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被罚210万 涉票据业务无真实贸易背景等问题
财经
财经 > 财经原创 > 正文

重罚!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被罚210万 涉票据业务无真实贸易背景等问题

来源|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

凤凰网财经讯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7月9日,宁波银保监局开出一张重磅罚单,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被处以210万元罚款,并被要求对相关直接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慈溪民生村镇银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有关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重组贷款五级分类未下调;部分票据业务无真实贸易背景等。最终,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处以210万元的罚款,这一罚款金额数值之大在村镇银行中并不常见。

根据天眼查显示,慈溪民生村镇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约1.89亿元,是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牵头,联合13家企业以及一个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民生银行依旧是慈溪民生村镇银行的大股东,持股比例56.82%,而其余13家非自然人股东均是浙江本地企业,其中又以慈溪当地企业为主。

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记者了解到,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根据2007年银监会印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显示,银监会对于重组贷款的五级分类有特殊的要求,具体而言:(1)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2)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3)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进行分类。

而票据业务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问题也是监管部门一直以来持续强调的问题。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然而,由于一些银行在合规、风控方面把关不严,部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也被银行收入囊中,甚至有些银行主动去配合客户通过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进行套利、套信、套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及分局发布的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有30张罚单的案由涉及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其中,2019年10月,建设银行浙江分行曾因包括“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在内的11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342万元的重罚。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