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鉴】盘点五十年代茅台酒正标的变化

小茅说酒
2021-06-03 23:29 来自北京

茅哥出品,必属精品!

茅台酒的正标是茅台酒产品识别最直观的标识,茅台酒的正标由logo,产品名称和厂名等组成。茅台酒厂成立不久,就开始在其产品上开始使用具有较强产品识别力的标贴。今天,小茅哥就为各位茅粉分享一下五十年代茅台酒正标的一些变化。

50年代初期工农牌正标

该商标是茅台酒厂建厂以来最早使用的商标、该商标上边为工农携手的图标,中部为贵州茅台酒的图样,厂名落款为:“貴州省地方國营仁懐酒厰出品”。

1953年金轮牌正标

1952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茅台酒厂所申报的“工农”牌商标和福建怡隆酿酒厂已呈批的“工农”商标相同,不可核准,唯独图案可以使用。同年11月,总局通知茅台酒厂:因原“工农”商标不能用,并对商标提出了修改意见。后来茅台酒厂对商标重新进行了设计,正标中印有由金色齿轮、麦穗、高梁和红色五星组成的“金轮”图案,这就是现在“五星”商标的前身。正标中间书写有“中外驰名”和“貴州茅苔酒”。厂名落款为“國营仁懐酒厰出品”。

1954年金轮牌正标

1954年遵义专员公署批准“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业厅茅台酒厂”更名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故从此茅台正标的落款变更为“地方國营茅苔酒厰出品”。在外销的茅台酒正标中,在“中外驰名”文字前加了英文“MOU-TAI CHIEW”,正标的右下角厂名落款也进行了中英文对照。

1955年金轮牌正标

1955年4月以后,茅台酒厂将正标中的“苔”字改成“台”字。

1958年内销金轮牌正标

(1958年内销金轮牌正标)

1958年,茅台酒厂将内销的金轮牌贵州茅台酒正标中的文字,由繁体字改成了简体字,外销的商标中依旧使用的是繁体字。同时在正标右下角厂名落款中出品的“品”字,将原来三“口”独立的品字改成了下边两个“口”字相连的品字。

(1958年外销金轮牌正标)

1958--1959外销飞天牌正标

1958年,为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贵州省外贸厅负责人和酒厂领导共同商量外销茅台酒商标改进问题,最后决定采用敦煌壁画中仙女“飞天献酒”的图案作为作为茅台酒的外销商标,这就是现在“飞天”商标的前身。

图片来源:《茅台酒图志》

特别鸣谢:《茅台酒图志》主编杨振东先生及全体编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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