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背后的政治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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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有一部被低估的国产大片《投名状》,它以中国历史上最为残酷血腥的内战为背景,讲述王朝末世最为极端的人伦乱局。而故事的原型,就是妇孺皆知的晚清第一大奇案——刺马案。

同年七月二十日,两江总督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一职则由原闽浙总督马新贻调补。

马新贻到任后,处理盐政、漕运、河工等弊端,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取得一定的政治声誉。而就在两年后的七月二十六日,他在江宁府校场阅射完毕、经箭道步行回府的过程中,有人高呼伸冤,拦住了马新贻的去路。

而不料,他在查看状纸之时遇刺,次日正午身亡。

凶手自报姓名“刺客就是我张汶祥”,当场束手就擒。

一、钦差大臣张之万的报告

朝廷在接到江宁将军魁玉的上奏后,当即派出张之万作为钦差大臣,往赴江宁审理此案。

两江总督、朝廷的封疆大吏当街遇刺,这事传出去有伤国体,朝廷方面若不严加查办,不足以消除官员们之间的猜忌。

按常理而言,刺客当场被捕,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应该很快就能结案。而张之万一审就是五个月,直到慈禧连下三道谕旨后,才递交了一份结案报告。

报告中以这么一句话结尾——尚属可信。

“尚属可信”,到底可不可信?

张之万在这份报告中反复强调,张汶祥刺杀马新贻完全是个人行为,动机有三:

一是张汶祥在宁波的妻子罗氏和钱财被人霸占,找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贻,马新贻拒绝受理此案,气急之下,张汶祥逼着妻子吞烟自尽了;

二是张汶祥的一些海盗朋友遭到马新贻的捉捕杀害;

三是马新贻拿掉了张汶祥在海盗朋友帮助下经营的非法典当行,断了他的财路。

这三条动机,乍看合理,却都禁不起揣摩。

首先,张汶祥妻子钱财被人霸占,张汶祥不杀霸占之人,由着他逍遥在外,却反迁怒马新贻,这不合常理;其次,张汶祥与海盗有关,自身底子不干净,未必有胆量找马新贻告状;最后这点,“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看起来确能解释张汶祥对马新贻恨之入骨,但也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马新贻做过这事。

给出的三点动机中,唯一能确定的是,张汶祥的妻子罗氏的的确背着丈夫和别的男人跑了,那又和张汶祥所陈述的逼着妻子吞烟自尽了相矛盾。

慈禧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却也是个精明之人,一眼就看出这份结案漏洞百出。于是,她又派同样与江宁当地官员素无瓜葛的刑部尚书郑敦谨为钦差大臣,赶赴江宁再审,后者抵达江宁后,立即会见了参与审案的所有人员。

