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情况
(一)批而未供量。
1.总量。西安市2020年以前已经取得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共64.1万亩,截至今年10月,已完成供应土地36.2万亩,占比56.5%,未供应土地27.9万亩,占比43.5%。
2.今年任务量。年初,自然资源部和陕西省明确西安市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19.8万亩,其中批而未征9万亩,征而未供10.8万亩。按照自然资源部完成15%处置率的要求,今年西安市应完成2.97万亩的处置任务,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明确17%处置率的要求,西安市应完成3.36万亩处置任务。
(二)全市土地供应情况。
今年西安市已供应土地3.5382万亩,其中:招拍挂出让1.7258万亩;协议出让0.4579万亩,划拨用地1.3545万亩。包含西安市批而未供处置1.22万亩。
(三)批而未供任务消化情况。
截至11月12日,西安市在全国土地监管系统内已完成备案12449亩,占比37%。
预计在11月中旬能完成2467亩,其中正在备案536亩、正在公告和审签1931亩,累计可完成14714亩,占比44%。
(四)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西安市闲置土地总量为7980亩,按照省厅最新调整的通知要求,应达到40%的处置率,2020年西安市处置任务已调整为3289亩。截至目前,已处置3152亩,完成任务的95.8%。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力推进。年初,市资源规划局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大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对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各区县加快处置进度。
二是在全市开展调查摸清底数。4月份,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西安市开展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底调研,与各区县、开发区反复对接,形成消化处置台账,逐批次逐宗核查分类,建立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三个清单。
三是召开全市资源规划重点工作推进会和约谈会。8月份,省政府召开全省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后,西安市召开了全市资源规划重点工作推进会,和文全副市长对批而未供处置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区县和开发区也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进行了传达学习和安排部署。10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批而未供处置约谈会后,西安市于10月22日召开了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约谈会,对处置率低于30%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进行集体约谈。
四是向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发函推进工作。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量在1000亩以上的雁塔区等9个区县政府,以及高新区、港务区、浐灞区管委会去函提醒,与市文物、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加强沟通对接,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共同推进处置工作。
五是成立5个工作组在全市进行督导。市资源规划局建立了局领导包抓机制,5名局领导分别率队赴包抓区县和开发区督导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导工作将持续到年底任务结束。
六是研究出台了相关处置政策。针对批而未供土地中社保缴纳、交通用地、文物勘探等问题进行研究,结合西安市制定下发《未供即用和边报边用违法占地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处置办法》《进一步支持重点项目资源规划审批手续办理若干举措》《加快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十项措施》等政策文件,对未供即用、文勘容缺办理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七是加快拆迁和供地节奏。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加快征地拆迁进度,使批回土地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市资源规划、文物、社保等部门加强沟通,提前介入供地前置环节,协调解决前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疏解供应通道,增加土地有效供给。
八是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对政府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消除闲置因素,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协议有偿收回、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置换土地、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处置;对企业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在督促其限期开工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
九是加强动态巡查。市资源规划局整合了土地、规划执法巡查力量,将供后巡查纳入基层日常的执法巡查中,依托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系统,做好出让金缴纳、开工等环节巡查和资料上传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十是成立了西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全省成立工作专班后,西安市按照省上文件要求,制定了《西安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