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刚堂称:“寻子成功后不想炫耀幸福”,到底该如何理解这番话?

姬鹏
2021-12-11 20:04 来自北京

《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寻子成功触发舆论关注后,《失孤》原型郭刚堂认亲后的生活现状也随之进入舆论视野。在谈到“如今的幸福”时,郭刚堂称:“寻子成功后不想炫耀幸福”(他补充强调:“没必要把内心的幸福凌驾到其他(她)尚未找到孩子的家长身上”。)。

有必要说明的是,郭刚堂所言的“如今的幸福”更在于心态的转变,而非是认亲后郭新振真的回到他身边生活。之所以如此强调,并不是说认亲后就必须让郭新振回到郭刚堂身边才是圆满,而是对于生父母来讲,其实寻亲本身就是在确认被拐走的孩子“还活着”或“过得好”。毕竟对于不可逆的人生来讲,有时候真还是需要当事人们认命。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像郭新振这种被拐走24年的情况,就算残酷的真相摆在他面前,也跟听别人家的故事差不多。因此,郭新振依然选择沿着过往的人生轨迹生活,也就不足为奇。就此而言,郭刚堂强调的“如今的幸福”更准确地讲是“确定的幸福”。

甚至从郭刚堂的立场出发,所谓“如今的幸福”也只是相对前半生的不幸而言的,并不是基于普遍意义上的“小确幸”而言。所以郭刚堂才会补充强调:“没必要把内心的幸福凌驾到其他(她)尚未找到孩子的家长身上”。

在这个心理描摹上,郭刚堂如是说:“当看到别人找到孩子的时候,我无数次问过,为何丢孩子的是我,为何找了那么多孩子,找一个不是,找一个不是。”对于这番话,如果说这是郭刚堂对自己寻子心路的悲苦再现,不如说他是在共情那些未找到孩子的家长们。

说到底,每一次寻亲成功,既是对希望的加固,同时也难免会让未找到孩子的家长们再次失落。要承认,找到有找到的无奈,没找到有没找到的绝望,就好像从孩子被拐走后,生父母注定难有“寻常的幸福”。

只是从郭刚堂的遭遇中,我们很明显能感受到,相较“寻亲”和“认亲”的节点感,认亲后的状态更多基于自身的心态转变。因为同样是找到孩子,如果依然纠结于孩子能不能回到身边,那么找到和没找到并没有太大区别。

如此强调这个事理,主要是希望找到孩子的家长们能在不可逆的现实面前,尽可能的过好后半生,而对于前半生的遭遇,就算心里再怎么不甘,也要尽快地收拾好心绪,争取以最好的姿态面对找到的孩子。

甚至对于不确定性的未来,也不要太过强迫自己。虽然从是非因果上说,人贩子和养父母该付出代价,可当法理框架下对他(她)们进行惩治后,生父母就要尽快从仇怨里走出来,因为想让孩子回到身边,自己先要放下过往。

另外洛克说:“如果我们能够发现,理解的视线能达到多远,它的能力在什么范围内可以达到确定性,并且在什么情况下它只能臆度,只能猜想——我们或者会安心于我们在现在境地内所能达到的事理。”

这个道理推而广之,对于寻亲的家长们来讲,了解自己接受的限度,知道自己为什么寻亲,如果寻不到怎么面对,寻到又怎么面对,都是至关重要的自我认识。因为比起寻到孩子的喜悦,一辈子寻不到孩子的绝望依然是需要面对的。

不得不承认,比起寻到和寻不到的差异,被拐孩子的家长们能不能认识到自己接受命运的限度才最为紧迫。因为当一个人认识到不同处境之间的差异和背后所要面对的困境时,就意味着不再会自寻烦恼,或去争辩那些理性能力之外的事情。由此才可能找到心灵的宁静,如常的幸福。

在这个意义上,显然郭刚堂已经做得够好。正如洛克的那个漂亮的比方:“理解如同眼睛,我们用它来观察并知觉别的一切事物,但是它却不注意自己。因此,它如果想得抽身旁观,把它做成它自己的研究对象,那是需要一些艺术和辛苦的。”

实际上,郭刚堂从2006年开始就不再只是寻找自己的儿子,准确地讲,从郭新振被拐走的第9个年头,他已经开始帮助更多失去孩子的家长们寻亲,之后在2012年还建立了“寻亲网站”,2014年成立了“寻亲协会”。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是有强大的理解作为支撑(自我理解及理解他(她)人),想必郭刚堂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对于绝大多数被拐孩子的家长来讲,只因自己的孩子找不到,就可能无心再去帮助别人。不得不说,在郭刚堂找到郭新振之前,他就已经找到安放自己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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