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开封市政法委公众号“开封政法”发布消息称,兰考县出台《兰考县推进非法挖沙取土、盗取沙资源整治常态长效实施意见》,大力整顿非法挖沙取土和盗取沙资源的违法行为。然而,整治会议召开后,在兰考县葡萄架乡南家坡村居然动用多台大型设备不分昼夜大规模地进行挖沙取土进行售卖,一直未间断,也没人管。

据兰考县葡萄架乡南家坡附近村民反映,有人在可耕地里取沙土售卖,然后在附近找孬土和垃圾进行回填,严重破坏了数十亩耕地。据另一知情人透露,在此挖土的是隔壁赵垛楼村(赵垛楼村曾是焦裕禄书记树立的四个红旗村之一)的王某某与县政府旗下农林公司合作的项目。
3月26日,在群众反映兰考县葡萄架乡南家坡一个取土的现场附近可以看到,大型机械设备正在装车,推土机正在把挖出的沙土堆成大堆以方便装车运走,现场规模可真算是不小。
旁边还有几辆大型设备正在向排队等待的大货车中装挖出的沙土,多辆大型运输车在旁边等候。现场干的热火朝天,拍取了现场照片后,从挖土现场走出了一名男子拦住车辆不让走。
据了解,兰考此前组织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第一组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 以推进非法挖沙取土、盗取沙资源整治工作,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各乡镇(街道)利用乡村大喇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打击非法挖沙取土、盗取沙资源行为的政策要求。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逐户走访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社会各界群体自觉遵纪守法。深化打击整治,形成有效震慑。
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共抽调30名同志组成打击处理工作专班,24小时不间断巡查值守,切实遏制了非法挖沙取土、盗取沙资源事件高发态势。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工作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林公司等单位抽调12名同志,组织成立了4个督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的值班备勤、巡逻防范、打击整治等情况实施全面督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跟踪督办。
政策链接:毁坏基本农田怎么处罚
破坏农田属于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应该依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