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徐冠勉博士候选人
摘要
近代早期华人在海外活动时,使用的是什么样的货币呢?该问题在历史学界鲜有讨论,在中文史料中也鲜有记载。查阅荷兰等欧洲殖民史料可知,自16世纪起,欧洲殖民者便陆续记载、调查、收藏海外华人的货币。纵使华人在海外活动的最终目标是要赚取白银带回中国,但是在其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往往是形态、质地各异的各种贱金属钱币。这些钱币基本都是由华人铸造、发行,但也在非华人圈中流通。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华人实现了对东南亚商品贸易、种植园、矿业、地方金融等经济领域的控制,甚至一度见证了海外华人独立政权的兴起。由此可知,颇具特点的南洋钱法在近代早期的东南亚地区货币体系演变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应重新定位其在全球史与货币交流史中的位置。
关键词
铜钱;铅币;锡币;荷兰东印度公司;华人公司;海外拓殖;满文钱币
一、问题的提出:“白银时代”的“钱币下南洋”
在近代早期,中国如何参与全球货币交流?该问题可以说是近几十年来世界经济史学界热议的焦点。已有的研究深入探讨了有多少白银从何处、以何种途径流入中国等问题,其中,以贡德·弗兰克为代表的经济史学家们更是建构了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由白银驱动的近代早期全球化模式。但是,这种以白银为中心的视角却有明显的局限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其他货币的全球交流。当学界强调中外交流、白银流动时,却很少有人提问,华人在海外参与经济活动时,他们具体使用的是何种形式的货币。
贡德·弗兰克著《ReORIENT: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回答该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常见的中、外文史料很少涉及此事。无论是明清时期的中文史料还是欧洲各国及日本关于中国贸易的史料,它们所描述的通常都只是海外华人如何通过各种途径将白银带到中国,而甚少记录在这之前海外华人用的是什么货币。除此之外,钱币学研究者可能会想到海外出土的中国钱币。但是,这些不断被发掘的窖藏除了反映中国钱币在海外广泛流通这一事实外,很难直接回答是谁在什么样的环境中使用这些钱币。
笔者在从事关于荷属东印度华人糖业种植园的研究时,逐渐接触到了一些关于海外华人种植园货币制度的材料,并萌生不少新的想法:倘若绕开传统中外贸易史资料,而去关注海外华人在侨居地的活动,或许会有新的发现。顺着这种思路检视相关史料与文献,笔者惊奇地发现,以荷兰为代表的欧洲殖民国家从16世纪开始就陆续记载、调查与收藏南洋华人的货币。这些材料显示,华人在南洋活动时往往并不使用白银,而是使用各种特制的、看似“劣质”的钱币(包括大量被称为picis的铅锡币),这些钱币有的来自中国,有的是由海外华人在南洋所铸造,甚至有的还是当地社会仿制的中国钱币。此种看似币值低下的钱币却扮演着不容忽视的角色。正是凭借这些下南洋的中国钱币,华人得以在近代早期东南亚地区成功打入商业贸易、种植园、矿业、地方金融等领域,并赚取利润、换得白银带回中国。在此过程中,华人甚至还在东南亚一度建立独立政权,并发行钱币。
邱永志著《“白银时代”的落地作者: 明代货币白银化与银钱并行格局的形成》
基于这些材料,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近代早期,华人钱币如何来到南洋并落地生根、同时又如何面对同时期欧洲殖民帝国的扩张?以近代早期东南亚最重要的殖民帝国——荷属东印度——的华人钱币为主轴,本文将回顾16至19世纪华人钱币下南洋的历史过程,并尝试以此为基础为近代早期全球货币交流史提出一些新的议题。
荷兰东印度公司标志
二、当荷兰船队遇到中国铅币
1596年,荷兰共和国的船队第一次驶抵亚洲。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爪哇岛西北角的万丹。这时候联合东印度公司还没有成立,这些公司还是私人合股的公司。万丹是当时亚洲胡椒贸易的主要集散地,也是荷兰船队亚洲贸易的起始点。在万丹,荷兰人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对手:中国铅币。对于这个对手,荷兰人在这次航行记录中做了详细描述:
那些住在这里的(华人)会带着秤到内陆的村庄,从当地的农民那里采购胡椒。(他们)首先称量有多少胡椒,然后根据他们自己的看法给出一个当地人愿意接受的价格。他们把胡椒收集起来,带到华人的船上,以每两袋胡椒十万钱币(caxas)的价格出售。同样的金额其实足够他们(在内陆)收购八袋胡椒。这些船每年一月份来,有8艘—10艘。每条船可以装载大约25 last。每last大概等于20石,因此每条船的装载量约为500石。这些船的载重量很难更大,因为它们被造的非常尖,没有(突出的)腹部,这看起来很明显。它们带来的货币在万丹、整个爪哇,乃至整个群岛流通。这种货币在马来语中被称为cas,在爪哇被称为pitis,比一个荷兰铜币(duit)要小,是用很差的合金制作成的。铸造用的主要成分是铅,混合了一些废铜。如果让一串(这样的铅币)掉在地上,就可以发现八个、十个、十二个,有时甚至更多的铅币破碎。而且如果把他们放在盐水里一个晚上,它们就会相互黏在一起,其中的一半会因此损坏。它们是在中国被铸造的,在一个叫做chincheu(漳州或者泉州)的地方,位于北纬25度的地方。它们最早是在1590年被带过来。它们那时候最初是由Hammion国王铸造的,该国王现在还在位。因为该国王认识到,Hoyjen国王以皇帝的名义铸造的钱,已经在过去20年的时间大量填充了这些群岛的(市场)。它们(铅币)在中国没有市场,因为所有的东西都用小块的白银买卖,白银以conduri秤量(conduri是小的红豆,在一头上有黑色纹路,在拉丁文中称为Abrus)。来自中国的华商,因为不能从中国带出这么多货币,所以发明了这种劣币。因为这种货币会在使用的过程中被损坏——正如这个国王所设想的——他们想出来一个办法。他们用草绳把每200个(货币中间的孔是方的)扎在一起。这样的一串被称为一个satac。为了作成像我们这样子的一个银币,他们把每五串这样子铅币连在一起,这样一千个铅币被称为sapocou。我们可以用一个西班牙银元(acht realen)买到12千到13千个这样的货币。最早的钱币已经很少见了,因为它们大多数都被消费掉了,而且在爪哇不再流通。当最早的货币到来时,人们还可以用一万钱来购买六袋胡椒,但是现在当中国人来的时候,人们用十万个现在流通的钱币也只能仅仅购买2到2.5袋胡椒。
