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高精尖学科金融安全工程项目组研究员 俞剑
中央财经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金融学院教授 苏治
小微企业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虽然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都出台了惠及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政策和信贷优惠,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仍未完全消除。与此同时,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甚至可能至关重要的方面是,融资难、融资成本贵如何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
都说信心比黄金重要。当前,信心已经成为宏观经济波动的一个重要来源和传导机制,在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旦企业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失去信心,其负面情绪不仅会减少企业自身的投资规模,也会传染上下游其他企业,形成连锁反应,最终将损害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因此,在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中如何管理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已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稳定中小微企业信心、增强中小微企业预期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败,而且也决定着世界经济复苏的根基。在这一现实背景之下,笔者利用全国工商联和蚂蚁集团研究院在2019年第2季度和第3季度开展的小微企业联合调查数据,定量研究了融资难、融资贵对我国小微经营者信心的影响及其传导途径。
全国工商联和蚂蚁集团研究院开展小微企业联合调查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支付宝码商(使用二维码收款的线下商户)和淘系电商(天猫和淘宝等平台上的电商);二是最近一周有登陆过支付宝页面的活跃商户(如个人商户),上述两类调查对象统称为小微经营者。这项调查主要采用线上调研方式,问卷系统为蚂蚁调研问卷平台。投放渠道包括支付宝首页、支付宝网商贷页面和网商银行APP。其中,2019年第2季度调查的投放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到7月14日,共回收有效问卷21,909份。2019年第3季度调查的投放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到10月31日,共回收有效问卷25,332份。
笔者采用多种计量回归方法,研究得出以下三点结论:
第一,融资难和融资贵对小微经营者的信心造成了双重打击。与未遭遇融资难的小微经营者相比,受到融资难影响的小微经营者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更为悲观,这种悲观预期的可能性增加约18.38%。如果小微经营者同时遭遇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贵,则悲观预期的可能性增加幅度高达21.68%。由此可见,这种双重融资约束冲击极易让小微经营者形成悲观情绪,丧失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不仅如此,税费负担越高、负债率越高也会进一步加剧融资难和融资贵对小微经营者信心的负面影响。但是,提高小微经营者盈利能力却有助于稳定小微经营者的信心,降低融资难和融资贵对小微经营者信心的影响。
第二,小微企业发展是稳就业的重中之重,我们基于融资渠道的传导途径分析得出:当小微经营者面临弱信贷配给时(即存在融资难),在降低小微经营者对未来预期销售收入、预期雇佣员工人数持有悲观预期的可能性上,只有互联网银行经营性贷款这种融资渠道的效果最为稳定且最明显,其他融资渠道的效果并不显著。当小微经营者面临强信贷配给时(即同时存在融资难和融资贵),传统银行个人消费贷或信用卡、其他互联网平台现金贷和亲朋好友借款都能够有效降低小微经营者在未来预期销售收入上陷入悲观预期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降幅在10%左右;相比之下,地下钱庄或高利贷等融资渠道却会提高小微经营者产生悲观预期的可能性。但是在预期雇佣员工人数方面,只有互联网银行经营性贷款这种渠道才能有效降低持有悲观预期的可能性,其他融资渠道并没有显著效果。
第三,从小微经营者的融资用途来看,对于面临融资难的小微经营者而言,只有偿还已有债务这种融资用途才能有效降低形成悲观预期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降幅在12%-13%。然而,对于同时遭受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小微经营者来说,由于偿还已有债务并不能改变小微经营者所面临的融资贵问题,因而无法影响它们产生悲观预期的可能性。
当前,新冠疫情冲击尚未完全消退。虽然它不会改变中国中长期经济走势,但短期内会对我国小微经营者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且持续时间不定。众所周知,小微经营者是解决就业的主力军,其经营受困很可能给就业市场带来较大压力。通常来说,小微经营者的经营规模较小、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急需精准施策进行救助。而扶持政策的设计,既要满足小微经营者短期内急切融资需求,也要力求解决小微经营者在长期融资中出现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针对上述结论与思考,建议从以下三方面来施策扶持小微经营者,纾解其融资困境、缓解其悲观情绪。具体如下:
一是遵循市场规律,完善资金直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工具和相关机制。按照有保有控的要求,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主要流向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的效应,防止资金跑偏和“空转”,以此防范金融风险。同时,政府要密切关注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贵使中小微经营者产生的负面情绪和悲观预期,及时出台政策纾解融资难题,防止悲观情绪在中小微经营者间广泛传播与蔓延。例如,可以考虑设立多层次中小微企业纾困基金,包括地方中小微企业纾困基金和国家中小微企业纾困基金。
二是政府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度放宽互联网贷款相关限制,缓解小微经营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给服务小微经营者的金融机构营造一个“愿贷、敢贷、能贷”的良好政策环境,从根本上纾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例如,支持发展以服务小微经营者为主的互联网银行、民营银行,放开大股东30%股权限制。另外,我国许多个体户实际开展了经营业务,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比如,中国约有2000万卡车司机及大量的小摊贩,这部分人群建议探索制定合适的标准,将其纳入小微贷款的服务对象。
三是进一步提高面向小微经营者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支持中小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借助大型科技公司的场景和客户优势为中小银行提供更多的获客渠道。对中小银行在小微金融服务方面的业务创新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包容。例如,对于开展供应链金融可能涉及的网上异地开户问题是否可以放宽相关方面的限制,或者给予省一级监管部门更大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