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壳、庄、“仙”,港交所调高主板上市门槛!如何影响新经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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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壳、庄、“仙”,港交所调高主板上市门槛!如何影响新经济公司?

港交所去年11月建议上调主板上市公司盈利门槛,是前任行政总裁李小加任内最后一份咨询,文件称要“提升主板公司素质”、打击“空壳公司”,提出将盈利门坎大幅上调1.5倍或2倍。

咨询期将于2021年2月1日结束,一石激起千层浪。

最低盈利规定调高150%或调高200%

2020年11月27日,港交所刊发有关主板盈利规定的咨询文件。

港交所认为,《主板规则》中的最低盈利规定自1994年推出后,从未调整过。同时,自2018年《主板规则》中的最低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后,港交所注意到部分仅满足盈利规定最低要求但市值相对偏高的发行人,其上市申请有所增加。

港交所认为,最低盈利规定与修订后已调高的最低市值规定不相适应,引起了监管对于申请主板上市的公司质量的关注。因此,港交所建议,将最低盈利规定调高150%或调高200%。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种提出了两个方案:

方案1是调高150%。调整逻辑是按于2018年市值规定由2亿港元增至5亿港元的增幅百分比调高。

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如下:最后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 5000 万港元;及其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 7500 万港元;

方案1是调高200%。调整逻辑是按恒生指数的平均收报点数由1994年盈利规定推出实施时的9541 点上升至2019年的27569点的概约增幅调高。

股东应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将会调高如下:最后一个财政年度须不低于 6000 万港元;及其前两个财政年度累计须不低于 9000 万港元。

打击壳股?一石激起千层浪?

港交所的每一次改革势必都伴随着争议。

事实上,港交所一直在考虑抬高上市公司的门槛,从而控制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减少仙股等的出现,保护投资人利益。

“从监管角度上,我们关注这些低市值发行人是否真正为了其业务的发展而上市融资(如其盈利预测所述),或其估值是否仅为了符合市值规定而倒算所得,以便为取得上市地位附带的价值而制造潜在的空壳公司于上市后出售。”港交所表示。

有业内人士认为,港交所此举的核心在提高主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对于一些质地一般的的公司,从源头上做了一定筛选,自动过滤了一批公司,对于长远来看是有好处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近几年,港股主板市场中,频频出现一些低市值发行人为了上市而上市,导致上市后股价大跌后以卖壳为生,不少低市值公司上市后,甚至沦为坐庄的“杀猪盘”标的,令许多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

港股市场一度卖壳成风的现象,主板壳价一度飙升至7亿-8亿港元,对于港股市场的声誉、发展等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此后港交所出招收紧壳股买卖要求。港交所2019年10月修订的《上市规则》有关借壳上市及持续上市准则的条文,进一步打击了投资者“买壳”意愿,导致壳价大跌。

近年来,港交所屡屡出手,彰显净化港股市场的决心。

2020年有31家上市公司被港交所以“上市规则”规定除牌,除牌前合计总市值1008亿港元。媒体统计数据发现,2010年至2020年底,港交所合计除牌72家上市公司,仅2020年除牌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比已达43%。

然而,日前,10家中小型投行透过一家律师行联署反对。其表示,建议令香港上市的三年总盈利要求,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中属最高,担忧会令很多香港、内地中小企无法上市,降低香港竞争力,也对上市中介机构等造成不利影响。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不少中小型投行和券商都在小型企业上市过程中分得一杯羹,相信上市门槛提高会减少这部分企业上市,以及造成港股壳资产的减少,继而引起不少既得利益者的反对。

对新经济公司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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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提高上市门槛对于未盈利的企业上市并不影响,还是延续以往的规则。

2018年港交所进行上市规则改革,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和“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鼓励新经济企业和独角兽赴港。

按照规定:生物科技公司要求上市时预期市值不低于15亿港元,同股不同投票权的公司要求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0亿,或市值最少100亿且最近会计年度收益不低于10亿港元,第二上市地公司的市值要求和同股不同投票权的公司一致。同时,对何为符合标准的“生物科技公司”有着详细明确的定义。

目前,港交所主板的发行市值门槛为5亿。不少踩着发行门槛上市的传统行业企业上市后暴涨暴跌,沦为“庄股”。

可见,港交所上调主板上市公司盈利门槛,主要是针对那些踩着发行市值门槛,“为了上市而上市”的公司。这些低市值发行人一般都是传统行业的中小型公司。

2018年,港交所即修改过上市的市值规定,从2亿港元提升到5亿港元,意图提高上市门槛。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大堆市盈率明显比已上市同行高的低市值公司,摸着5个亿的门槛申请上市。港交所于2018年及2019年收到了464项依据盈利规定提交的上市申请,其中53%来自低市值发行人。

这些低市值发行人一般都通过参考增长潜力来“证明”其偏高的估值合理,但当中不少在上市后都不能达到上市申请时提交给港交所的盈利预测,这引起了港交所对其估值合理性的关注。

港交所指出:若这些发行人上市时的估值并非有真正的市场支持,其股价可能会在上市后不久便大跌,以致损害投资者利益,及影响投资者对相关股份升值的信心。因市场需求不足导致股票交投量少,股票流动性低,进一步使相关股票上市后更容易受到投机炒卖的影响,并引发市场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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