Femme Gaastra著《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Expansion and Decline》
解读这段材料的最大困难是如何理解中间提到的Hammion、Hoyjen国王,以及那位皇帝。施古德(Gustaaf Schlegel)在其评论文章中指出,这个皇帝指的是越南的皇帝,Hoyjen是一位越南皇帝的名字。包乐史考证认为,Hammion指的是铅币上面所刻的北宋“咸平”的年号。Hoyjen指的是越南的会安。黑田明伸指出,会安扮演着福建、印尼、日本三者之间贸易中转站的角色。为了从越南内地采购用于对日贸易的丝绢,会安需要从中国、日本进口铜钱,但同时福建商人又将会安的铜钱转运到万丹来进口胡椒。这两种贸易之间的矛盾,很可能是1590年左右铜钱向铅币转变的一个原因。
不过,16世纪下半叶的会安恐怕尚无法担当如此重要角色。一直到1590年代,控制会安地区的广南阮氏还致力于解决与越南北方政权的纷争,而未把主要精力放在促进海洋贸易上。而且,在这个所谓三角贸易中至关重要的日本朱印船也是要到1590年代才开始出现。查阅万历十七年(1589)福建巡抚所定月港船引限额,会安所在的整个广南地区也仅仅分到了88张船引中的1张,而万丹(下港)则有4张。可见,此时的会安贸易尚处萌芽阶段,尚不可能有能力“在过去20年的时间”铸造大量钱币“填充这些群岛”。
黑田明伸著《货币制度的世界史——解读“非对称性”》
要解读这段材料,还需要从中国铜钱在爪哇地区的流通史入手。爪哇货币的“中国铜钱化”是东南亚货币史的重要议题。Jan Wisseman Christie指出,因为自身社会经济的发展,东南亚群岛人口最密集、农业最发达的地区——爪哇,从公元9、10世纪开始出现对小额货币的强烈需求。一开始,当地的做法是将银币小额化,并且将银的合金——而非纯银——作为日常交易之用。同时原来按照印度传统铸造的大额金币则保持了币值的稳定,并用于王室的税收,但很少用于日常的交易。到了11世纪,北宋的钱法改革(尤其是王安石主政期间)使得中国的铜钱产量激增,同时北宋的市舶司改革也一度放宽了铜钱出口的禁令。这使得大量的北宋铜钱从11世纪开始进入东南亚。于是大量出口的北宋铜钱正好满足了爪哇社会对小额货币的需要,并成为了爪哇社会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铜钱大量流失问题出现后,南宋政府一再禁止铜钱出口,其中还明文禁止海商往爪哇(阇婆)出口铜钱进口胡椒。尽管存在这些禁令,中国商人还是有各种渠道走私铜钱到东南亚来换取他们所需要的货物。
宋元交替,爪哇在抵抗蒙古入侵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大帝国——满者伯夷(Majapahit,1293-1527)。满者伯夷一度控制着爪哇岛以及与爪哇岛贸易关系密切的印尼群岛东部与马六甲海峡地区。这个帝国顺应了爪哇经济“中国铜钱化”的趋势,将中国铜钱作为官方的货币,并且取代了原来属于印度传统的金银币。到1350年,它所颁布的法令与罚金都已经以铜钱作为标准。这一事实在中文史料也有记载,15世纪初随郑和下西洋的马欢,在《瀛涯胜览》中记载爪哇“买卖交易俱用中国历代铜钱”。
马欢著《瀛涯胜览》
16世纪初来到东南亚的葡萄牙人也记载了印尼群岛使用中国铜钱的情况。1510年代经由马六甲出使中国的Tomé Pires指出,爪哇以及爪哇西部的巽他(Sunda)地区均使用中国钱币。1530年代活跃于马鲁古群岛(印尼群岛东部)的António Galvao则提到,当葡萄牙人在当地采购丁香时,不得不把白银换成当地人可以接受的中国铜钱。当他们想要迫使当地人接受带有葡萄牙国王徽章的钱币,而不是有着“中国国王”年号的铜钱时,当地人的回答是,“他们可以接受任何东西,只要这些钱币中间有个孔,这样子他们就可以把它们串成一串,而不至于丢失”。
可与此同时,中国本身的官方铸钱量却急剧萎缩。历南宋、元、明前中期四百余年,官方的货币政策在纸币、白银和铜钱间几度摇摆,始终无法再现北宋大规模铸造铜钱的盛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铜钱下南洋的进程。因而,爪哇地区也开始仿制中国钱。由于缺乏铜矿,爪哇铸造的钱币多夹杂铅、锡,而杂质比例越来越高。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保持了中国钱币的形态,并模仿北宋年号,如“咸平”。到16世纪,位于爪哇中北部海岸的井里汶(Cirebon)成为了这种铅币的一个铸造中心。可见荷兰人所谓的在1590年左右从中国引入的铅币其实在东南亚早有根基。
汪圣铎编《两宋货币史料汇编》
三、白银入中国、钱币下南洋
既然爪哇地区早已开始仿造中国钱币,为何1596年的荷兰航行报告强调闽南是万丹流通的中国钱币的源头?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讨论当时闽南地区的银进钱退问题。顾炎武所引的《漳浦县志》(漳浦位于漳州南部)对此有过生动描述:
