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谭琳:建议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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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谭琳:建议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提出由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建议。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谭琳介绍说,按照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已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确立为独立案由,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制定统一的“民保令”案号,每年对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进行专项统计。民政部也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庇护救助情况进行统计。全国妇联在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中,对家庭暴力投诉做专项统计,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谭琳认为,公安机关是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培训、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等方面积极作为。但是,由于目前尚未按照反家暴法的规定对家暴警情处置及告诫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影响了对公安机关家庭暴力处置情况的有效评估。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统计指标的规范约束,部分基层公安民警仍存在“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对家暴案件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谭琳还提到,基于公众对家暴问题的关注,网上不断出现关于家庭暴力的虚假数据。比如,2020年1月以来,多家媒体在报道我国家庭暴力发生情况时经常引用“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这一不实数据,但由于缺少官方权威统计数据,无法对类似的不实信息进行有力驳斥。

“实践证明,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项统计,便于全面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落实情况,为顶层设计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对反家暴工作的重视,有利于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谭琳说。

谭琳具体建议,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作为专项统计指标,做好涉家暴案件的信息登记;推行以书面告诫为主的处置方式,将家暴案件处置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统计体系;加强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将家庭暴力告诫情况与110警情、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关联统计,更准确反映家暴案件的真实发生情况。通过明确而具体的指标,增强基层公安民警的反家暴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系统做好反家暴专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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