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浙江综合 浙江省安吉县鲁家村用10年时间,将该村的资产从30万元左右快速增加至2.9亿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从1.8万元增至 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7万元增至4.71万元。该村相关负责人4月29日称,目前该村初步实现了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发展目标。
该村还在三级政府的支持下,蹚出了农业“标准地”新路子,破解了中国农业发展用地的长期难题。
穷则思变:四无穷村变“亿元村”
浙江省安吉县鲁家村,位于安吉县城东北方向4公里,村内主要由20米至60米的小山丘及部分稍平坦的田土构成。
看上去这是一个地理位置不错的所在,不过,因此地位于天目山北侧余脉,周边几公里范围内,多为海拔120米至155米的山体,从地理结构环境来看,还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小山村。
鲁家村以前将自己称作是“四无村”,分别是没有名人故居、没有古村落、没有风景名胜、没有像样产业。
2011年的鲁家村村委会门口 (鲁家村村委会供图)
早些年,鲁家村是一片衰败景象:土坯房和简易厕所随处可见,环村的鲁家溪满是垃圾,大片农田山林荒废。2011年时,该村账户上只有6000元现金,但外债却高达150万元。
该村上级党委决定采用“能人治村”方式,改变该村的困境。2011年,该村一位名叫朱仁斌的人当选该村支部书记。
朱仁斌想从改变村庄面貌入手,但是没钱,怎么办?
他想尽办法:盘活荒废教学楼等村集体资产筹得188万余元;东奔西走,到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鲁家村用筹集的钱,办了幼儿园,添了篮球场,铺了水泥路,通了自来水,修了办公楼,建了污水处理池……短短几个月,这些变化让村民对朱仁斌刮目相看。
现在的鲁家村村委会门口 (鲁家村村委会供图)
2013年,鲁家村乡贤筹集300万元,邀请上海、广州的知名设计院编制了一套全面的、高标准的村庄规划、产业规划、旅游规划,按照全域推进的理念,建设上整村规划,产业上整村发展、错位发展,形成了东、南、西、北四个区块农场布局的产业设计方案,确定了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框架。
其中的核心操作是,将该村的集体土地,以每年每亩640元至70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统一流转至该村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规划、用度和招商引资。有了这一资源整合前提,就打通了后续操作的其他障碍。
如果没有集中土地流转,村委会手里没有资源,无法展开系统性重构。
但是,土地流转也需要钱。该村的做法是,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当地一家商业公司合作,设立安吉县乡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初期的土地流转、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几年后,该村的经济发展起来后,再适当溢价,全部回购这家商业公司持有的股权,变成该村村委会全部控股。
有了土地,有了规划,有了一些基础设施,就能对外整体招商,过去10年来,鲁家村共引入社会资本20亿元,打造了18个农场。目前,已有10个农场投入运营。
安吉党员使命教育馆展出的18个农场规划照片 胡淑娟 摄
变富之谜:三大操作机理
至此,鲁家村集体资产从2011年不足30万元增至近2.9亿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从1.8万元增至 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7万元增至4.71万元,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壮大和农民收入的显著增加,完成了由穷村到富村的10年蜕变。
鲁家村的“商业操盘模式”,也因此基本成型。
该村相关负责人4月29日称,该村在前述操作中,有三大机理,一是完善鲁家模式实现共建共赢,二是发挥杠杆作用撬动资本投入,三是创新产品供给促进共同发展。
安吉党员使命教育馆展出的鲁家村“商业操盘模式”照片 胡淑娟 摄
在“鲁家模式”上,该村集体通过财政项目资金转化为股本金100%持股成立乡土农业发展公司,与家庭农场抱团形成“村+公司+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实现三方共营共利。村统筹土地资源负责招引农场入驻,公司投资公共设施负责具体运营,农场按照总规要求自主建设。“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保证了鲁家品牌的统一性和市场经营的灵活性。
在“撬动资本”上,鲁家村搭建了全域化景区的平台后,用“PPT”招商办法,吸引大批社会资本投入。到2017年4月,18家农场落地,共引入工商资本20亿元以上,目前已有10个农场进入试运营期。前期的市场认可,让金融资本也相继介入,每个农场都获得了金融资金支持。
在“创新产品供给”上,该村又独资成立了乡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和美丽乡村培训学校(鲁家两山学院)。三家公司通过专业运营,根据市场需要不断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
鲁家两山学院,是“田园鲁家”田园综合体的核心项目,主要负责考察团、交流团培训工作。 胡淑娟 摄
其中,旅游公司注册农产品“鲁家”统一品牌,农场按照协议优先向公司供货,目前线上已开始销售鲁家白茶、笋干等特色旅游商品8种。农业发展公司依托农场积极发展特色民宿、火车咖啡馆、小火车观光体验等新业态,并由公司协调运作,建立多方利益分配机制。鲁家两山学院将政务接待由包袱转化为资源,每天有偿接待20至30批国内党政考察团。
发展起来的鲁家村,陆续获得了一批耀眼的荣誉。
2017年7月,该村获批成为全国首批15个田园综合体示范点之一。“田园鲁家”综合体项目成功被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列入全国首批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获省级以上配套1.5个亿的资金,地方财政配套1.5个亿。
2018年1月,该村被评为“全国十佳小康村”;2019年2月,该村被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批获全国首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同年9月,被农业农村部授予“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荣获“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称号等。