我朝钱法,遇改元即随年号各铸造通用。但民间使用,则随其俗。如闽中福、兴、汀、邵、福宁皆不用钱,漳、泉、延、建间用之。泉、漳所用之钱,与延、建异,泉又与漳异,或以七八文,或以五六文,而各准银一分。漳郡如龙岩、漳平,亦不用钱。其同俗者,龙溪诸县。而诸县所用又有美恶不齐。诏安极精,漳浦次之,龙溪则极恶,亦用之。又非时制钱,乃宋诸年号,民间盗铸传用者,而又数年一变。以吾一邑言之,嘉靖三年、四年用元丰钱;七年、八年废元丰钱而用元祐钱;九年、十年废元祐钱,而用圣元钱;十三、十四年废圣元钱、而用崇宁之当三、熙宁之折二钱。万历三年,废崇宁钱,专用熙宁钱;五年废熙宁钱,而用万历制钱,方一年尔,万历钱又置不用,用者,以抵铜而已。(原注:万历钱原估一文值银一厘,今三文准银一厘)。方其用之也,民间惟藏钱。凡田宅、蔬菜之属皆用钱,交易契券亦以钱书。乡村自少至老有不识银,一村之中,求一银秤无有也。及其废而之他也。即官府严禁,不能挽之回。每一更变,则藏钱者辄废,弃为铜云。今民间皆用银,虽穷乡亦有银秤。
这段广为人知的材料来自万历七年刊刻的《漳浦县志》。此时正值白银流入中国的关键时期。自隆庆年间(1567—1572)月港开禁,漳浦所在的漳州地区便成为明朝官方唯一许可的中国帆船出口贸易口岸。与此同时,西班牙帝国也在菲律宾调整殖民策略:一方面于1565年以宿务(Cebu)为据点成功建立了跨越太平洋的往返帆船贸易航线(而不再仅仅是从美洲往菲律宾的单向航线);另外一方面将殖民地的重心由群岛南部的香料群岛往群岛北部转移,以此建立与闽南贸易商的联系。最终,当西班牙人于1571年占领闽南商人一直光顾的马尼拉,并将帆船贸易据点转移至此时,月港—马尼拉—阿卡普尔科(Acapulco)帆船航线便应运而生,并成为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通衢。
顾炎武著《天下郡国利病书》
《漳浦县志》的记载恰恰出现在这一航线建立后的关键几年。此时的马尼拉帆船贸易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不仅阿卡普尔科地区可以派遣帆船,而且作为美洲白银原产地的秘鲁地区也一度获准直接通过马尼拉参与中国贸易。上文提及的万历五年用万历钱,之后就通行白银这一情况,在时间点上正好吻合美洲白银通过马尼拉航线流入中国这一节点。而漳浦紧邻月港,成为美洲白银流入中国首当其冲之地,也合乎情理。
漳浦并非特例,它所处的东南沿海地区正是明中叶银进钱退的重灾区。从元代到明代早期,福建和广东主要是铜钱流通区。这是因为当蒙元帝国在中国强力推行纸钞、取缔铜钱时,福建和广东因海外贸易联系、宋代大量遗留铜钱、以及蒙元帝国管制力度不强等诸多原因,事实上保留铜钱流通的习惯。一直到明代前期,唐宋旧钱仍然在闽、广大量流通。到了16世纪,闽南漳州这一区域成为了私铸铜钱的中心。据黑田明伸研究,这背后的动因是15世纪下半叶开始的明朝赋役白银化改革。通过这场改革,大量的白银被运到北京和长城沿线,发放给当地驻军。而这些驻军又需要把白银兑换为铜钱用于日常交易。这使得南北银钱比价出现巨大差异。商人们也很快意识到这个套利空间:他们把南方的铜钱运到北方换取当地驻军收到的白银。利用这个机会,闽南漳州地区商人将含铜量高的宋钱改铸为劣质的私钱,使得这一地区成为了明朝私铸铜钱的中心。
万历初年张居正推行的钱法改革,一度因为强势的国家干涉而取得成功。这使得福建一时又出现了很多优质的万历制钱。但这仅是昙花一现,万历制钱的流通仅仅持续了一年;这之后,铜钱在漳浦不再通行,并被白银取代。正如邱永志所指出的,福建这种复杂的私钱替换系统,为白银的入场铺平了道路。到17世纪初,闽人谢肇淛不无夸张地断言“闽、广绝不用钱,而用银低假,市肆作奸,尤可恨也”。
谢肇淛著《五杂组》
但是,银进钱退之后,遭贬值、弃用的铜钱又何去何从呢?倘若在中国内地,那么它们很可能会流向周边地区。但是在闽南地区,它的废钱还有个广袤的海外市场。当漳浦自1577年后遭遇钱法难行时,万丹所处的巽他地区却仍然需求铜钱。据1583年—1589年在亚洲游历的荷兰人Jan Huygen van Linschoten记载:“在巽他,除铜币外再无其他货币。(铜币)被称为caixa,和荷兰铜币(duit)一样大,但是薄一半,并且中间有个孔,可以用绳子串成一串,因为需要将每200或者1 000枚caixa串成一串。他们的计算方法是每200枚caixa为一sata,而五sata就等于1 000枚,并等值于一个葡萄牙cruzado(crusaet),或者3个荷兰盾。”这是个较为合理的银钱比价,因为1个葡萄牙cruzado或者3个荷兰盾约等值1.25西班牙银元,也就约等值0.875两白银。因此所谓1 000枚铜钱兑换1cruzado,可以折算为约1 143枚铜钱兑1两白银。
这种局面很可能促使原来在东南沿海积蓄的大量铜钱(再次)进入东南亚市场,正如上述荷兰人1596年航行报告中提到的“Hoyjen国王以皇帝的名义铸造的钱,已经在过去20年的时间大量填充了这些群岛”。笔者认为,这个Hoyjen可能是闽南话福建(Hokkien)的讹化荷兰文注音,而非越南会安(
)。其原义应该是福建巡抚(Hoyjen国王)以万历皇帝的名义铸造的万历铜钱。再者,同份荷兰人报告中也提到闽南地区在1590年代仅使用银,并形象地描写闽南的银秤可以称量如海红豆般一分的重量。这些线索都可以和《漳浦县志》对应。从1590年代回溯,期间的20年大致覆盖了万历制钱一度在闽南漳浦流行(万历五年),然后很快被白银取代这段时间。这背后很可能存在一个以闽南为中心,从马尼拉进口白银,取代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流行的铜钱,同时又将当地铜钱出口到爪哇等海外铜钱流通区换取胡椒等东南亚产品的交换体系。
《大明律》
荷兰人所谓在1590年被发明出来的铅币,应该是闽南商人在这次“全球货币大交换”中进一步发展出的策略。《大明律》明确禁止铜钱“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如果大规模出口铜钱,势必引起政府的关注,而如果出口劣质铅币,则至少不是那么公然违禁。荷兰人也记录:“来自中国的华商,因为不能从中国带出这么多货币,所以发明了这种劣币。”这种操作对于当时以私铸钱币闻名的闽南地区亦非难事。从万志英的研究来看,闽南生产的铅币在当时不仅仅流通到了爪哇,而且还被出口到了越南北部等地。在爪哇,这些中国来的铅币也很容易被当地市场接受,因为正如上节所分析的,早在满者伯夷时期当地就有铅币流通。荷兰人后来披露了1596年第一次亚洲航行所见的两种中国钱币(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小的铅质钱币铸有“咸平元宝”,而大的铜制钱币铸有“万历通宝”字样。
