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认为1943年日本便完全占领了广州湾,笔者认为需要商榷——因为广州湾法当局的行政权、立法权等并没有受到即刻摧毁。直到1945年3月日军发动“明号作战”,法国实际上正式结束其在广州湾的统治。下文将主要利用日文材料进行解读。
一
日本控制广州湾的企图
日本政府出于切断外援从法属印度支那输入中国的通道的需要,以及应对法国战败带来的混乱,1940年7月27日提出了《世界时局变化处理要领》,其主要内容是“帝国因为世界时局的变化,为改善内外情况,并迅速解决中国事变,同时抓住机会解决南方问题;在中国事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考虑到内外诸多变化,决定转为以南方问题为重点,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的各项准备与之大力促成”,而关乎广州湾的具体措施则为“对于法属印度支那,除彻底切断援华行为外,并促其迅速同意担任我军之补给,军队通过及飞机场使用权等,且致力于获取帝国所需的重要资源。”[1]在该《要领》的指导下,日本政府通过与法国维希政府的交涉,在当年9月派军队进驻了法属印度支那的北圻,并在次年7月进驻了南圻。此时日军虽未占领广州湾,却派驻“贸易检查团”试图钳制广州湾与抗战大后方的物资运输,广州湾商界反应强烈。
进驻法属印度支那的日军与法当局的合作没有那么密切,只是定期双方交换情报,治安权和行政权仍在法国。1941太平洋战争爆发,法属印度支那总督在12月9日与日军签订了扩大防卫协定,其内容如下:
一、法属印度支那当局为中南半岛的防卫,发动一切机构履行日本与中南半岛既存协定,以协助日军。
二、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在日军进行作战期间,确保其领土的治安,安定日军的后方,在必要时,日军协助法属印度支那当局。
三、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对日军有关行动,生存及军事设备,提供一切方便。
四、日军与法属印度支那当局两者之间的防卫分担如下:
1.日军
法属印度支那南部,日军未来有必要驻扎的其他地区。
2. 法属印度支那当局
法属印度支那北部,法属印度支那其他驻地。
3.日法两军在同一驻地时,其共同防卫细节另外再订。
五、有关防空、海防、船舶、飞机飞行、交通运输、通信、卫生、物资、劳动力的使用、防谍、宣传等细节事项另外商定。[2]
这份协定与1943年的《广州湾共同防卫相关现地协定案》可谓大同小异,从字面上理解,日本并没有对法国殖民地当局的行政权、司法和立法权进行干预,实权仍在法国殖民地当局,日军主要目的是切断外援输入中国,而1943年2月“广州湾进驻”(此为日军用词,编者注)之主要目的也是防备重庆政府夺取广州湾(中国政府宣布收回各租界)。对法属印度支那当局来说,让日军进驻不过是权宜之策,可以避免其殖民地从法国中脱离,但这样的想法为日法双方矛盾的扩大埋下了伏笔。
1943年率兵进驻广州湾的渡左近
二
战争末期的广州湾
随着盟军的反攻,纳粹德国重新占领法国,法国维希政府在风雨飘摇中倒台,戴高乐政府得到美国和苏联的承认。与此同时日本在太平洋战场节节败退,1944年10月美军发动反攻菲律宾战役,并开始对法属印度支那进行轰炸。种种因素让法属印度支那当局对日本不满的情绪日渐扩大,例如法当局在盟军收复巴黎时,还通知日方准备举办庆祝会;甚至对遭受美军轰炸的民众说:“你们被轰炸就是因为日军驻扎在这里。”[3]
日本方面有关武力解除法属印度支那法当局武装、实际占领其殖民地的构想始于1942年,当时盟军开始反攻非洲。延至1944年,日军提出了“明号作战准备”,期间因为东条英机内阁的倒台而搁置。其后到了1945年1月,日军确定了具体细则,主要内容为:
1.只要目前情况继续存在,法属印度支那军及武装警察纳入帝国武装统一指挥下。关于部队、武器、器材及编成配置等,全面在其指挥下行动,并将铁路、海运、通信等作战上所需工具,归我军管理。
2.法属印度支那全机构,即时指令其对帝国要求全面且忠诚地予与协助。
3.在〇小时内应全面接受前两项要求。在超过上述时限,帝国军队将认为法属印度支那当局不具共同防卫诚意,从而采取必要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八条提到“对广州湾租借地及其他地区法军军队等,按照法属印度支那方式处理。”[4]
2月26日的第45次最高战争指导会议中决定发动时间为3月上旬,对于第3中的“〇小时内”为两小时内决定是否接受日军的要求,并正式确定《印度支那政务处理要领》,在“备注 有关广州湾租借地政务处理,依照本要领处理。”[5]
