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香港立法会选举推迟 谨防“揽炒派”耍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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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香港立法会选举推迟 谨防“揽炒派”耍阴招

报载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已在8月3日到了香港,听取各界对香港立法会“真空期”的意见,这是中央恪守“一国两制”,尊重香港民意的表现。笔者位卑未敢忘忧国,抛砖引玉,略尽言责。

首先本届(第六届)香港立法会议员的任期是到2020年9月30日,只是会期已经结束(因为本来是要准备选举的),但议员的薪津仍然照支付(公款支付)。在本年9月30日前如有需要,特首还可以要求立法会主席召开紧急会议。这些都是香港法例订明的。现在的问题是:因为香港新冠疫情第三波凶猛,故选举被迫押后至2021年9月5日举行,便出现一个立法会“真空期”。因此,未来一年是指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但由于明年9月有选举,故实际的真空期是由今年10月1日至明年7月中旬左右的9个多月(实际会期结束日期,依例由特首指定)。

当然以内地速度,9个多月可以做很多事;但有“揽炒派”在的香港立法会,9个多月弹指即过。大家可还记得由于“揽炒派”的“恶意拉布”,为了一个“选举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内委会)主席”的议程,足足花了7个月(由去年10月中到今年4月底),而“揽炒派”亦明言,这样做就是为了“拉死”《国歌法》,故不让选出内委会,令整个内委会无法审议法案,连带让在职孕妇的产假由10周增至14周的法案都没法通过。“揽炒派”这种“为反对国家,不顾民生死活”的行为,令人发指。其中包括一手主导“恶意拉布”的郭荣铿(他以上一任内委会副主席身份主持选举,刻意纵容其他“揽炒派”议员不断以提问或规程问题“拉布”)。郭的“大名”甚至惊动港澳辧和中联办(两办),以至郭被两办自本年4月13日首次发声以来多次点名。天地有正气,郭终于在上周四(7月30日)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即disqualify, DQ)。

和郭一起被DQ的还有另外3名“揽炒派”议员,包括杨岳桥、郭家麒及会计界的梁继昌等。那问题来了,若立法会“真空期”是采用本届立法会议员延任方式?那这4名被DQ的议员,被指为“不拥护《基本法》”的议员,岂不又重新坐回庙堂之上,令香港以至国家都显得“尴尬”?然而若不用“延任”方式,采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成立“临时立法会”的方式,那“揽炒派”又会找到机会“拉布”。既然是全新的议会,纵使议员都是原先的,但临时立法会主席、内委会主席,财委会主席(关键位置,财委会不拨款,特区政府无钱可用)以至各事务委员会主席,是否要重新再选?对照上述的7个多月才选出一个内委会主席,那岂不是白白虚耗了一年。更重要的是若是一个全新的临时立法会(纵使议员是原有的),特区政府原有的法案、议案和拨款,都要推倒重来,重新走一遍程序。这只是蹉跎岁月,对香港的发展,绝对没有好处。故笔者建议是:以原有第六届立法会为基础组建临时立法会。具体如下:

1)由今年10月1日起,以现届(第六届)立法会为基础组成一年期的“临时立法会”,在原第六届立法会内出任各职位的议员,其权力及义务不变。所有议员所享有的权力、义务、薪津和福利,和原第六届议员无异。

2)“临时立法会”承接第六届立法会的一切工作,举凡第六届议会在本年7月17日前所有已开始审议的法案、议案和拨款,继续审议,无需重来。未开始审议的法案、议案和拨款,特区政府可以在“临时立法会”于2021年9月30日前或“临时立法会”会期结束前(以最先者为准),依法提交给“临时立法会”审议,其法律效力和立法会审议无异。

3)被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取消下届立法会参选资格的议员,不具备加入“临时立法会”的资格。

4)若原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因故不能参加“临时立法会”,授权行政长官委任合适港人填补。

5)“临时立法会”是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一部分,任何人“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皆属触犯香港国安法。

这里要说一下第4点,那是慎防“揽炒派”祭出“集体落车”的阴招(即集体拒绝参加“临时立法会”)。1997年香港特区刚成立时,由于当时英国不合作,令回归前产生的香港立法局无法直接过渡成为特区的立法会,当时反对派约20位议员“集体落车”,以求造成国际注视,增加特区政府的压力。

今次也要提防他们故技重施,有了上述第4点,“揽炒派”会进退维谷。不“落车”会被激进派指骂,尤其激进派磨拳擦掌想在今年9月的选举取“揽炒派”而代之,一个“押后”不单好梦成空,还要眼巴巴看着不顺眼的“揽炒派”议员“再坐一会”,当然会大张挞伐,迫“揽炒派”如黄碧云等人“下车”。有了第4点,“揽炒派”便不敢随便“落车”,因为特首一旦委任其他人士尤其一些温和的反对派人士成为议员,这些人士等同可以提早热身,以临时立法会议员身份做好事,多落区,日后随时成为“揽炒派”的劲敌。

第4点还有一个好处,便是无需补选。由于原第六届立法会至少有2个议席因法庭终局判了“不正当当选”,按例要进行补选。只是因为本来9月6日便换届选举,时间太近,举行补选没有意义。但若换届选举押后一年,按理要进行补选,但这便和因防疫而推迟立法会选举原意相悖。有了第4条特首获授权以委任方式进行,那便无须补选了。

至于第3点,便可以解决了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所说的“尴尬位”,郭荣铿等人可以领盒饭去了。

一场疫情令换届选举被迫押后一年,只要特区政府善用这一年时间,把该落实的政策和需要的拨款,一并处理好。香港便有机会补回因疫情而造成的损失,及弥补因过去一年多的黑暴(黑衣暴徒)所造成的伤害。当然要香港长治久安,维护好国家安全,培养好年轻一代的国民身份认同,香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来一年或许便是重要的第一步。

(作者冯炜光,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统筹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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