这个转换的过程也不是铜钱、铅币泾渭分明,而是有很多钱币会以合金的形态出现。近年来考古学界热议的“南澳一号”沉船就出水了一批带有宋朝年号的“铜钱”。从现有的考古报告来看,这些所谓的“铜钱”其实含铅量非常高。尽管该沉船的具体年代和航向尚有争议,从主要基于陶瓷器分析的现有研究来看,它应该是一条万历年间漳州出发从事东南亚贸易的船只。
图1 16世纪末17世纪初荷兰人绘制的在荷属东印度流通的两种中国钱币
(左边为铅质的咸平元宝,右边为万历通宝)
Isaac Commelin著《Begin ende voortgangh van de Vereenighde Nederlantsche Geoctroyeer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张燮在《东西洋考》中对此也有所着墨。在下港(万丹)条下,张燮记载:“贸易用银钱,如本夷则用铅钱,以一千为一贯,十贯为一包;铅钱一包当银钱一贯云。”这个汇率其实和荷兰人记载的非常接近,前述荷兰人1596年(比《东西洋考》大约早20年)记载的比率是“12到13千”个铅币换一个西班牙银元。张燮还记载了“下港为四通八达之衢,我舟到时,各州府未到,商人但将本货兑换银钱、铅钱。迨他国货到,然后以银、铅钱转买货物。”正如包乐史所指出的,这段记载其实有故意含糊的嫌疑。因为张燮不想在公开出版的《东西洋考》中,明确承认华商在出口铅币(这可能还是有违禁出口钱币的嫌疑),而是含糊地描述华商在货物、铅币和白银之间进行兑换。
万丹亦非唯一接受铅币的东南亚贸易口岸。《东西洋考》还提到,在另外一个重要的胡椒产地——旧港(Palempang),华商亦可用铅币交易。而据荷兰人的记载,在17世纪初,旧港及其邻近的另一个胡椒出口港——詹卑(Jambi),都使用称为picis的钱币,只是当地的picis未必是铅质的,还有锡制的。荷兰人还指出,在17世纪的旧港和詹卑,贸易商需要用picis到上游腹地采购胡椒。除此之外,位于婆罗洲的胡椒出口港——文郎马神(Banjarmasin)——也有铅币流通。我们可以推论,这些既出口胡椒又流通picis的地方很可能和万丹一样,是当时华人钱币下南洋的目的地。
M.A.P. Meilink-Roelofsz著《Asian Trade and European Influence in the Indonesian Archipelago between 1500 and about 1630》
四、荷兰殖民帝国的应对之策
这种铅币体系对于荷兰殖民帝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荷兰东印度贸易的出发点是要绕开葡萄牙的网络,从亚洲直接进口胡椒等香料。他们之前可能没有预料到,华人也在东南亚大量收购同样的商品,而且还可以利用特有的钱币“低价”收购胡椒。因此,如何把胡椒贸易的主导权从华商手里争夺过来,便成为了1602年成立的联合东印度公司的一个首要议题。
在最初的十多年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以及同时期到来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直处于下风。华人铅币在此起到了关键作用。这是因为,荷兰及英国东印度公司带到万丹的都是银币,但是万丹当地市场流通的却是华人的铅币。当地的胡椒种植者是按照铅币计算价格,而且也只有当地的华商才有能力带着铅币深入内地,去采购胡椒。缺乏当地人需要的铅币、也缺乏华人的当地网络,荷兰以及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屡屡吃亏。他们被迫拿着大量白银到华商那里兑换铅币,然后拿着铅币去收购胡椒。在这过程中,华商不仅用铅币从万丹换到了胡椒,还用铅币从两家欧洲人的东印度公司那里兑换到了大量的白银。正如包乐史形容得那样,铅币成为了华商的特洛伊木马,使得他们在这场围绕胡椒、铅币、白银所展开的贸易战中占尽优势。
这也使得钱币下南洋的闽南—万丹航线,变成了白银流入中国的新通道。这种转变实现的三个前提是:其一,从宋代以来爪哇地区对中国钱币的消费习惯的养成;其二,万历早期闽南地区银进钱退所带动的铜钱与铅币的流出;其三,1590年代开始,荷兰及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为万丹贸易带来了巨额白银。不过,这种局面无法长期维持,到了1610年代下半叶,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便决然采取武力解决万丹胡椒贸易的困境。他们先是把总部转移到了巴达维亚,然后在1620年代对万丹实施封锁,迫使华商放弃万丹,到巴达维亚从荷兰人手中采购胡椒。
包乐史
华人的铅币并没有因此消失,而是被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利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向特定的几位华商外包铸造铅币的特权,并且为他们提供铸造铅币的原材料铅,再将这些铅币供给到爪哇与印尼群岛周边地区,从而换回印尼群岛的物质,来供给巴达维亚。与此同时,公司还使用武力阻止华人帆船前往万丹、旧港、詹卑等胡椒出口地,迫使他们到巴达维亚购买胡椒。这一由金钱与武力维持的重商主义政策,使得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垄断了这一区域的香料贸易。借此,荷兰人逐步开始向中国出口胡椒,再从中国进口丝绸到日本交换白银,再将日本白银投入到亚洲内部的贸易中。通过参与这一系列由武力支持的亚洲区间贸易,联合东印度公司获取了巨额利润,并用这些利润(而非从欧洲运过来的白银)来购买亚洲商品运回欧洲。从而,实现了用尽可能少的欧洲白银来获取尽可能多的亚洲货物的宏大计划。