2020年,该村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粮食安全教育基地。
破解中国农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题
但是,鲁家村的标杆价值,并不仅限于此。
该村的巨变背后的核心支撑,是浙江省为中国农村产业化发展,撕开并开辟了一条政策支撑:“农业发展标准用地”。
2020年6月8日,中国第一宗农业“标准地”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浙江安吉出让成功。
这次特殊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标的物,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总面积为6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期限为38年,成交价格为33.6万元。“安吉盈元家庭农场”获得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该农场是鲁家村18个家庭农场之一。
来自当地媒体的报道称,这是全国第一宗农业“标准地”。
所谓农业“标准地”,是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
这个定义过于书面化,通俗的说法就是,有了此类“地”,就可以根据农业产业的生产需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这片土地上建设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等基础设施——以前的农业用地流转,是不准作为其他用途的,这是戴在我国农业用地流转及农业产业化头上的一个紧箍咒。
鲁家村相关负责人称,该村在发展过程中就遭遇了这一桎梏。
几年前,该村想方设法发展起来的农场等基础设施,被国家土地资源部门从卫星上发现,于是一些用于经营性的房屋被拆除。这在全国是普遍现象。
安吉县、湖州市、浙江省的做法是,找到一条政策性解决方案。三级政府合作,寻找突围路径。
2018年,浙江省提出,开展农业发展标准用地试点。
2019年,湖州市提出,仿照目前我国的工业标准用地的方式,提出“农业发展标准用地”概念及标准。
此模式的核心,是将流转地总面积的2%至6%,列为农业标准地——也就是其中2%至6%可以合法用于农业用途的管理用房、厂房或其他房屋等。这些农业标准地,既可以使用集体用地,也可以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以前,在没有农业标准地之前,鲁家村发展农业产业,要么只能简单发展种植业,要么踩着政策红线进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安吉鲁家村生产的白茶 胡淑娟 摄
此前几年,鲁家村虽有18个不同种类的农场,但无法建立研发中心、冷库、工厂、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因为没有用地手续,农场、茶场生产的农产品,只能外运到其他地方的工厂加工,有了农业标准用地,就能以较低的地价就地建立。
以发展乡村旅游的用地来对比,就一目了然了:当地的旅游用地的地价为每亩80万元,如果以农业标准地出让,价格仅为每亩33万元。
在当地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及农场的企业,在获得农业标准地使用权证,并在此基础上建设厂房、研发中心及其他房屋后,形成固定资产,据此可向银行融资,拓宽了农场及农业发展企业的融资渠道。
相关链接:浙江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农业产业融合“标准地”
2019年8月,浙江省湖州市为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满足农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该市出台了全省首个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标准地”。
湖州市农业“标准地”主要用于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一是准入规范化。坚持优先配置、专地专用、节约集约、融合带动原则,农业“标准地”对符合要求的区县级以上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业“大好高”项目业主,可获批不高于项目流转总面积2%的农业“标准地”指标,一般单个项目用地不超过5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
二是使用高效化。农业“标准地”以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主,相关土地规费区县所得部分可以按先缴后奖的方式奖励给所在村集体,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义重大。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农业“标准地”出让底价参考同区域工业基准地价,有利于减轻主体投资建设的资金压力。
三是落地精准化。优先配置农业“标准地”指标,保证农业“标准地”政策落地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农业“标准地”项目,确保农业“标准地”的用地空间需求。各区县统筹上级下达的奖励、挂钩指标以及土地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业“标准地”用地指标需求。
四是监管联动化。建立市区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对农业“标准地”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农业“标准地”用途管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改变用途、私自转卖等行为。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项目达产后,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农业“标准地”承诺标准进行复核,切实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