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药业购销、募投数据都存疑,曾被药监局限制出口却不披露

共同药业购销、募投数据都存疑,曾被药监局限制出口却不披露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共同药业”)主要从事甾体药物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甾体药物生产所需的起始物料和中间体。2018年12月,共同药业开始接受中信证券的上市辅导,拟冲击创业板。

从经营业绩看,报告期可比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共同药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4亿元、4.37亿元和4.65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8.02%;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43.87万元、7067.79万元和7299.64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4.05%,但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99万元、6692.20万元、5817.76万元,2019年同比下滑13.07%。

同时,共同药业的信息披露值得关注。一方面,招股书误将2018年的数据作为2017年数据披露,导致主要产品这两年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单价完全一致,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属不应该。另一方面,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溢多利,证券代码:300381.SZ)是公司重要客户,但共同药业披露的销售金额与对方披露的采购额相差56.07%,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也较环保局公示金额高出50%。2009年,共同药业还曾因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被宜城市工商局处罚。

此外,2018年8月,共同药业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警示函,公司产品被禁止在美国药品生产厂商处作为原料药直接使用。2018年10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共同药业不符合国家出口原料药有关生产要求,决定收回其《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而据当地环保局披露,共同药业及子公司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投诉,甚至受到行政处罚。

招股书现低级错误,购销、募投有疑点,曾欺瞒工商局

通过研读招股书,我们发现共同药业的信息披露仍有较大进步空间,招股书不仅存在低级错误,还有两处信披疑点。

据招股书披露,共同药业的主要产品包括自产产品的起始物料和中间体,以及部分非自产产品。报告期内(2017年至2020上半年),自产产品起始物料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41.42万元/吨、50.88万元/吨、46.75万元/吨和40.49万元/吨,自产产品中间体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70.05万元/吨、207.29万元/吨、105.02万元/吨和128.37万元/吨。

然而,在用表格列示销售价格时,招股书披露的2017年、2018年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单价竟完全一致,显然是误将2018年的数据作为2017年数据披露,招股书信披质量可见一斑。

资料来源:共同药业招股书

另外,招股书称,溢多利是共同药业2017年第二大客户,销售额为3055.6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16%。

资料来源:共同药业招股书

但据溢多利2017年年报显示,当期溢多利对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生物”)的采购金额为4769.08万元,而共同生物正是共同药业的全资子公司。简单计算可知,溢多利披露的2017年采购金额较共同药业披露的同期销售金额高出56.07%,远超其当期实行的17%的增值税税率。

资料来源:溢多利2017年年度报告

除了购销数据差异较大以外,共同药业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也有蹊跷。招股书显示,募投项目“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将由共同生物建设实施,投资总额为6亿元,建成后能达到年产800吨BA(双降醇)、200吨黄体酮的生产能力。

但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披露,在产能同样为800吨BA、200吨黄体酮的情况下,“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产建设项目”的总投资为4亿元,也就是说,招股书披露的投资额比环保局公示的投资额高出50%。至于为什么多花了2亿元,还需要共同药业进一步解释。

资料来源: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更值得注意的是,共同药业在内控方面曾存在“黑历史”。

据(2012)鄂襄阳中民三终字第000114号判决书、《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0年4月27日报送)》披露,2006年5月,徐润星、系祖斌共同出资设立宜城市共同药业有限公司(共同药业前身,以下简称“共同有限”),法定代表人为徐润星。2007年10月,共同有限以假股东会决议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系祖斌,2008年5月,共同有限又以假股份转让协议将股东变更登记为系祖斌、邹磊、蒋建军。招股书显示,系祖斌为共同药业实控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而蒋建军历任共同有限会计、行政主管、监事,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9年10月,宜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共同有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公司法》相关规定,故对共同有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撤销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登记。

资料来源:(2012)鄂襄阳中民三终字第000114号判决书

资料来源:共同药业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被FDA发警示函,省药监局曾收回出口证明文件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8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FDA”)对共同药业位于宜城的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发警示函。FDA认为,共同药业向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与原料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存在偏差,故在其复审通过前禁止公司产品在美国药品生产厂商处作为原料药直接使用。

招股书称,FDA认为共同药业的问题包括清洁验证不齐全、测试标准不完善、产品化学稳定性检测不全面、生产工艺验证不全、没有持续进行工艺确认等,公司收到警示函后及时自查并安排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于2018年10月向FDA提交。

而据FDA官网披露的警示函显示,FDA曾在2011年9月、2014年9月对共同药业的检查中发现过类似问题,公司亦在当时的回复中提出了具体的补救措施,这些重复的问题说明公司管理层对中间体、原料药产品生产的监管、控制并不到位。

资料来源: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FDA警示函还称,2018年1月,共同药业被列入66-40进口警报名单。据悉,当受进口警报影响的产品出口至美国时,FDA将直接扣留,这或将对企业造成声誉和经济上的损失。但对于这一信息,招股书并未提及。

另外,据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2018年10月,药监局现场检查发现,共同药业已不符合国家出口原料药有关生产要求,决定收回其《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收回范围为出口欧盟原料药“去氢表雄酮”。不过,招股书对这一信息亦只字未提。

资料来源: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另一方面,共同药业及子公司共同生物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群众投诉,甚至受到环保局处罚。

据襄阳市人民政府披露,2018年11月,群众举报共同药业排放废气、违规生产。经核查,共同药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和污水处理站的异味气体等,2016年,宜城市环保局曾针对共同药业的“三同时”未验收问题处罚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

资料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

而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披露,2016年1月,共同生物因在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导致所排废水中COD、氨氮、BOD等多项污染物超标排放,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1.82万元。2016年5月,共同生物又因所排污水的COD、BOD5、总磷、色度等多项污染物超标,被处罚款0.44万元。

内容来源:金色光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