但最终华人铅币还是在18世纪被联合东印度公司彻底摒弃。自1724年起,联合东印度公司将大量在荷兰铸造的铜币(duit)投入爪哇市场。这些做工精良的荷兰铜币在爪哇大受欢迎,而且还取得远远高于荷兰本国的银铜比价。发现这个有利可图的货币市场后,联合东印度公司开始在荷兰铸造专门用于爪哇与东印度地区流通的VOC铜币(见图2)。在整个18世纪,超过11亿枚的荷兰铜币被联合东印度公司运送抵巴达维亚,并被主要投放至爪哇地区。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钱法”的成功使得荷兰铜币在爪哇逐渐取代了铅币。到了1750年代,爪哇日常流通的小额货币就已经主要是荷兰铜钱。到了1763年,公司决定停止颁发新的中国铅币铸造许可权。
图2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铸造的铜币。这种类型的铜币终结了华人铅币在爪哇流通的历史
Ryuto Shimada著《The Intra-Asian Trade in Japanese Copper by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During the Eighteenth Century》
五、从贸易到拓殖:巴达维亚郊区华人糖业种植园的货币金融体系
不过,钱币下南洋的故事并未因此结束,而是逐渐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华人海外拓殖园区。1790年,《巴达维亚技艺与科学协会学刊》出版了一篇关于华人管理的糖业种植园的调查报告。这其中提到了一种特殊的种植园货币制度:
每隔一天,财副(schrijver)必须将已经发给华人和爪哇劳工的铅币(loodje)收回,并且将其清楚地记录在表格上……具体方法是:他带着一个本子,里面每一页对应着一个普通劳工的名字,上面会标明这个人什么时候开始服务,是爪哇劳工还是中国劳工。唯一的区别是:如果这是个爪哇劳工,上面就会标明他是属于哪个团体,在哪个工头下面工作,以及已经领取了多少大米和零钱。
这份报告的落笔时间是1785年。当时,在巴达维亚周边从事糖业的荷属东印度土生欧洲人Andries Teisseire对由华人管理的糖业种植园做了一次系统的调查,并起草了这份报告。在报告中,一种被称为loodje(荷兰文“小的铅块”)的铅币不断被提及。这种铅币在种植园的日常运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由报告可知,当时一个种植园大约需要雇佣200多人,其中绝大部分劳工是爪哇人,但是管理及技术工种都由华人担任。华人们统一住在被称为“公司”的建筑里。该建筑是种植园的中枢,因为它保存了账本、资金、物料、补给等核心资产。每天工作结束之后,爪哇及华人劳工们需要到“公司”前领取铅币作为当日劳动报酬。他们所领到的铅币只能在种植园内流通,并只被种植园内部的商店所接受。劳工们拿着这些铅币可以去商店购买鸦片以及其他生活用品。每隔一天,劳工们把剩余的铅币交给管理种植园账务的财副。财副会登记多少铅币被劳工上交,并记在该劳工的账上,同时劳工自己也保留一份文件,上面同样记载了多少铅币已经被上交,并盖有财副的确认章。如果劳工那份丢失了,还可以根据财副那边的记录再重新领取一张。等到劳工们完成合同,离开种植园时,他便可以根据这份记录,来换取以银币结算的工资。
《巴达维亚技艺与科学协会学刊》
这种铅币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种植园主的现金压力,同时也变相成为了种植园主剥削劳工的工具。劳工使用的铅币只能在种植园主开设的商店内购买商品(尤其是鸦片)。这其实是资方利用了“价值与价格”的剪刀差,通过铅币变相地剥削劳工的名义工资所得。从调查报告来看,这种铅币体系当时非常完善。我们不确定这个货币体系何时形成,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种代币流通体系在巴达维亚郊区种植园形成规模的17世纪下半叶就已出现。因为,巴达维亚种植园其实是于1630年代从万丹移植过来的,而如前文所述,万丹至迟在1590年代就已经有大批铅币流通。
同时期,巴达维亚华人公馆《公案簿》里有一段非常重要的对应材料。乾隆五十五年(1790)六月初十,以陈素为首的46位华人劳工向巴达维亚华人公馆起诉其糖蔀(糖业种植园)雇主陈鉴,并开列了一长串的被拖欠工资,合计328.69荷兰银元(rijksdaalders,与西班牙银元基本等值,在供词中称为文)。供词称:
素等出外营生,所得微资,皆欲寄回安家。素等去年在陈鉴蔀中佣工:
素自己工钱尚该来钱97.2文(此处“文”指得是荷兰银元,而不是中国铜钱)
余钟观尚该工钱23.105文。
陈腾生尚该工钱19文。
赵日生尚该钱10.23文。
……
至此唐船将回之时,皆求陈鉴清还,以便寄信回家。他屡限至今,唐船俱已扬帆,并无分文理还,况蔀中罢工欲别往营生,身边无一文,无奈投告台下,伏乞俯怜究追。
可见,如同爪哇劳工,在华人糖业种植园中工作的华人劳工也不能实时领到银元。平日只能获取种植园钱币或账面工资。只有到每年中国帆船回棹时,才能迫使种植园主支付白银,结清工资。这也是为何其中拖欠的工资会出现23.105银元这样的数字。Teisseire的报告也指出,每年夏天唐船回中国之时,往往也是种植园主财务危机之时。此时的华人劳工会不惜代价坚持要求将账面工资换算成银元结清。他指出,华人劳工的极端手段包括罢工、焚毁蔗田等,他还列举了几个华人与欧洲人种植园主因此遭受重大损失的例子。华人劳工的这种集体行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正如上述供词所说,此时他们亟需将银元通过唐船寄回中国,以便安置国内的家庭。可见,无论种植园内部货币体系如何运作,华人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获取白银,寄回中国。后来引起学者们重视的侨批、侨信等制度,在此已初现端倪。而此时的铅币的作用已经不是用于跨国贸易与汇兑,而是地方金融,用于解决华人控制的种植园的内部金融问题。
