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违法吗?

源沅财税
2021-05-21 09:44 来自广东

如今,很多企业都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成为了一种企业的潜规则。然而,今天可以明确告诉各位企业老板,这种做法并不合法。

首先,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

一般情况下:缴费基数的下限为: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而缴费基数的上限是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因此,按最低工资标准仅仅是法律规定的社保缴费最低限额,不属于缴费基数,如果按标准缴纳社保显然是不合法的。

如今,社保的征管由税务全面接手,社保如果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后果严重!另外,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这5个社保缴纳的误区!!

1、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保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2、试用期不用交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不签合同不交社保

有些用人单位会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交。

4、上下班路上受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5、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断缴可大可小,在3个月内,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就能续缴社保,社保福利不受影响。可是一旦找公司挂靠或代缴社保,这问题可就严重了。

未来全国社保信息联网,也是大势所趋,甚至,很多地区,已经开始信息的互联互通了。如果被发现,相关部门会把它记入你的社会征信,以后贷款买房、子女升学、积分落户等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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