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5岁中考生霸凌室友并篡改其志愿,被处行拘6日因未满16周岁未执行
近日,浙江温州一中考生许某翔恶意篡改志愿导致同学小林被分数线更低的学校录取一事引发关注。
小林父亲介绍,教育局查看后台数据发现一个陌生IP曾8次登陆账号,将报考的十几所学校删改至一所。事后,小林坚持让报警,并称许某翔此前曾威胁要篡改志愿,在校时还曾多次欺凌,恐吓殴打自己。案发后,许某翔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因未满16周岁未予执行。记者致电苍南县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该事正在积极推进中。

只是被刑拘六日还因为未满16周岁未执行……
未成年犯罪什么时候能纳入刑法,特别是那种情节严重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他的这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多大的心理伤害,不进行处罚难道等着他成年再次犯罪再处罚吗?
恶意篡改他人志愿,是不是应该剥夺他上学的资格?
另外就是志愿填报系统是不是应该好好升级一下安全措施?强制用户更改初始密码,不准使用生日等弱密码,每次登录系统还需验证码等等。我想如此操作后,应该也可以大程度上避免出现志愿被人篡改的悲剧情况了吧。
也特别想知道受害者被篡改的志愿能改回去吗,努力了三年,难道就因为施暴者就白费了吗?这还是初高中,要是改的是高考志愿呢?孩子的一生不都要被这个小恶魔给毁了......
校园是大家共同学习、玩耍和追梦的地方,不应充斥暴力!未成年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尊重同学,和谐共处是基本的校园守则。
校园霸凌只要屈服退让一次就是后患无穷,欺凌者是什么心态?就是从欺凌当中获取一种快感,如果不反抗只会变本加厉。
校园暴力真的要引起重视严格管理!不能出了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曾经看过一个北京学校的新闻,老师对于那些侮辱学生人格身体的行为,只是让施暴者写检查。那些施暴学生花钱让别人帮忙写,并无任何悔改之意,事后可能还会因为那个学生告状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欺辱。
不要再拿他只是孩子来逃避。有些孩子确实得好好管教,年纪不大,心思却不正,不严厉处罚如何能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问题?
他只是孩子他还没有成年他已经知道错了他会改的,这种主动伤害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未成年小小年纪就如此歹毒心肠,被欺凌的未成年才是一辈子的阴影,用多少钱跟愧疚都弥补不了的,如果社会始终保持这种心态,未成年人犯法都觉得自己不会严惩,校园施暴者永远不会悔改。
他就应该受到严惩,为自己故意恶意的行为付出代价。
凡是恶意的犯罪都不应该考虑未成年条件,可能的话,也应该单独就校园暴力设立严厉的法律。
还记得曾经报道的13岁男生杀害6岁男童的案件,小学男生弑母事件......
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那些未成年人受害者,而不是未成年犯罪者。
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保护法》” 。
保护未成年人的出发点一定是认为“孩子本是善良的”,成年人接触到社会上的不好的东西才会学坏,所以,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识。但是随着犯罪低龄化,儿童早熟等等现实问题的出现。我们是否应该给这个出发点,这个“孩子本善良”的假设画上一个问号?
我不赞同简单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对于绝大部分善良的、可爱的、懵懂无知的孩子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未成年人是否适用于刑法,不应该以年龄为限,而应该以他做出犯罪行为的本意来考量是否是“成人思维”,以及他的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判断。
举今天这个例子,霸凌的行为本身,是一个孩子的正常行为吗?显然不是。一个孩子篡改他人志愿的行为,对受害者的影响是轻微的吗?显然不是。我们惩罚那些“坏孩子”并不单单是为了保护受害者,而是在校园里扼杀那些不良甚至犯罪行为的风气。学生的效仿能力是很强的,何况,志愿填报跟自己利益息息相关。
看到这个投票结果才能稍微放下心来,看来大多数人也都是很厌恶这种校园霸凌和小时候没被教育好的恶魔的。
希望能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大家一起努力创造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