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余健、记者朱辉报道:9月,新余市卫健委先后公示了7月至9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涉及个人诊所、卫生室(所)、私营医院、公立医院、药房、美容店、足浴店等28家,有的还多次受罚。
在7-8月份,有14家单位受罚,其中,新余科宏眼科医院两次受到处罚,分别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和使用未取得处方审核权的医生审核处方案;新余袁河医院也两次受罚,均为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范围,开展健康体检。罚款比较高有三家,分别为渝水兆恩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办事处东陂管理处东陂卫生室,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新余市人民医院在本医疗机构非贮存点堆放医疗废物等。
在8-9月份,也有14家单位受罚,其中,新余北湖医院受罚两次,分别为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西镇中心卫生院受罚两次,分别为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和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江西扬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受罚两次,均为在网络平台销售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新余市人民医院受罚三次,分别为未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和未执行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罚款比较高有三家,分别为新余中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新余市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新余北湖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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