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这场发布会放出简政放权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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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这场发布会放出简政放权大礼包

硬货满满

10+5!这场发布会硬货满满!

29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新一轮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情况。

会上,来自农业农村部和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围绕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话题展开讨论,并公布了多项“亮眼”举措。

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

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会上介绍,按照中国官方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对其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围绕扩大对外开放提出了拟取消或下放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建议。具体而言,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简化市场准入程序。

取消了“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核发”和“限额以下外商投资民航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减少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和民用航空项目的审批环节;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账户、资金汇出审批机外汇登记证核发”,不再通过事前审批方式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兑行为进行管理。这三项举措将为外资进入中国电信、民航、金融市场提供便利。

二是便利进出口业务。

取消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方便食品外贸企业加快产品出口;取消“草种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审核”,减少企业申请“草种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取消了“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资格许可”,通过压实检疫处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检疫处理单位负责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可以大幅减轻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办事负担;还下放了“出口重点国家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这四项举措对促进外贸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给予外国人更多国民待遇。

取消了“外国人进入国家级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审批”“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渔业自然保护区审批”三项行政许可事项,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环境。

促农业高质量发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在推动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据悉,本次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涉及农业投入品监管、职业准入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三方面共5个事项。

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了“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记(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两个事项的许可,改为备案。今后,新农药登记进行试验、水溶肥料等进行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许可。

在职业准入方面,取消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者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可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

据悉,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大量的中小养殖户,他们普遍养殖规模小、防疫水平低,在兽医人才紧缺的情况下,乡村兽医需要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取消了“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相关工程可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开展;取消“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事项的省级初审,将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人在所在省区即可办理许可事项。

确保工作落实!

近年来,官方持续强调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分析人士认为,“简政放权”不仅有利于各部门机构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更加适应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要,对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提高经济领域的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等都有重要意义。

当然,光有上述举措还不够,关键还在于要能真正地将措施落到实处。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落实好各项举措,在取消或下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及时修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各类培训,加强对地方的技术指导、支持,推动取消下放事项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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