二、刑部尚书郑敦谨的调查

“背后主谋倘能逍遥法外,则天下将无畏惧之心,又何事而不可为”——布政使孙衣言作为马新贻一手提拔的亲信,在当初所有参与审案的人员选择避重就轻后,忍无可忍直言不讳。

“背后主谋”四字,分量是很重的。能在马新贻前后至少有四名贴身护卫保护的情况下,做到一击毙命,一般的人绝对做不到。

那就只有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专业杀手

同治十年正月,郑敦谨第一次提审了张汶祥。张汶祥与卷宗所载相去甚远,冷静,内向,从不轻易开口,只一味宣称刺马案是他气愤之下一人所为,而对郑敦谨其他的问题避而不答。

这就是死士。

马新贻遇刺身亡后,朝廷就又将曾国藩送回了两江总督之位。这时的曾国藩与郑敦谨一起作为主审管,审理马新贻遇刺一案。

但第一次提审期间,曾国藩始终不问一句,郑敦谨也始终问不出其他结果,参与会审的马新贻亲信孙衣言、袁保庆就提出对张汶祥用刑,未果。

郑敦谨有他的考量。从张汶祥被捕,到五个多月的审讯,前前后后参与审理刺马案的大小官员无数,却依旧下不了定论,其中一定有隐情。

如果对张汶祥用刑,难免有人从中做手脚,张汶祥一死,就死无对证,这个案件就必定要沦为无头公案。

选择用刑,无异于冒险,无异于将大势直接推向幕后主使,这对郑敦谨来说,是不好向朝廷交代的,于是他只好选择将张汶祥押回牢里等候再审,自己则在第二日亲自前往案发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郑敦谨是在马新贻的贴身护卫方秉仁的陪同下来到案发现场的,从方秉仁口中,郑敦谨得知马新贻被刺时大喊了一声“找着了”,而且张汶祥是精准刺中马新贻要害,被捕时没有丝毫的抗拒,并且不停地喊“刺客就是我张汶祥““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之类的话。

“找着了”,马新贻找着了什么?

还在同一年的正月,茶楼酒肆里传唱马新贻在同治四年与张汶祥、曹二虎两人结义,马新贻凭借结义兄弟立下汗马功劳、一路升迁,却见色起意,霸占结义兄弟曹二虎的妻子,并先下手杀了曹二虎。

这就是电影《投名状》的改编源头。

由此,张汶祥是为义寻上马新贻复仇的说法在坊间流传开来。马新贻小人,张汶祥义士的说法不胫而走,“找着了”正被当作证据,用来证明马新贻和张汶祥两人本就认识。更有人言,马新贻死后,在江宁府上吊自杀的小妾正是曹妻。

而坊间传唱的这些,在郑敦谨会见了马新贻的儿子马毓桢后被一一推翻。

首先,所称马新贻与曹二虎、张汶祥在安徽结拜,然而在同治四年,马新贻已经上任浙江巡抚,根本不在安徽。

其次,马毓桢指出马新贻只有两房侍妾,均已年过四旬,陪同了马新贻二十多年,不存在年轻貌美的曹妻。

至于那句“找着了”,马新贻是山东人,当时说的未必就是“找着了”,而是带了山东口音的“扎着了”。

马毓桢还告诉郑敦谨,马新贻接受慈禧召见时,自己正在养心殿外等候。马新贻出殿,分明升迁,却失魂落魄,更在上任前,请求休假回山东菏泽扫墓祭祖,并在那时就留下了遗嘱。遇刺后,更是一再交代家人不可赴京告状,忍气吞声方能自保。

赴江宁任两江总督,马新贻似乎早就预料到凶多吉少。

三、曾国藩与神秘的天国圣库

如果不是触及到了利益集团,单凭两江总督的名头,绝不会有人冒这么大的风险当街行刺。

何况马新贻到任后,确实做下不少实事、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不过慈禧调任马新贻为两江总督,并不是真的要马新贻减轻百姓的负担,而是另有所图。

马毓桢告诉郑敦谨,慈禧要马新贻一面翦除湘军势力,一面秘密寻找天国圣库。

什么是天国圣库?

传言太平天国把所有太平军的私人财产聚集起来,化私有为公有,随着疆域不断扩展,最多时达一千八百万两白银。

而清廷国库当时只有二十万两白银,穷的叮当响。

但在湘军攻克天京城,曾国藩上奏朝廷时却称“无所谓贼库者”“除两方伪玉玺和一方金印,别无所获”“克复老巢而全无货财”,那意思就是除了两方假的玉玺和一方金印,什么都没有了。

慈禧自然不信,大概谁都不会信。

太平天国当年席卷大半中国,是不可能不依托一定的经济实力的。而眼下,谁掌握了这笔财产,谁就有撼动清廷根基的资本,慈禧不能不惧。

在曾国藩主动解散湘军之后,朝廷碍于情面不好在明面上再对天国圣库深究,这个责任终于在四年后落在了被慈禧视作清清白白的马新贻身上。

说马新贻清清白白,是因为马新贻既不是湘军的人,也不是曾国藩的人,没有任何的派系背景,这就方便慈禧来掌控,保证两江总督这一职是完全听命于自己的。

至于两江总督这个职位,要知道,两江地域,为全国富甲之地,所以曾国藩虽主动散去了一手创建起来的湘军,慈禧也绝不可能让他继续待在这个位置上。

这就有了开头的调曾国藩为直隶总督,临近背景,是放置在天子脚下以供时时监视,曾国藩必然不能有所作为,实为明升暗降。

而马新贻被刺后,朝廷连发四道谕旨,其中三道公开,另一道则是发给安徽巡抚英翰的密旨。

密旨要求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

英翰作为满人,朝廷完全可以信任。这一道密旨的用意在于防范两江的兵变。由此可见,清廷在第一时间就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湘军。

