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委托朋友帮忙卖房,竟惹官司上身??

良策APP
2020-11-06 14:00 来自广东省

为了省时与方便,房屋买卖交易中,常有业主委托他人代办交易过户手续。尤其今年适逢疫情,航班大幅减少,很多华人着急处理国内事务,如房产买卖等,却迟迟无法回国,这时就需要委托国内的亲友帮忙办理。

但其实,业主委托他人卖房,却不一定是一件一劳永逸的事,甚至可能会给业主和买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回顾

业主邓某与买家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280万元出售其位于广州某小区的一套住宅。但由于邓某临时被调派至国外工作1年,无法经常回国配合交易,于是便办理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其朋友叶某代为处理交易过户事宜。

去年5月,邓某收到叶某汇来的280万元房款,以及物业已出售的信息。但没过几天,邓某居然又收到法院传票,称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原来,朋友叶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出售给陈某,而是以300万元的更高价格出售给了另一买家,并且很快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将20万元差额归为己有。

法院认为,邓某作为物业的原业主,且是其全权委托叶某处理该房屋交易,所以,应该承担叶某在代理过程中对陈某所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裁定邓某对任某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说,如果业主真的抽不开身处理卖房事宜,要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时,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权益啊!本期《良策学堂》,小良将带大家了解关于业主委托卖房的那些事儿~

专家提醒

房屋交易过程中,业主应尽量亲自办理收取房款、产权过户、交付房屋等手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实在无法亲自办理,在办理公证委托时,应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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