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要罚欧阳娜娜 国民党:“法律”有规定唱什么歌要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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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要罚欧阳娜娜 国民党:“法律”有规定唱什么歌要开罚?

9月30日,台湾艺人欧阳娜娜上央视“十一”晚会演唱《我的祖国》引发争议,不仅主管机关扬言开罚,民进党“立委”也表示这次一定要罚。对此,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党团总召林为洲表示,台湾艺人多次去春晚,但法律有规定唱什么歌要罚,唱什么歌不用罚吗?他不知道要用哪一条法律开罚,根本是小题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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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为洲表示,欧阳娜娜不是公职人员,不晓得要用哪一条法律开罚。现在的“反渗透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是约束公职人员,或是当事人要去参加他们党的机构或担任职位就会有罚则,但艺人去唱歌恐是哪一个部分触法,可能还要再查,但以他的了解,目前是没有法律可以开罚,一切尊重法律。

不过,林为洲也说,春晚办这么多次了,“有规定唱什么歌要罚,唱什么歌不用罚吗?”台湾艺人几乎每年都去唱,这跟去“十一”晚会唱歌有什么不同,有规定唱《我爱祖国》就要罚,唱《梅花》就不用罚吗?

林为洲说,民进党“立委”既然认为要罚,大家就把法律拿出来检视,他认为这是小题大作。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黄子哲表示,就法律面来看,要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开罚有一些困难,因为内容规定要与大陆有“政治上的合作”。但欧阳娜娜去参加晚会唱歌祝贺,民进党要无限上纲指她“犯法”,这部分有些牵强。

综合台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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