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突破60万

第一药店财智
2021-05-06 23:19 来自湖南省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布了最新的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执业药师累计在有效期内注册人数为602037人,环比增加5978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4.3人。

其中,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549019人,占注册总数的91.2%。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189、3963、14752、114人。

虽然我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不断增长,但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执业药师仍然存在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发展。

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等要求,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又出台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的文件,明确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

据悉,目前全国多省已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的文件,通过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

例如,近日安徽省发文指出,全省的城区药店,必须配执业药师,无执业药师的,核减经营范围;乡镇药店,未配备执业药师的可由药学技术人员暂代,过渡期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

广东发文提出,在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偏远农村地区,经营处方药、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允许其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3年12月31日。

此外,今年1月5日湖北发文,提出要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推进执业药师的配备,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能够按规定配备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各省也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四川省在今年1月4日发文,明确了要加强四川省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管理,并推出4条措施,要求2025年12月31日止,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须配备执业药师。同时指出,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采取暂停处方药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通报其所在单位并纳入当地信用管理“黑名单”;“挂证”执业药师信息要及时报省药监局,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上述地区外,目前,已有宁夏、安徽、陕西、福建、甘肃、江西、海南、辽宁、吉林等十余省份发文,逐步落实执业药师差异化配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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