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听话水”等精神管制药物,除了以“新型毒品”严格监管外,也应当拿出打击毒品的力度,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
▲“乖乖水”、“听话水”等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文 | 易之
最近几年,因为“听话水”“乖乖水”“诱惑水”而引发性侵案件有上升趋势,各地都破获了不少类似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所谓“听话水”,是GHB(全名Gamma-Hydroxybutyate)的俗称。这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因具有强烈镇静作用,曾被临床用作抗癫痫、抗惊厥药物使用,是一类或者二类精神管制药物,其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都有严格管控。
然而,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在网购平台以“听话水”“诱惑水”进行搜索,相关商品却能轻易找到,一些甚至在药品文案中也标明服用后有失忆、催情、昏睡等效果。一些不法分子为规避监管,改个名称如“听华水”“回春液”等,作为“成人保健品”或“成人香水”等销售,交易方式也采取QQ或微信等单线联系。
这是令人细思极恐的一幕。这种药的一种“常见用途”,是被用来实施性犯罪,而当它在网购平台俯拾即是,也就意味着不少女性尤其是未成年人,都面临着潜在风险。
从已经破获的一些案件情况看,精神药物与性侵已经构成了一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黑色产业链。不仅药物本身用于性侵,性侵视频也被常用作诈骗、要挟手段,有些还被网络售卖或者上传色情网站,甚至成为药物效果的“广告宣传”。这些,无疑都凸显了治理“听话水”等精神药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可以看到,近些年对“听话水”的定性和认识已不断提高,被视作“新型毒品”。为此,也应当拿出打击毒品的力度,对其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
如,在监管方面,首先是对类似网购平台开展清理,压实平台责任,绝不可让这类产品可以轻松获取。如明知其违禁仍进行售卖,则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而从一些案例来看,也存在不法分子正规渠道购药,再私下调制、进行售卖的情况。对此,就应当规范网络药店开具处方药的审核流程。
此外,在物流层面也应当加强规制,药物寄送应当进行严格的收寄验视,不可让违规药品轻而易举穿梭于物流网络。
当然,更重要的依然是加大对药品制售及使用者的严肃处理。类似案件近些年多发,顺藤摸瓜其实都不难找到源头。因此,每一个案件都不可轻易放过,都应上溯至起点,对制药售药的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值得多说一句的是,利用精神药物实施性犯罪,在世界范围内也不少见。比如,震惊世界的韩国李胜利案,其中就有精神药物的身影。在一些国家,获取相关药物的难度并不高。因此,对这类药物监管时也应当加强国际合作,防范境外输入。
每当类似案件发生,总有针对女性、未成年人的安全提示,如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食物、饮料,警惕娱乐场所主动搭讪的陌生人等。需要强调的是,民众的安全感,除了自身提高防卫意识之外,社会更应当尽到保护责任,如对“听话水”等精神管制药物进行全链条严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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