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老板潜规则 00后男子拍下两人不雅视频要30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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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男老板潜规则 00后男子拍下两人不雅视频要30万元获刑

被有断袖之癖的“70后”老板潜规则后,“00后”男子将两人不雅视频传至工作群,并索要30万元。

9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该案刑事判决书中获悉,2021年7月2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底,被告人曹某某到某餐饮公司南翔印象城店工作,该餐饮公司由被害人陈某某担任董事长,两人结识后多次一起吃饭聊天。

其中,2020年8月13日晚上,董事长陈某某与公司管理层到店试菜,见曹某某等员工在实习,便让他坐下一起喝酒。其间,陈某某上厕所和吃完饭走路的时候曹某某都扶着他,陈某某觉得小伙子很热情。

了解到曹某某也住在南翔,陈某某提议送他回去,并在车上亲了曹某某的脸。曹某某称,董事长在车上用手摸了自己的私密部位,自己当时很惊讶,但因为他是董事长,自己就没有说什么。

后曹某某将陈某某送回家中,在陈某某家中,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据陈某某回忆,曹某某说着“陈总,不要”,但并没有反抗。而曹某某表示,董事长到家后就把门锁上了,把自己按在床上脱裤子,自己几次挣扎未果;因陈某某说,要在1年内让自己做南翔店的店长,自己便没有报警。

走之前,曹某某说想买一双耐克鞋,陈某某答应了。

2020年7月到12月,两人发生过两次性关系。其间,曹某某向陈某某提出过购买两双球鞋、一份祛痘产品的要求,陈某某均购买并赠送。

曹某某表示,两人首次发生关系后,他与区域总监倪某某提过此事,倪某某让他“不要多想,好好工作。”2020年10月底,曹某某以生日快到为由,向陈某某索要3000元,陈某某以自己在长白山没有信号为由,没有给其钱。

曹某某心里很不舒服,不想再与陈某某保持这种关系,但又觉得不平衡,认为“他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还在外面搞小男孩”。因此,曹某某想着在两人再发生性关系时录下视频,威胁对方要钱。

2020年12月30日晚,曹某某应约与陈某某在某火锅店吃饭,这期间两人一共喝了1.8升清酒,后一起打车去南翔某五星级酒店开房。两人发生性关系之际,曹某某一手拍视频,一手轻轻推对方的头说:“陈总,不要这样。”但没有推开。曹某某有意制造自己被猥亵的样子,拍下了5段视频。

然后,曹某某便说:“陈总,我刚拍了视频了,我爸得了慢性病,你给我30万元,不答应的话,我就把视频发在群里。”

陈某某听后非常慌张,趁曹某某到厕所吐时,离开房间。因害怕曹某某把视频发给店里的人,陈某某示意南翔店店长将曹某某踢出工作群,并拉黑了曹某某的微信。

见陈某某离开未归,曹某某便报警称自己被猥亵,并将两人的不雅视频发送至一个自己尚未被踢出的工作群。之后,陈某某回酒店想与曹某某协商,结果遇到了出警民警,两人一起被带至派出所。

在处警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曹某某有敲诈勒索的嫌疑,于2020年12月31日传唤曹某某。曹某某到案后,供述了敲诈勒索的主要事实。

本案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曹某某为追求物质利益,在表面上愿意与被害人保持关系,却有预谋地拍摄他人隐私来勒索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了相当的危害后果,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嘉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系向特定关系人索要钱财礼物,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的辩护观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不予支持。

结合被害人在本案中有一定的过错、被害人事后表示谅解、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手段及后果等因素,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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