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17个城市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城市,三亚市也被列入其中。
《通知》表示,为做细做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等4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1〕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在有关省份推荐的基础上,决定将三亚市等17个城市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城市。
以下为此次示范城市名单:天津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自贡市、贵州省遵义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