《公案簿》第一辑
六、Picis的蜕变:邦加华人矿区的地方金融
到了18世纪末,华人拓殖组织在东南亚遍地开花。他们发展出了各种形态的华人公司与独立的货币系统。其中,资料相对丰富且与荷兰关系密切的是邦加和西婆罗洲的华人矿业公司。
邦加是位于旧港出海口的一座富含锡矿的大型岛屿。从1750年代开始,在东南亚混血华人的引荐下,大量广东客家人以及部分闽南、潮州福佬人作为劳工进入该岛,并且带入了更为高效的锡矿开采技术和管理手段。这使得邦加的锡产量突飞猛进,并从此成为了荷属东印度的重要财源。
最早记载邦加华人矿业金融制度的是一份1803年的荷兰殖民地报告。该报告指出:每采购1担锡,荷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已于1800年转型为殖民政府)支付给旧港苏丹10西班牙银元;苏丹支付给称为大哥(teko或tiko)的混血华人8银元;大哥支付给矿工5银元。这5银元也没有真正落到矿工手里,其中四分之三被克扣为日常伙食、补给(价格高于市场水平),四分之一则是以锡制的picis来支付。这种picis锡币的币值还很高,每枚锡币兑换6枚荷兰铜币(duit),40枚兑换1西班牙银元。
Barbara Watson Andaya著《To Live as Brothers: Southeast Sumatra in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
1812年英国一度占领邦加(英国占领期为1812—1816年)并重启调查。其中一份报告详细描述了当时的锡矿采购体系:
根据他们的能力,苏丹预付5 000至10 000银元给每位大哥,并且和他们订立合同要求他们上交所有的锡,价格为8银元每担,每担为150斤,重量等于210英制磅。大哥会将建造锅炉、矿场设备、清理丛林以及其他采矿准备工作的成本从这笔钱中扣除,然后支付6银元每担给矿工们,此处每担为160斤。这其中有三分之二被用于购买矿工的补给以及劳动所需要的设备,剩下的三分之一以锡制的picis(pitis)钱币支付给矿工。每位大哥有权力在自己的区域发行自己的picis锡币流通。在此区域之外这些锡币就不能流通。
表面来看,邦加华人锡矿内流通的货币即是前述普遍流通的picis。实际上,在19世纪初的邦加,picis的发行者是所谓的“大哥”。这些大哥多是混血华人,与苏丹关系密切,并多信仰回教。他们平时并不生活在邦加华人矿区,而是和苏丹一起住在旧港。这不由让我们联想到,早在17世纪,居住在旧港的华人就已经为旧港苏丹扮演过类似角色。他们带着旧港的picis溯流而上,到位于旧港上游的苏门答腊岛腹地米南佳保人(Minangkabau)村庄采购胡椒,再将胡椒带回旧港卖给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赚取银元。
M. H. Court著《An Exposition of the Relations of the British Government with the Sultaun and State of Palembang and the Designs of the Netherlands Government upon That Country》
但是此时picis所扮演的角色已大相径庭。它不再被用于到旧港上游米南佳保人那里采购胡椒,而是到旧港出海口的邦加岛华人矿区采购锡。问题是生产锡的华人劳工为何会接受锡制的picis钱币?而且,正如上述1803年荷兰人报告所提,这种锡币的币值还非常高,达到40锡币可以兑换1西班牙银元。该报告还提到当时锡在矿山的收购价才5银元1担,因此这种锡币是不可能按照金属价值来确定币值,否则每枚锡币将重量惊人(大约重达0.5斤—0.8斤),难以日常携带使用。
实际上,这种由“大哥”发行的锡币是锡矿债务体系的重要一环。据1814年的一份英国矿区调查报告,“大哥”并不直接向矿工收购锡,而是通过他们在邦加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被称为“公司”(Congsee或者Kongsey),他们在邦加的矿区有自己的办公室、仓库和账本。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公司”很可能是因为他们管理着矿区的资产与账务,所以扮演着公共(公)管理(司)者的角色。“公司”每个月会预支伙食、补给及锡币给矿工,并计入账本。矿工则可以拿着这种锡币在矿区消费。矿区还设有特许的赌馆来进一步盘剥矿工。只有当一年一度的开炉提炼完工时,“公司”才根据当年出产的锡的数量和质量,与每一个矿的矿工统一结算。具体结算的方法是:“公司”将这个矿的共同成本从总收入中扣除,再计算每位矿工所分的收入是不是足够偿还当年所预支的费用和他所欠下来的其他债务。由于“公司”在记账和定价的时候,变相调高了消费品、伙食和补给的价格,所以大部分矿工最后都是资不抵债,拿不到任何分成,反而在“公司”的账上累积下更多的债务。
可见,正如上节所描述的种植园内部货币系统,这种锡币已然成为华人拓殖组织的一种剥削机制。配合着账本,它盘剥劳工的劳动所得,并使其负债累累。唯一不同的是,在巴达维亚的糖业种植园,被剥削的劳工主体是爪哇人(华人仅仅占据少数技术工种);而在邦加锡矿,几乎所有的劳工都是华人。荷兰人和英国人的报告一再指出,这种华人对华人的剥削制度已然成为了邦加锡业危机的渊源,偿债无望的华人劳工失去了继续开采锡矿的热情。
Mary F. Somers Heidhues著《Bangka Tin and Mentok Pepper: Chinese Settlement on an Indonesian Island》
面对这种局面,英国人决定推行改革。1812年占领之初,他们便将整个邦加岛从旧港苏丹国割离出来,变成英国殖民政府直接统治的领地。至此,住在旧港并拥有锡币发行权的“大哥”们便被迫退场。紧接着退场的是那些作为“大哥”代理人的“公司”们。他们所持有的劳工债务被英国殖民政府统一购买,然后英国殖民政府便成为了劳工的债主。而劳工们则以另一种形式的组织,即华人公司,来共同承担债务、管理锡矿并分享红利。当荷兰人于1816年从英国收回邦加时,这一新的体系被完全继承下来,邦加的锡矿进入由华人矿业公司主导的时代。
