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春节了,在河北邯郸发生一起恶犬伤人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1月2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则消息称,2022年1月20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名13岁(公安通报为11岁)的男孩,遭4条大型犬撕咬后死亡。相关消息称,男孩的尸体直到3天后才被发现,被发现时上身仅剩骨头,家属痛不欲生。

据邯郸市峰峰公安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称:峰峰矿区彭城镇一少年被犬攻击致死”,警方对此高度重视。1月26日,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于当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涉案犬只的主人) 刑事拘留, 涉案犬只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目前,案件正再进一步侦办中。
此事发生后,网友无不为少年的遭遇感到痛心。有网友称,养犬而不尽好管理责任,狗主人请负起法律责任。也有网友称,反正我个人是极其痛恨养狗不负责任的人。
更多的网友在留言:可怜的孩子,愿天堂没有恶犬。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频出现,每一起都是那样让人触目惊心。除了不久前被全国网友恶骂的安阳恶犬伤人事件外,各地这样的事情也是层出不穷。记者在百度搜索里输入“恶犬伤人”后发现,发现去年以来这样的事情就有多起:
去年5月,在江苏南通如皋发生恶犬伤人事件,21人遭遇恶犬袭击!由于当夜被咬伤者人数多,一度导致如皋市人民医院储备的血清和疫苗出现短缺;在福建漳州,一条黑色的大狗不知道为何就盯上了一位老人,老人当街被狗活活咬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频频发生?
个人认为,恶狗伤人的悲剧根源其实是人祸,养狗者难辞其咎,即便是流浪狗也应当由监管部门去管理,执法者执法不严,让素质低下的狗主人放松管理,让无主的流浪狗肆意妄为,最终酿成悲剧不断上演的现实。就在去年曾轰动全国的安阳恶犬伤人事件不正说明了这些问题吗?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比恶犬伤人过犹不及!
当前,法律既赋予了公民养狗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不养狗的人不受养狗人影响的权利。肆意放松对狗狗的管理不只是道德问题,也仅仅与法律法规相关,有些人既然养犬,就要尽相应的义务,出了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相关部门的执法者,必须增强执法的刚性和力度,才能有效避免恶犬伤人这类悲剧事件的发生。
据悉,《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对养犬行为和养犬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条例》已经颁布了将近22年,可还有人为此丧命,不能不令人遗憾。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切实行动起来,别让文件留在纸上,要切切实实落实到现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