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战区某部接到了顾某妻子袁某的举报,称顾某、沈某违反生活纪律。今年3月上旬,袁某、顾某的婚姻进入到了协议离婚阶段,但由于种种原因协商未果;袁随即通过网络进行公开发布,于3月12日凌晨将情况发至微博,引发了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军婚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不管是军婚还是普通婚姻,婚姻关系的解除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但是如果涉及军婚的话,离婚过程会较为复杂。这是因为军人是保家卫国的特殊群体,国家和法律保护军人的配偶、家庭和婚姻。
首要咱们来了解一下,军婚怎么离婚?
军婚离婚的处理方式要依据夫妻两边的身份状况来进行区分和判断,首要,假如夫妻两边都属于现役军人的,应当先由当事人单位的领导或相应的政治机关进行调解,假如调解不成,由机关出具证明后,才可以正常进行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免除婚姻关系的,军人所在的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进行调解,假如对方同意离婚且两边感情确已破裂,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赞同离婚的证明,两边当事人凭借证明进行协议离婚,获得离婚证。
如果军人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的,部队的政治机关可以与对方单位进行协商调解,依然调解不成的,政治机关需求出具相关证明,由军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结果视法院判决而定。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要和军人一方离婚的,军人一方赞同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免除婚姻关系;假如军人一方不赞同离婚的,除非政治机关可以查实军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不然政治机关不予出示证明,诉讼离婚难以立案。
离婚时军产房怎么分割?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只归属于国家或集体,军产房一般指军队提供土地而由开发商进行建造的房屋,因为土地本身归属于军队,因而房屋的处理和所有权变更都需要在军队处理。军产房一般只分配给军人使用,准则上说个人应当只具备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的,因而军产房的所有权转让和买卖一般都是无法产生效力的,根据这样的房屋法律性质,在司法实践中,两边当事人无法洽谈军产房的使用时,人民法院会依据状况作出处理。
如果涉及到的军产房本身仅仅分配给夫妻两边中的军人一方进行使用的,那么其本身是无法作为可分割的财产进行夫妻共同产业的分割的,如果涉及到的军产房本身涉及到转让了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因为这方面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规则,也无法准确判断相应的法律效力,因而这种状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但可能会对使用权进行判决。

律师提示:
军婚和军产房都是比较特殊的,因为其涉及到军队和军人,很多时候需要参考相应的政策以及部队的管理条例等,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涉及到相关问题时先向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冠领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您解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