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技新闻网3月11日讯(冷勇峰)南京银行(601009.SH)200亿元A股可转债发行计划又有了最新进展。
近日,中国科技新闻网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南京银行200亿元可转债发行申请获证监会反馈。南京银行需补充说明行政处罚、诉讼、关联交易、资本来源等11项问题。
从资金用途来看,南京银行将把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对应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南京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中国科技新闻网发现,南京银行上市以来频频融资,在2020年二、三季度,连续两个季度营收、净利双双下滑。此外,该行还曾遭遇票据骗贷、银行内部人员骗取存款等问题,内控管理风险不容忽视。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承压
对于此次200亿元发行可转债的目的,2021年2月,南京银行董办相关人士曾向媒体透露,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降至8%左右(监管要求不得低于7.5%),及时进行资本补充,能够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这并不是南京银行第一次抛出融资计划。
从2007年上市至今,南京银行就频频抛出融资计划补充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南京银行分别通过IPO,配股、定增、优先股发行,总共募资高达413亿元。
尽管融资频频,中国科技新闻网梳理发现,南京银行核心资本依旧承压,甚至一度靠近监管红线。数据显示,南京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2012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13%)就开始走下坡路,次年下滑至10.70%;2014至2019年,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直在8%到9%之间徘徊,最低时曾于2017年降至7.99%。
核心资本承压的背后,南京银行业绩增长也出现乏力。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50.45亿元,同比增长 2.42%;实现净利润 100.88 亿元,同比增长 2.01%; 增速由两位数下滑成个位数。
其中,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南京银行均出现单季度营收、净利润下滑的局面。
根据数据计算,2020年第二季度,南京银行仅实现77.05亿元的营收,环比减少23.2%,同比2019年第二季度的79.48亿元减少3.06%。同时,南京银行2020年第二季度净利润34.7亿元,环比减少7.49%,同比2019年同期的35.59亿元下降2.5%。
2020年第三季度,南京银行的营收为73.07亿元,同比下降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7亿元,同比下降0.05%。
中国科技新闻网发现,一边是业绩增长失利,另一边南京银行却大幅加码关联交易,大幅提高给关联公司的授信。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南京银行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攀升至137.12 亿元,而在2018年仅为21.29亿元,一年半的时间增长近6倍。
涉巨额骗贷案损失或难追回
南京银行此次发行可转债的反馈意见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四年间,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共受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共计46宗,处罚金额共计6956.68万元。
多次被处罚的同时,南京银行内部员工违规频现。2021年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受贿案,揭开了南京银行一支行行长行贿发展业务的内幕。
据判决书显示,常州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局长金某卫收受南京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行长李某乙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2万元的购物卡,且在2013年至2018年,金某卫利用职务便利,为该行在存贷款业务开展、发行债券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需要说明的是,李某乙(南京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行长)的证言也证明,为了支行的存贷款业务以及区下属的平台公司做发债等业务得到金某卫的支持,此前确实送过1.2万元的购物卡。
事实上,中国科技新闻网发现,这并不是南京银行首次出现违规的内部人员。
2020年7月1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诈骗案表明,南京银行某支行行长助理陈某,使用虚假的南京银行存款协议书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十四人存款,用于个人挥霍。经审理查明,陈某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894.55万元。其中未经判决认定的数额为人民币600.12万。
2018年12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倪某、严某等挪用公款罪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原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副行长倪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而在2016年10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毛某正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南京银行扬州邗江支行行长毛某正刚当上支行行长三个月,就开始受贿为他人办理贷款,最终被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
高管违规频发,暴露了南京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的一面,而在业务方面,南京银行也曾遭遇巨额骗贷。
经兰州公安机关侦查,南京银行曾涉一起总金额达19亿元的票据骗贷案 来源:中国检察网
2020年10月29日,12309中国检查网披露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潘某某、皮某某、赵某某、王某甲等人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相互勾结,以出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虚假贴现、转贴现的方式,诈骗金融机构所得资金19亿元。该19亿元票据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及潘某某均无力还款,造成实际出资的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特别巨大的损失。
不过,对于此次骗贷案,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符某甲及李某某不起诉。这也意味着,南京银行形成的损失,或难以追回。
对于具体损失金额以及后续处理情况,中国科技新闻网致电南京银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拒绝回答。
遭遇巨额骗贷及内部人员违规背后,中国科技新闻网发现,南京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连年增长。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该银行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53.05亿、64.79亿、81.29亿元、42.94亿,2018-2019年及2020上半年分别同比增长分别为22.13%、25.47%、11.21%。
巨额票据损失难追回,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无形中给南京银行此次可转债融资增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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