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案件改判细节公布

“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案件改判细节公布

8月4日下午,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宣判。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一村庄的两名男孩被害,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定为犯罪嫌疑人。

此后的二十多年,围绕该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重审,张玉环最终被判处死缓。

入狱后,张玉环依然不服,坚持申诉。案件在26年后再次重审,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审证据不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张玉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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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同年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南昌中院最终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不服并上诉。

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时间又过去6年,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当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入狱后的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

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张玉环再审辩护律师王飞说:“宣判时间很短,就10分钟左右。法院宣读了一下查明的事实,阐述了法院对这个案件的观点。核心观点就是,这个案子的物证无法证明跟这个案件有关联,物证之外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整个案子的证据达不到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张玉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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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

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江西省高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

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

有何重要意义?

江西省高院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表示,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等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江西省高院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假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张玉环无罪获释后的心愿

面对今后的生活,张玉环表示,自己之前没有尽到孝敬老人、抚养孩子的责任,现在希望能通过申请国家赔偿弥补以前的遗憾。他说:“现在有钱也买不到我二十多年的青春年华。现在,我两个儿子和我都没有房子住,希望政府赔偿我拆迁房。我还要在家里好好孝敬老娘,这么多年都没有尽到做儿子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

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编辑|郑直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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