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洞玄子
一般来说,县一级的官员叫做基层官员。这部分官员在正史里记录得并不多。关于他们如何上班,如何判案,一天都在忙些什么,正史里语焉不详。但是,在很多公案小说里,对这些官员的描写却比较多。
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一种题材分类,从话本故事演变而来,主要描写作案和断案。
案,本来指代的是几案。公案,就是官府衙门里的桌案。官府里的桌案上堆满了各种文牍,所以官方文件也叫做公案。
在宋代大量笔记中提到说公案。罗烨《醉翁谈录》中把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兼朴刀、捍棒、妖术、神仙等八类,首次将公案列举为小说的门类之一。在宋代之前未有相关记载,所以将宋代看作是公案小说的重要转折期,将宋代话本包括元代的公案杂剧视为公案小说的萌芽,将先秦时期执法断案记载和魏晋时期志怪、志人小说视为公案小说的源头。
所以说,公案故事源远流长,甚至于比"公案"这个名词的历史还要长。先秦诸子里面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韩非子》里有记载,一天郑国的相国子产早上出门,远远停到一个女人在哭,他听了一会就命人把这个女人抓起来,一经审问,果然是个谋杀亲夫的罪犯。原来子产大人听出了这个女人哭声中的是恐惧而不是悲哀,所以断定这当中一定有奸情。这就算是一个公案故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公案小说在宋元流行,而在明代火爆,但是大多都为短篇故事。现代人流行说的"四大公案"才是长篇章回体小说,却出现的很晚,其中最早的《施公案》出版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以至于其他《三侠五义》《狄公案》《海公大小红袍》之类的都是光绪年间才井喷式出现的。说起来还是古代小说,但是作者立足视野格局稍微大了一点,要知道这些公案小说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已经是同一时期的作品了。
在这些公案小说里,基层的官员们往往都被小说家们写得残暴而无能,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所接触的第一线官员就是这样的:身为一个第一线官员,同时也是一个好侦探,本来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如果在汉朝,一个人得以举察举为官,理由很可能是"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那么他对司法刑侦工作可能还要熟悉一些。但既然到了隋唐之后,科举成为了入仕的最主要途径,那些靠和四书五经八股文死磕对线而取得做官资格的人物,对怎么破案,你能指望他会多少?
然后身为一个地方官,其职责极其庞杂。所谓:"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滑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断案只是他众多工作中的一项而已。实际上影响一个知县升迁的最关键因素,是他的税收才能。比如在清代,一个浙江的官员,如果在浅色到盐政的问题上受到弹劾和处罚,他就直接失去了评为"卓异"的资格。显然,财政问题才是官员们最牵肠挂肚的。
案件的审理当然也并非不重要。但官员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却颇为可疑。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名言就是说能使人民不打官司,才是好的地方官。在这个基调下,许多制度设计,都以甩锅为第一要务。康熙年间定下制度,每年夏季,除非重大刑事案件,政治案件。官员一概不受理诉讼。理由是农忙时节无暇顾及婚丧嫁娶,田土诉讼等琐事。州县官员如有接案子的,反而要被参劾。其余三个季度约定俗成也有三六九放告的规矩:就是说每个月只有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几天受理民间诉讼。
即使接受了诉状,官员也未必会花多少心思过问。状纸拿进来,自然有刑名师爷处理,官员可能只是在处理意见后面签字盖章而已。
当然如果是命案,要案,那就大不相同。不论远近风雨无阻,州县官都要亲到现场勘验,如有拖延就要被降级乃至撤职。
这是一次浩浩荡荡的集体行动。官员出门,要带着属吏,轿夫,车夫各色人等;为了保护现场还要动员人手搭设简易木棚;官员并不具备验尸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仵作等技术人员。如果一不走运你被怀疑成凶手,那么所有这些人的接待费用,都由你来支付,以至于其他各种陋规,更不必说。所以做一回嫌疑人,即使最终被证明清白,因此破产的也不在少数。
这么来说,倒是很容易理解公案小说读者为何那么爱听微服私访的故事了。官员如果都有这个爱好,那么民间该省下多少接待费用。
事实上,大量案件的审理结果,都是具有很强的随机性的。因为只要不因此引发群体事件,对官员来说这不算什么大弊。
案情审理完毕,官员要写判决书,即所谓判词。这大概是整个断案过程中,唯一需要官员亲自完成的工作了。不要忘了,县太爷也是读书人出身,这是他展示自己文学才能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放过。故而半数以上的判词并不援引相关法律条文,但一定会写的骈四俪六,文采斐然。
如冯梦龙这样文化水准较高的作家,创作公案故事的时候,会表现一下官员们这种爱好。如《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讲的是女装大佬引起的一系列误会风波和情缘的故事,最后老爷是这样判决的:
弟代姊嫁,姑伴嫂眠。爱女爱子,情在理中。一雌一雄,变出意外。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炫玉。相悦为婚,礼以义起。所厚者薄,事可权宜。使徐雅别婿裴九之儿,许裴改娶孙郎之配。夺人妇人亦夺其妇、两家恩怨,总息风波。独乐之不若与人乐,三对夫妻,各谐鱼水。人虽兑换,十六两原只一斤;亲是交门,五百年决非错配。以爱及爱,伊父母自作冰人;非亲是亲,我官府权为月老。已经明断,各赴良期。
这是所谓的"花判",和真正的判词,格式一样,但对仗巧丽,辞藻华美,议论油滑,是那些半吊子文人最喜欢的文字游戏。
当然,晚清的公案小说家们可没有拟判词的本事,他们的读者也没有读这些的兴趣,所以自然可以省略了。
实际上,传统的公案故事,自有它的好处,不过这些好处本来就应该在戏台上,在书场里,不在小说。
戏园子里,台上一分钟,要有台下十年功打底;茶馆里,说书先生东拉西扯,一回故事完全不靠谱的康熙私访月明楼,能说上一个月,但琐琐碎碎的细节里,无穷的物态诗情,风土人物,隐然就是三教九流真实的人生。
所以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样,《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也是世代累积的故事。口头传播,才是浩瀚的大河;小说文本就好似凝结的冰块。那些"大名著",由于有比较优秀的文人参与创作,算是河流表面的基本封冻,但是冰面之下仍然是激流汹涌。公案故事就不同了,大河波涛汹涌泥沙俱下,仓促炮制出来的文本,不过是河水里的几块浮冰罢了。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