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青岛市金融机构高管任免一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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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青岛市金融机构高管任免一览(3月)

近日,青岛政情(ID:qingdaozq)从青岛银保监局上获悉,青岛市已公布上月(3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姜昆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81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中路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核准姜昆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青发〔2021〕15号)收悉。经审查,姜昆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2月26日

(青岛银保监局官网3月5日公布)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同意蔡谦担任

青岛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85号

青岛市银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蔡谦同志继任青岛市银行业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的请示》(青银协发〔2021〕6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同意蔡谦同志担任青岛市银行业协会会长、法定代表人。

此复。

2021年3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牛犇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86号

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牛犇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嘉华保代发〔2021〕2号)收悉。经审查,牛犇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青岛嘉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3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栾昌晨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87号

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任命栾昌晨为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请示》(明保经发〔2020〕23号)收悉。经审查,栾昌晨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8〕3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申震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0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申震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1〕70号)收悉。经审查,申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清永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1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对刘清永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青岛报〔2021〕4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刘清永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丁明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2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对丁明伟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青岛报〔2021〕3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丁明伟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伟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干〔2021〕13号)收悉。经审查,刘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陈晓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4号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晓涛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三星保发〔2021〕52号)收悉。经审查,陈晓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美岑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5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美岑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21〕61号)收悉。经审查,刘美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夏坤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7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对夏坤同志进行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寿青分发〔2021〕13号)收悉。经审查,夏坤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艾明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9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艾明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威商银发〔2021〕36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艾明华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袁业琨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98号

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袁业琨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同方全球发〔2021〕61号)收悉。经审查,袁业琨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于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0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关于对于洋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青〔2021〕28号)收悉。经审查,于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尹康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1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尹康斌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合保青分发〔2021〕11号)收悉。经审查,尹康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邹永乐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2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邹永乐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1〕8号)收悉。经审查,邹永乐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4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柳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4号

青岛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柳波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青农商银〔2020〕62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柳波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农商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7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发〔2021〕90号)收悉。经审查,王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凯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5号

山东蓝鲸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指定刘凯为山东蓝鲸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的请示》(鲁蓝发〔2020〕54号)收悉。经审查,刘凯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山东蓝鲸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3月1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李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8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核准李宏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平保产青分人〔2021〕8号)收悉。经审查,李宏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崔晓燕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09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华安保险青岛分公司关于崔晓燕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保青报〔2021〕14号)收悉。经审查,崔晓燕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1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李炳稷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0号

企业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致我局的申请书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李炳稷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3月22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隋云丽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1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分公司隋云丽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永保字〔2021〕116号)收悉。经审查,隋云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22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大野浩嗣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3号

山口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致我局关于大野浩嗣任职资格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大野浩嗣日本山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3月2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赵芃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3号

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赵芃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中银报〔2021〕49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赵芃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银行青岛香港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2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帅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5号

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王帅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西海银发〔2021〕5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王帅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西海岸海汇村镇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2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乔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116号

鑫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鑫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王乔生为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请示》(鑫山总〔2021〕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王乔生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鑫山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