危机并非如经济学所说是由于市场的自我调节而自然产生,而是金融家人为操纵货币流动性及其金融垄断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操纵货币以制造经济危机,是欧洲金融资本自中世纪晚期就已熟知的手法,有史以来发生的一切经济危机,无一次不是源于金融资本家的人为操纵。
犹太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将资本主义的产生唯心地归因于日耳曼民族精神和新教伦理,这实际是有意识地误导。这种意识形态刻意掩盖了在欧洲演化千年之久源自宫廷犹太人的金融资本对推动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决定性作用。
欧洲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在犹太金融家手中完成的。只有控制了国家财政和社会货币的金融大资本才有发起文艺复兴、大航海运动和进行产业革命、科技革命的经济实力。而中国古代则不同,虽然很早中国就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有发达的商业、矿业和手工业制造体系,但是自秦汉以来到清末,国家一直牢牢掌控铸币权、货币发行权。因此中国社会中没有犹太人那种金融资本家。这是中国民间难以发展出资本主义制度的真正的原因。
对比欧洲,早在11——16世纪的意大利半岛上,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米兰已经成为欧洲的金融货币中心。一些欧洲城市,通过控制黄金和货币发行权,积累起与欧洲大陆所有国家相抗衡的金融实力。犹太金融家创造了资本主义的市场体系。
欧洲 宫廷犹太银行家中发展最典型的,就是当今世界的首富家族、起家于法兰克福的德系犹太人(Ashkenazi)富豪——罗斯柴尔德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又称洛希尔家族)是一个发源于法兰克福的犹太金融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究竟拥有多少财富?这至今仍然是一个世界之谜。罗氏嫡脉的家族产业从不上市。但是据1850年时有人的估计,罗斯柴尔德家族当时已经积累了相当于60亿美元的财富。如果以6%的回报率计算,在150多年后的今天,他们家族的资产至少超过了50万亿美元。以资产市值估价500亿美元而号称当今首富的比尔·盖茨,与之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罗氏家族有一句著名的箴言:“只要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就不在乎谁制定法律。”宫廷犹太人以税收为抵押、放贷给政府及控制货币发行的经营模式,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即已经形成。中世纪在意大利、法国和德意志、西班牙和英国地区都曾经存在。到今天已经发展成完备的政治经济制度,即:政府通过向私有银行借贷以维持其国家财政运作,而将所收国家税款全部用作偿还贷款的利息。货币发行权则由私有银行控制。
这样一来国际金融资本如同水蛭一样吸附在各国经济体上,不但掌控了各国财政大权,使政府无独立的财政能力,也合法并吞了政府税收,将其变为源源不绝的利息收入。
在美国,不仅美联储是私有股份制度的中央银行,作为配套的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 也是一个私有的商业金融机构。研究指出,IRS是一个注册于波多黎各的离岸公司(参看:http://www.supremelaw.org/sls/31answers.htm)。其幕后股东无从知晓。美国国税局,不是美国政府下辖的文官部门。它的性质如同其名字中所显示的——是国家收入服务机构,它虽挂在美国财政部之下,本身却不是一个政府机构,而是一个受雇于联邦政府的私人公司。它的主要职能是收取美国公民的个人所得税,然后直接转移到幕后的股东和老板手中。
美国在建立之初并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直至80年后的南北战争时期才开始征税,之后屡兴屡废。1913年美联储建立后,IRS开始正式运作收缴个人税款直到今天。
曾参选2008美国大选的共和党候选人罗恩—保罗Ron Paul除了发表废除美联储、恢复金本位等激进言论外,还主张废除个人所得税。他揭露IRS所收税款并不是上缴给美国政府,而是直接付给美联储用以偿还国债。这呼应了很多美国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违背宪法的观点,也是唤起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原因之一。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