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发菩提心,应修菩萨行。初受三归,次持五戒。渐修十种善法,圆满三聚律仪。根熟则全持,根生则分受。
年有三善,月有六斋。如或五戒难行,且除酒肉二味;十重易犯,且持不杀一门。轻尘积岳,坠露添流。一滴下崖,终归大海。
故《涅槃经》云:“佛在世日,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
《梵网经》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璎珞珠。微尘菩萨众,由是成正觉。”
所以龙无犯杀之心,狼有持斋之意。比丘苦节,至于系草护鹅;居士病缘,终不饮酒食肉。
是知诸善之本,五戒为先。王者履之以治国,君子奉之以立身。不可造次而离,不可须臾而废。
佛称五德,儒谓五常。在天为五星,在地为五岳,在人为五藏,在处为五方。广而言之,无所不统。
仰观俯察,莫能加焉。故《法苑珠林》云:“世俗所尚, 仁、义、礼、智、信也;含识所资,杀、盗、淫、 妄、酒也。道俗虽乖,渐教通也。”
正法内训,必始于因。此则在乎实法,指事直言;不假饰辞,托名现意。
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证;从兹而入道,不羡乐而乐彰。
今见持戒不杀,不求仁而仁著;守戒不盗,不忻义而义敷。不淫者不祈礼而礼立,不妄者不慕信而信扬,不饮者不行智而智明。
非但律己防非,亦以助国扬化。欲修成于净行,须严护于戒根。可谓万善和融同佛土,熙熙长乐太平时。
来源:大安法师讲净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