不过,原本由“大哥”发行的锡币并没有在邦加消失,只是其发行方式已悄然改变。锡币变成由殷实的华商发行,并且只在特定区域流通。这些发行商(部分商号名字可见图3)不再是那些“大哥”,因为此时荷兰殖民政府已经取代“大哥”成为各个华人矿业公司的资本、物料供给方和采购商。但荷兰殖民政府的duit并未顺利进入矿区,在矿区流通的是华人锡币。这些锡币的币值也不是由其金属价值来决定,而是基于发行者承诺的银元—锡币比价,并且可以依此比价于发行商处兑换银币。一旦出现问题,荷兰殖民政府还会迫使那些华商承兑。
图3 邦加华人钱币
荷兰东印度公司制造的货币Martinvl
七、从拓殖到政权:西婆罗洲华人公司满文钱币的出现
当邦加的华人公司始终都只是在外国政权下以采矿组织的形式存在时,西婆罗洲的华人公司却从1770年代开始便通过结盟、兼并等方式发展出了独立的公司政权,并发行了代表公司政权的钱币。华人在西婆罗洲拓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叶。从1750年左右开始,当地几位马来苏丹招募华人到西婆罗洲开采金矿。华人移民因此逐渐在西婆罗洲的蒙脱拉度(Montrado)、东万律(Mandor)等地形成聚落。起初,位于下游河口的马来苏丹们尚能通过限制补给等手段控制上游矿区的华人。到1770年代,经过一系列战争,华人移民逐渐脱离马来苏丹们的控制,并形成了两家独立的华人公司政权,分别为和顺公司与兰芳公司。其中,兰芳公司是由以罗芳伯为首的广东嘉应州客家人于1777年在东万律成立;和顺公司则是由14家以潮州、惠州移民为主体的华人公司于1776年在蒙脱拉度建立的一个公司联盟。
为中文学界所熟知的兰芳公司并未为我们留下货币材料,但在当时声势更胜一筹的和顺公司却发展出了货币制度,并成为荷兰殖民者关注的对象。和顺公司在其成立之初便发行钱币。1889年10月1日,巴达维亚科学与技艺协会的会议纪要中提到,该协会的钱币收藏室从当时驻蒙脱拉度的荷兰官员(亦是汉学家)——Simon Hartwich Schaank——那里收到了一枚重要的华人钱币。这枚锡制的钱币重43克,是由和顺公司所铸,钱币边圈铸有14个汉字分别代表组成和顺公司联盟的14家华人公司。背面还刻有“蒙古字”。四年后,Schaank出版了一本关于蒙脱拉度地区华人公司的论著,并重新考证了这枚钱币。他指出其背面所谓“蒙古文”其实是满文,意为“广州的铸币”。尽管该币并未留下图案,而且目前也不知去向,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它应该模仿了宝广局的满文“宝广”(boo guwang)(
)二字。Schaank指出,这也反映了这14家组成公司的地域认同,因为它们的成员基本都来自广东潮、惠地区。
Yuan Bingling著《Chinese Democracies: A Study of the Kongsis of West Borneo (1776-1884)》
这枚钱币反映了公司政权初期的情况。和顺公司联盟体系仅仅维持了30年,之后便陷入内斗。从1807年到1839年,经过一系列的内战,大港公司最终独霸蒙脱拉度的和顺公司大厅,其他13家成员公司要么被消灭、要么被迫出走。这枚刻有14家成员公司的钱币只能是在这之前所铸,其年份应该在1776年(成立之年)至1807年(内战之始)之间。可见,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和顺公司就已一方面模仿清朝币制在背面铸上满文“宝广”二字,而另一方面则不用清朝年号,而是以公司联盟的名义推行钱币。这种模式被后续的大港公司等公司政权继承。在钱币背面他们有时会模仿满文铸币局字样例如“宝桂”“宝泉”等,有时则只有汉字,但是钱币正面通常都是各个公司政权的大名。这其中包括“和顺公司”“大港公司”“三条沟公司”“霖田公司”“十五分公司”(部分钱币可见图4—图5)。
从图5中被铸反的
(boo jy)宝直二字来看,这些海外华人并不识满文。那么,他们为何会选择铸造满文钱币?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首先可以肯定,公司政权并未想在西婆罗洲系统推行清朝钱法,因为其货币正面并无清朝年号,而是公司名号。其次,我们可以推想,这种行为可能也是应市场所需。当地华人多来自粤东、闽南,在原乡时可能已然习惯使用刻有满文字样的铜钱,因此就将这种货币文化带到了西婆罗洲。不过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深究这一现象的特殊性。从已有的材料来看,这种满文钱币仅出现在西婆罗洲华人公司中。作为比较,邦加的华人组织非但没有发行满文钱币,反而铸造了带有“清风明月”字样寓意反清复明的钱币(见图3)。
图4 西婆罗洲华人公司钱币
图5 Glover收藏中的一批西婆罗洲华人公司满文钱币(注:其中满文宝直
(boo jy)二字被铸反)
这可以进一步联系这些公司的早期历史。据Schaank研究,在和顺公司联盟成立前,蒙脱拉度地区存在两家从事拓殖的华人组织,一家为天地会(Thien-ti-foei)、另一家为兰芳会。1774年左右,他们之间发生冲突。结果兰芳会战败,被迫逃到东万律,并形成后来的兰芳公司。独霸蒙脱拉度的天地会便加强了对米、糖等商品以及当地婚姻市场的垄断,从而引起矿工的反抗。1775年,14家矿业公司联合起来与天地会作战,结果天地会战败并有大批成员被杀。获胜的这14家矿业公司成立和顺公司联盟来共同管理蒙脱拉度。
这段历史可能使得和顺公司在成立之初就选择与天地会的反清复明传统决裂,并在其铸造的钱币中加入满文字样。后来由这一系统衍生出来的公司便因循这一传统继续铸造满文钱币,从而形成了蒙脱拉度地区独特的海外华人满文钱币文化。
