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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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业务

过去《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离婚申请当事人既可以向办证机关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次规定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双规制改为单规制。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这么规定主要是考虑婚姻登记机关在以往的婚姻登记实践当中对胁迫离婚的情形,既不具备辨别、认定、识别的能力,也不具备这样的手段,人民法院恰恰能够弥补婚姻登记这方面的不足,所以这次《民法典》在梳理总结以往婚姻登记实践基础上做了这个规定。(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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