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选自帕绷喀大师《掌中解脱》
战争期间,某些人惊讶地报告说:“我没有任何护身的物品,在枪林弹雨中却没有受伤。”此即不遇未造业的一个例证。有些人起初能够避免武器的伤害,后来却被杀,有人说这是护身符失效的缘故,这显示出此人不懂业果的道理。实际情况是:那些人起初未遇到致死的业,后来却遇上了。
如果未遇应受业,就是被火焚烧也不会死亡。(帕绷喀大师举例说,以前有个名为“火生”的长者,与母亲的尸体一起被火焚烧却没有死,后来证阿罗汉果。[1])
又如上说,未生怨王企图抢夺金象七次,均因金象没入地下而未果。国王优陀夷的王后“绀容女”已得不还果,五百名侍女也已见谛。当婆罗门“无忧”放火烧宫时,她们却无法腾空远飞。绀容女说:“自作自集之业如果自己不负责,还有谁来负责?”于是像飞蛾扑火一般,全部坠入火中烧死。只有一个叫“曲脊”的婢女由水沟逃脱,而她却没有丝毫神通。[2]
琉璃王带兵攻打释迦族的时候,当时释迦族有七万七千人已得预流果,但全部无法躲过此劫而被杀。只有一些未做此业的人,在释迦摩诃那摩(大名)潜入水里的时候逃脱[3]。洛惹噶城被土雨淹没时,国王、大臣和百姓全部遭殃,只有两名大臣逃出[4]。这些也都是不遇未造业的例子。
[1] 详见汉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T24,no.1451)卷2。
[2] 详见汉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T23,no.1442)卷48。
[3] 根据《毗奈耶杂事》中的记载,大屠杀发生前,释迦族首领摩诃那摩说服琉璃王,在其潜入水里的时候,不得杀害释迦族人。琉璃王同意后,摩诃那摩故意将自己绑在水下的树枝上溺毙。详见汉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T23,no.1451)卷9。
[4] 该城国王,过去曾迎圣者修法,后王惑于谗言,以尘秽泼圣者身而驱之,故有埋城之果。又其城中有以尘扑比丘之习俗,唯二长者非之,是故后得逃脱。详见汉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T23,no.1442)卷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