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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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15个

12月29日,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的公告发布,全文如下:

民政部公告第520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15个)。

附件:1.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二批)

2.增补地名分布图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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