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临汾塞纳观邸小区迟迟不能办理产权证

乐居网
2021-08-21 10:45 来自北京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临汾塞纳观邸小区迟迟不能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官方回复来了:

原文如下:

临汾塞纳观邸小区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前期业主咨询相关部门答复为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但小区二期仍可进行销售。据了解,开发商派德森地产开发的东方亚特兰小区存在同样情况,2020年曾有部分亚特兰业主到塞纳观邸小区北门进行维权。在国家大力整顿房地产行业背景下,希望政府帮忙解决小区产权证办理问题,另外对企业产权证办理时限、土地出让金缴纳逾期等情况进行政策约束,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停办预售证书等强制措施。

另,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省级开发区,辖区内暂无重点公民办小学,且无重点小学规划,这将极大掣肘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潜力,期望政府酌情考虑规划学校或在学区规划中予以倾斜。

期复为盼!

回复:

中共临汾市委社情民意通道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由临汾经济开发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塞纳观邸无法办理房产证原因及处理方案

2013年2月20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与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2013-01,出让面积为53384.12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公开出让为一宗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合同约定土地交付为现状土地,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据《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6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2月1日前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直至2015年4月底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437天,产生了违约金及银行利息。在出让金未缴纳完毕之前,不予办理土地证,为不影响企业办理后续手续,为企业办理临时土地证,是工程正常开工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汾经济开发区分局多次催促临汾市派德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缴纳利息及违约金。该公司认为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存在争议,认为按合同已全部交清出让金价款,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为由,于2018年8月将临汾经济开发区土地分局诉讼至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8月21日法院下达了9月11日开庭传票,并与2018年9月2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驳回其诉讼请求。

为尽快解决遗留问题,确保业主的全法权益,临汾经济开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约谈企业搁置争议,分类处理问题,限期15天内交清利息及违约金,尽快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该企业未在期限内交清利息及违约金,临汾经济开发区将诉讼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全体业主的利益。

二、关于重点民办小学规划问题

目前,临汾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到期,正在进行修编工作,临汾经济开发区将在修编期间积极对接临汾市相关重点公办、民办学校,争取教育资源。

调查情况已告知反映人。

回复时间:2021-08-1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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