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工业路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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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工业路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6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工业路派出所民警徐书峰、姜明明在郑州市上街区科学大道与淮阳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用绿色篷布覆盖的白色箱货车行迹可疑,遂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掀开覆盖物进行检查时,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车厢内竟被非法改装且有一个大型储存罐。经现场询问司机,该储存罐内存有大量液氧。随后民警现场取证依法将涉案车辆暂扣,并将涉案人员司机朱某某传唤至工业路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司机朱某某是被其老板马某雇佣专门从事运输氩气、液氧、氧气等危险化学品的,且司机朱某某没有相关运输资质。根据朱某某的供述,我所办案民警杨勇、谭志军顺藤摸瓜,于6月17日23时35分冒着大雨在郑州市高新区涉案老板马某家中将其抓获。按照相关规定,液氧属于危险化学品,装载运送必须使用封闭式且经过安全技术检验的专用车辆,从业人员也需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此类工作。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马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认证,相关运输车辆亦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也未配备危险化学品标识及消防设备,这车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行驶在路面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行为属严重违法行为。自2019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马某长期利用该车辆向郑州周边厂矿、企业非法销售液氧等危险化学品,经营数额较大。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表示,非法销售、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害人又害己,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酿成灾祸,后悔都来不及。(卢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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