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10月30日,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深交所发布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自11月2日起施行。
据通知,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两种情形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一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是,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另外,若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通知还指出,深交所可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阈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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