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批珍贵、濒危和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整体水平与具有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还有短板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顶层制度设计。
《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做好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10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实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系统性保护的新阶段。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把来自于人民、传承于人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完善调查记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制度、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要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强分类保护,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合理利用,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在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必须努力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战略性资源的重要性,持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切实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力量。
《意见》提出,要加强国家重大战略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加强专题研究,举办品牌活动。要在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加大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支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要积极推动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增进文化认同、维系国家统一中的独特作用。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目前,我国已设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意见》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落实有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效衔接,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此外,为积极应对城镇化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的挑战,涵养文化生态,培育孕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长的土壤,《意见》还提出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村落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是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阵地。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安排经费约14亿元,支持各地建设了19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有效促进了当地居民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建设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设施类型和功能比较单一、社会资金参与不够等问题。为此,《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的建设类型、主要功能等作出规范,提出要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研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管理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备案和评估定级制度。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在文化和旅游厅(局)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31个省(区、市)均设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全国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构2400多个、工作人员达1.7万余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市、县层面,由于大部分地区都缺少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很多人员都是兼职从事这项工作,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不相适应,基层的一些传承实践活动也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制约了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法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职能部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同时,《意见》还从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审、智库建设、表彰奖励等方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