这些公司货币的发行有其一定之规。公司政权通常在中国新年前铸造钱币,此时也是华人年末节庆、清账之时,亟需现金。因此当地人看到很多新钱币出现时,就会认为“新年快要到了”。此外各个公司政权铸造的钱币也趋于统一,形状、重量相差不大,而且与银币的兑换率亦较为一致。不过,各个公司仅仅承兑自己颁发的钱币,所以当某人要离开某个公司政权的领地时,需要到该公司的管理处将钱币兑换成银币。荷兰人还发现,华人公司发行货币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其领地内商业活动对小额货币的需求,华人公司本身难以直接从中盈利。因此在战争期间,公司也就无暇顾及铸币,而当地商人反而则借机开始大量铸造劣质高含铅的仿制小钱来套利。这些发展也代表着这些公司国家发行钱币已经不再仅仅是商业行为,而是初步有了国家货币财政与货币主权的考量。
Simon Hartwich Schaank著《Het Loeh-Foeng-Dialect(陆丰方言)》
在荷兰殖民者看来,华人公司这种铸币行为无异于公然侵犯荷兰“宗主国”地位。当荷兰殖民政府于1850年代发动“公司战争”入侵蒙脱拉度时,他们发现“在公司的地盘,没有任何荷兰铜币(duit)流通”,因为公司铸造了自己的锡币作为日常通货。1854年,荷兰人在一份关于三发地区(包括蒙脱拉度)公司钱币的调查简报中指出,“看起来,在三发(Sambas)华人非常热衷于在他们聚居区从政府独立,他们甚至擅自授予他们的公司以铸币权”。
1863年,当第一部关于荷属东印度钱币的著作De Munten van Nederlandsch Indie出版时,该书作者对三发地区(含蒙脱拉度)华人公司钱币评论如下:
在三发国(het rijk van Sambas)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现象,可以被认为是名副其实的国中之国(imperium in imperio)。华人殖民者(Chinesche kolonisten)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国家(rijk)。这个国家有着自己的政府、自己的司法、自己的公共机构以及自己的铸币。
莱顿大学图书馆Kongsi War in Borneo(1850-1855)(婆罗洲公司战争)档案中一枚蒙脱拉度Montrado铸造的华人公司满文锡币红蜡漆模型
八、余论:作为全球史与地方社会史的“南洋钱法”
从下南洋到建政权,15—19世纪华人钱币下南洋的故事为我们揭示了一段尚不为人熟知的全球史。这段全球史的主角是各种南洋钱币。这些钱币并无统一的发行机构、亦无统一的流通渠道,而是随着南洋华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随着南洋华人所处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它们作为近代早期全球化的产物却又有着某些不容忽视的历史共性:首先,这些货币都流通于东南亚,该地区从宋代开始便逐步接受、仿制中国钱币,这段历史不仅为近代早期中国钱币(再)下南洋奠定基础,而且也凸显了它后续发展的特殊性。其次,它们都在某个阶段遭遇了荷兰殖民帝国的扩张,并与因此而来的欧洲货币间存在密切的交流,后来还由此在荷兰文献中留下记录,这使得它们也成为了近代早期欧洲殖民货币史的重要一环。最后,对中文学界尤其重要的是它们所共同见证的“华人世纪”。
一直到17世纪,华人在东南亚的主要活动都是从事海洋贸易并通常仅光顾贸易海港,而华人钱币最初也是通过海洋贸易进入东南亚社会。但进入18世纪后,南洋华人社会发生巨变。从巴达维亚郊区的糖业种植园开始,华人不再仅仅以贸易商的身份,而是以拓殖者与劳工的身份深入东南亚的丛林,开发热带作物、矿业资源,并形成了一个个以华人公司为基础的拓殖组织。最终,到了18世纪末,部分华人公司还在西婆罗洲发展成为和顺公司、兰芳公司这样的华人公司国家。这一以18世纪为主轴、华人在南洋全面扩张的历史过程,在东南亚史学中被称为“华人世纪”(Chinese Century)。
包乐史著《Strange Company : Chinese Settlers, Mestizo Women and Dutch in VOC Batavia》
而同时发生巨变的还有华人钱币。自北宋以降在东南亚社会流通的中国钱币,逐渐随着华人拓殖社会的兴起以及荷兰殖民地钱法的打压而出现区域化与“南洋华人公司化”的发展趋势。它们逐渐成为了华人拓殖组织的金融工具。其币值不再由金属价值决定,而是取决于发行者(如某华人公司)的信用;其流通领域也不再是海洋贸易而是发行者控制的海外地方社会。这些地方社会有时是一个种植园,有时是一片矿区,有时是一家华人公司的领地。南洋钱币在这些地方社会的流通构成了“华人世纪”的地方金融基础。
但是,这段历史却尚未引起重视。它既不像美洲、日本白银流入中国那样声势浩大,也不像英国茶叶、鸦片贸易那样引人注目。它过程复杂、内容琐碎、而且其史料又多来自乏人问津的荷兰殖民文献,因此至今未引发学界的深入讨论。本文也仅仅是初探该议题,目前尚无法揭示到底有多少华人钱币在东南亚地区流通,又有多少白银被兑换回国。但是,如果我们暂且放下数目字,去关心千千万万在南洋贸易、劳作、生活的华人,以及和他们交往的爪哇人、马来人、荷兰人等诸多非华人人群,最后还有遍布南中国等待他们带钱回家的无数老人、妇女与孩童,我们其实可以看到这段被忽略的全球货币交流史的深远社会影响。这些看似奇奇怪怪、甚至劣质的南洋钱币关系着环绕整个南中国海不同地方社会的共同生计。从长远来看,我们甚至还可以说近代早期的“南洋钱法”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闽粤侨乡与南洋社会。
陈达著《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
致谢:笔者十分感谢素未谋面的邱永志老师的无私帮助,他多次阅读文稿,并给出了很多重要建议。笔者也感谢包乐史(Leonard Blussé)老师、何安娜(Anne Gerritsen)老师、林凡老师的指导,吴子祺、谭宇静、蔡香玉老师的讨论、鼓励、建议与支持,以及莱顿大学图书馆特藏室馆员的协助。
编辑:若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