1945年1月日本政府对驻扎在法属印度支那的第38军下达准备武装解除法国武装的行动,其作战为“明号作战”。3月1日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中第18号决定中明确将广州湾的行政权交还汪伪政府,同时决定武力处理的发动日期在3月5日以后的上旬内,但第38军司令考虑到外国认为日本有着在纪念日发动战争的习惯(8日为大诏奉戴日,10日为陆军纪念日),于是决定将9日作为发动日。[6]
日本决定将广州湾行政权“归还”汪伪政府
法国学者安托万的《广州湾租借地:法国在东亚的殖民困境》提到当时广州湾的情况:“3月10日,广州湾高级驻扎官罗克得悉印度支那沦陷,立刻辞职,并要求法国公务员在8天内向日本移交工作,然后返回白雅特城待命。”[7]并且解释“当时广州湾只有16名欧洲官兵和117名印度支那士兵,配备6挺老式机枪和6挺轻机枪,试问这如何抵挡住680名日本人、6辆坦克和好几门火炮。”[8]
如此简略的叙述让人失望,法国留下的档案和个人回忆录似乎没有充分利用?相反,虽然日本在投降后销毁大量的档案和战斗详报,但还是有部分档案存留,如今大都在网上公开,而且当事人也留下大量的回忆录,研究者可以充分了解当时史料。关于明号作战中广州湾的情况,笔者稍作整理。
日军第38军在制定武装解除计划时第一个考虑到的策略就是突袭,而突袭的时间就是选择在敌人睡眠时。但外交惯例都是在白天谈判,于是日军行动变成了9日早晨通知印度支那总督在下午7点(当地时间6点)进行签署仪式,然后进行外交谈判,而日本驻法属印度支那大使选择在8点离开,这样就有两个小时空档,所以日军决定在当地时间9点发动行动。[9]
而在广州湾,解除武装的行动交由特务机关山田大佐和独立步兵第70大队队长村冈安中佐指挥,8日村冈安中佐对所属第3、第4中队下达控制广州湾各重要位置命令;9日晚上9点,山田大佐、村冈中佐和翻译等到达广州湾总公使官邸,10点左右罗克出现,“说明了来意,即明10日零时解除法国武装,将法租界交给日军,他简直是晴天霹雳,吃了一惊,面色僵硬,口唇不动,一时无言。他渐渐冷静下来,说希望得到西贡和本国政府的指导,让我耐心等待,我没那个时间,西贡也一样,要求立刻回答,互相推诿,10日零点一分一秒逼近,如果无论如何都不答应,那就动武吧”,“终于到了3月10日零点,山田大佐和我站起来,逼迫他做最后的决定。他终于无条件地答应了我的要求,会谈就此结束。我对他的接受表示感谢,并约定协助妥善处理。对方决定立即着手执行,他直接用电话向相关各机关下命令。”[10]
广州湾总公使等官员登上日本军舰签约
那么广州湾的华人作何反应?除了引起又一波逃难潮之外,《高州民国日报》提到“是日下午,敌军当局曾邀请王逆英儒及侨商陈学谈协商,拟请由彼二人出任主持湾内行政,惟陈氏不允与王逆英儒负责,结果不能解决。敌局不得已,又暂将警权交回法政府暂时负责,并将绿衣警兵枪支发还,将仍维持地方治安,详细办法迄需圆满解决云。”[11]不过根据村冈的记载,赤坎市长是由他的部下大塚中尉负责,广州湾整体行政由山田大佐负责,而他则作为最高负责人,俨然有种雷州半岛总督的感觉。
自此广州湾才算完全被日军占领。
独立步兵第70大队队长村冈安
注释
[1]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戦史叢書第032巻 シッタン・明号作戦―ビルマ戦線の崩壊と泰・佛印の防衛―》,朝云新闻社,1983年,第517页。
[2]同上,第526-527页。
[3]同上,第597页。
[4]同上,第587页。
[5]同上,第587页。
[6]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14061060500、最高戦争指導会議 報告第11号 印度支那政務処理要領 昭和20年2月26日(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戦史叢書第032巻 シッタン・明号作戦―ビルマ戦線の崩壊と泰・佛印の防衛―》,朝云新闻社,1983年,第591页。
[7](法)安托万•瓦尼亚尔,《广州湾租借地:法国在东亚的殖民困境》,暨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49页。
[8]同上,第249页。
[9]《戦史叢書第032巻 シッタン・明号作戦―ビルマ戦線の崩壊と泰・佛印の防衛―》,朝云新闻社,1983年,第607页。
[10]《华南边境の战线》,西桜印刷株式会社,1983年,第224-225页。
[11] 中共湛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南路人民抗日斗争史料》,1996年,第591-592页。
译介|日军资料中的广州湾进驻战
撰文:刘自江
校对:吴子祺
编辑:大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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