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3亿余元、作为湖南省涟源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涟水学校,备受各级领导关心,办学质量在涟源乃至娄底有口皆碑。在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全校2020年436人参考,合格率98.9%,仅次于涟源市一中。在高考中,全校2021年435人参考,特殊类(一档线)上线45人,本科上线207人。初中部连续3年中考综合排名涟源市第二名。小学部国学经典素读、思维导图等成为特色。
短短四年,涟水学校成长为誉满三湘的名校。
但由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结算问题,该校近年来引发了一系列与工程施工方的纠纷诉讼,在重重压力之下砥砺前行。
目前,涟水学校和湖南智博教育有限公司(学校投资主体,简称智博公司)与双峰县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公司)、涟源市城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城南公司)、宁乡县玉潭镇中铝铝材经营部(简称中铝铝材经营部)互为原被告的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涟源市法院、娄底市中级法院一、二审后,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基于尊重法律的考虑,在全部履行判决后,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同时,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对方圆公司、城南公司、中铝铝材经营部发起了新一轮工程质量诉讼。
涟水学校的办学业绩声名远扬
A 新老股东变更埋下隐患
涟水学校从2017年开始,由肖某、朱某、黄某等数十名投资人投资近2亿元创立。肖某和黄某担任学校主要负责人。
因投资人员较多,经营出现困难,2019年7月,朱某、黄某等四名投资人签订退股协议。学校开始引进新的投资人,协商转让学校股权。2019年10月19日,涟水学校的原股东与现股东签订《涟源市涟水学校及关联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特别约定了“工程结算审计等均由乙方(新股东)派人处理”。2019年11月1日,《涟水学校股东代表会议会议决议》通过了“由七人组成董事会(黄某不在此列),由七人董事会根据10月19日《涟水学校股权转让协议》推进新股东团队接管学校等”决议。2019年11月28日,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新股东。
老股东在与新股东协商学校股权转让过程中,多次陈述与保证:涟水学校一期工程造价结算已完成,二期及其它工程造价结算均正在进行,全部由新股东负责。
这是一次看似平常的股东变更,没想到埋下了重重隐患。
工作人员展示项目工程的质量问题
B 工程质量问题令人震惊
新股东接手后,原股东朱某(同时也是涟水学校二期工程项目经理)却拿出了一份2019年11月3日的《涟源市涟水学校涟水中学项目二期配套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以下称《二期审核报告》),要求涟水学校支付二期工程款82963783.26元,且上面有原股东肖某于9月18日、原股东黄某于11月2日的签名和学校公章。
新股东查阅《二期审核报告》后,发现该报告所依据的结算资料根本与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不符,遂将尚未全部付款的三项工程进行专项质量检测。结果令人震惊——三项工程无不存在偷工减料的严重问题,甚至二期工程中的节能保温、多功能厅屋面网架等明显不合格不能使用的工程,竟然通过提供虚假竣工图等手段,经验收为合格工程。
技术人员实地检测
C 老股东签署的蹊跷结算单
存在如此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在原股东代表肖某的主导下,竟然与施工方达成了结算意见。
新股东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便将二期工程另行委托审价公司出具造价咨询报告。结果发现原审价公司在审价过程中犯了两个致命错误。一是未到现场进行勘察,只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与事实不符竣工图或设计图进行审价。以科技楼为例。暗沟散水方面,原审价公司的结算审核报告是按设计施工图计算室外暗沟和散水工程量的,现状暗沟和散水未按设计图施工。水电安装方面,插座箱原审价公司插座箱个数是按施工图数量计算,计算数量60个,现场勘查情况实际为普通空调插座,虚增造价金额约12694.14元。桥架及桥架支架,原审价公司桥架工程量根据施工图中计算,现场勘察情况,电井内实际只施工了一根强电桥架。此外,双管高效节能格栅荧光灯以及单管荧光灯、铜芯电缆、蹲式大便器、钢套管等其它项目也存在严重问题。
此外,原审价公司的《二期审核报告》数据造假。原审价公司的报告中,对钢筋、砌体的用量大肆造假,从而导致其它配套数据造假。以科技楼的钢筋工程为例。据原审价公司提供的基础部分和地上部分钢筋算量文件统计得本工程钢筋总用量为269.785吨,但原审价公司提供的科技楼审核计价文件中钢筋总量为298.319吨,多计算钢筋28.534吨。其它审价公司依据本单体工程的设计图纸、基础竣工图,结合现场查勘情况计算分析得到的本单体工程的钢筋总量为264.277吨。一栋楼的钢筋工程虚高造价约302601.40元。其它审价公司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并结合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和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作出《咨询报告》显示:《二期审核报告》审定的造价虚高了19251351.90元。
体育馆至今无法投入使用
D 呼唤公平与正义
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与方圆公司、城南公司、中铝铝材经营部互为原被告的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后,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感到万般委屈,通过相关部门就相关事实提出了质疑。
首先,二审判决一方面认定“2019年11月28日,各方根据合同将涟水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成新股东”,另一方面却将各方在《涟水学校及关联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签署的2019年10月19日认定为系12月2日倒签。“如果是12月2日倒签的合同,为何能在11月28日变更法定代表人?”
其次,二审判决以“方圆公司已经提交了结算报告、结算资料、竣工图等相关施工资料”为由,认定“一审判决方圆公司再向涟水学校提供涉案工程的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明显不当”。
涟水学校诉请的是“判令方圆公司提供涉案工程的全套工程技术资料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与实际施工一致的竣工图、节能验收报告、分部分项验收合格报告等),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此项诉请明显区别了“工程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且方圆公司的义务不仅限于提供资料,还有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但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方圆公司提交了“竣工备案资料”的情况下,混淆“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备案资料”两个概念,竟然以方圆公司提交了“结算资料”来推理认定方圆公司履行提交“竣工备案资料”和协助备案的义务,将一审正确的判决改判为驳回涟水学校的此项诉请。“如果没有施工方的配合,建设方能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吗?”
第三,法院为何接收了涟水学校在2021年9月30日提交的足以证明《二期审核报告》存在时间倒签问题的证据,却又对此证据不理不睬?2021年9月30日上午,学校代理人先是电话与审判长和主审法官约好下午将刚刚获得的一份重要证据送交法院,下午主审法官也没有说任何案件已宣判的话,接收了该份证据。该份证据内容是:2019年10月15日二期工程造价评估人员向涟水学校的老股东陈述“涟水学校现在在进行的二期工程结算审核初步成果为75203948.68元”。而法院采信的《二期审核报告》肖某的签名时间却是2019年9月18日,结论是82963783.26元。
“如果各方于9月18日在8200万余元的结算报告上签名,何来10月15日正在进行的项目结算审核7500万余元的初步审核结论?不知何故,二审判决对此证据只字不提,而是将判决书的时间写在9月24日,完美错过。这个9月24日的宣判时间,是否倒签?”
“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对法院判决还有很多质疑的地方,我们都形成文字材料提交给了湖南省高级法院,相信法院一定会严格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还我们公平与正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涟水学校和智博公司负责人表示。
(文/图 文兵 邱兰 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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