那么,为稳定两江地区,将曾国藩重新调回两江总督任上也就在情理之中。

郑敦谨未尝没有怀疑过曾国藩,不过刺马案发生时曾国藩正身陷天津教案。英美法俄等七国军舰集结天津,虎视眈眈,清廷将他作为替罪羊抛出去,一来给列强一个交代,二来安抚民心。

曾国藩因卖国贼的身份备受各方唾弃,其家乡的人们甚至要削去他湖南籍的身份,不认他了。况且那时,曾国藩又年过六旬,病情严重,心境不可谓不凄凉,实在不至于还有精力去布置那样一场缜密的行动。

曾国藩为幕后主使之人这一猜测,最终被郑敦谨排除了。

四、政治博弈,以无疾而终

袁保庆面见郑敦谨时,也提到了天津教案。

关于天津教案,当时内阁大学士宋晋奏称“以长江水师紧要,请饬整顿”。说的是朝廷要尽快调兵,在京畿和海口布防、以防万一。

这正合慈禧心意。

且不提长江上往来船只税收及走私利益有多大,单单将长江水师的指挥权由湘军手中转到朝廷手中,就既削弱了湘军残余的力量,又加强了中央的领导,何乐不为?

所以马新贻受命,要夺长江水师指挥权,这就动了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奶酪。

也正是在马新贻费尽心思准备夺权时,发生了刺马案。

黄翼升何许人?

黄翼升和马新贻孤身入虎穴的境况截然不同,他是曾国藩的心腹大将,在整个湘军体系中有着一定的威信。

而如果刺马案真的和黄翼升有关,那么,曾国藩作为一手栽培他的上司,也免不了身受牵连,届时,整个湘军系统、无论是已遣散的、还是仍旧在编的,难保不会兵变,无疑将直接威胁到清廷的存亡。

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作为钦差大臣的郑敦谨不能不考量。

无论马新贻是因身负太后秘令追查天国圣库而亡,亦或是因触及湘军系统内的利益,公布哪个结果,郑敦谨都无法承担其严重后果。

郑敦谨越追查到最后,越深感这是一场政治博弈,当权者要的并不是真相,而是整个朝纲的稳固。

同治十年正月,郑敦谨终于交上了结案报告,报告沿用前一任钦差大臣张之万的说辞,刺马案纯粹是张汶祥的个人行为,称“该犯供词,尚属可信”。

对此,清廷也完全不再有追查到底的意思,发谕旨肯定了郑敦谨的结案报告。

同年二月十五日,江宁刑场,曾国藩奉旨监斩罪魁祸首张汶祥,马新贻则被运往山东菏泽老家安葬,朝廷对他的身后事极尽隆重之能事,同治帝亲赐祭文、碑文,升太子太保,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袭,谥“端敏”,入祀贤良祠。

而郑敦谨未等圣旨下达,便自行离开江宁,只打发了两个下人代为入京辞官。这在当时,是冒着大不敬的罪名的。

郑敦谨对辞官原因,只提八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结语

事实真相众说纷纭,如今已不可知。而刺马案作为晚清第一大奇案载入史册,绝非如《投名状》中的单纯私人恩怨报复所致,其背后各方政治势力的明争暗斗,才是这件案子扑朔迷离的真正原因。

要毁掉一个人,那就从他的私生活下手,这点时至今日都是常见。所以刺马案发生后,说书的、唱戏的,雨后春笋般冒出,大肆编造马新贻“渔色忘友”故事,以强大的舆论意图抹黑他,幕后之人,其心可诛,可见一斑。

而舆论群众最爱听的却也莫过如此,高位者的艳色新闻,总会令人寻得一些可悲的内心平衡,而这不过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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