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河权改革经验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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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河权改革经验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

宜黄河权改革经验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形成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近日,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一书印发。宜黄县《以河养河,探索水生态价值实现新路——宜黄县实施河权改革建立“以河养河”长效管护机制的做法与启示》案例入选。

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河长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宜黄县自2016年实施河长制以来,紧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综合施策、积极推进。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宜黄积极探索在明确河道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推行市场竞争机制,将河道分段,以竞拍方式承包到户,发出全省首张《河道经营权证》,引入承包人加强对河道卫生、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等方面的保护,不仅让“沉睡”的乡村河道资源成为村集体和百姓增收的经济“活水”,还有效地实现了政府单一河道管理向群众参与河道保护转变,建立“以河养河”的长效管护机制,走出了水生态价值实现新路。

推行三权分离,开展依法确权

宜黄县积极推行河道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等“三权”分离的权责划分模式。在明晰河道所有权归国家的前提下,将河道资源管理权的归属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的归属类别明确相应的管理主体。具体明确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河道管理权由县水利局行使;其他河道由所在乡(镇)、村协助县水利局行使河道管理权(行政村配合乡(镇)开展工作)。

在确认河道经营权方面,将权利授予当地乡(镇)政府,采取竞标的形式把河道承包给集体或个人,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取得河道资源承包经营权,并由县政府颁发经营权证。承包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是本地村民、村集体、群众组织、股份合作,还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地客商。对于一些河道边界划分存在争议的,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边界确认书。明确承包人对所承包河道的合法经营依法享有自主权,但所经营的项目需向该条河道管理权方提出申请报备,经河道管理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涉及河道开发建设的同时报县水利局批准。明确承包人经营义务和职责,承包人必须在保证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和防洪需要的前提下合法经营,并依法履行所经营河道渔业资源、砂石资源、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当发现超出承包人经营管理权限的人和事,承包人必须及时上报当地乡镇政府进行协商处理。

创新机制体制,规范河权管理

宜黄县紧紧抓住河权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保障河权改革规范有序推进。

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通过竞标方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首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拟定河道承包方案,张贴竞标公告,通过竞价确定承包业主;然后签订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河道经营权承包合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各自应遵守的条文,合同签订后正式移交管护权。由于河道资源具有生态性,过渡或者不当开发利用均会对水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故承包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具体由发包方、承包方、村民代表商定。

同时,对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的经营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定期对河道的环境生态等进行指标检测评价,不合格者予以强制退出。探索权益流转机制,在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河道资源承包经营户将河道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承包经营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管理方批准同意后,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仍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以梨溪镇为试点将辖区内48.6公里的河道划分为六段竞拍承包出去,竞拍总价55.5万元,并将竞拍所得的80%全部返还给各村,县政府于2020年8月为承包户颁发了全省首张河道经营权证,承包户获得河权证后,根据县里出台的相关政策,向银行成功抵押贷款30万元,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的深层次作用,理清县、乡、村三级河长在河权改革中的职责。乡、村两级河长加强对本辖区内已实施经营权承包的河道监管,引导承包经营户加强水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对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实施监督,积极帮助河权承包户落实辖区内相关优惠政策,如周边土地流转在相同条件下的优先权政策,及时化解河权承包户与周边村民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县级河长落实县级各有关部门对河权承包户的激励和监管措施,如银行积极探索利用河道经营权证实施抵押贷款,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实施河道经营设施开展保险业务;水利部门申报实施河道治理项目时优先将改革河道纳入申报范围;生态环境部门对改革河道实施水质加密监测等。

分类开发经营,释放改革红利

宜黄县注重坚持“因地制宜、因段施策”的原则,将立地条件作为河道分类开发的着力点,积极探索河权改革“变现”方式。

开发乡村休闲旅游,对周边资源较为丰富、经营开发价值较高的河段,大力实施“水旅融合”,通过拓展投资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积极开发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如依托桃陂镇歌坪村“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江西省村镇类生态文明示范基地”“江西省水利风景区”等金字招牌,将该村5公里歌坪河段承包给经营户,通过引入游船画舫,完善水上娱乐等功能设施,并在周边建设度假屋、民宿等,逐步打造成了一个集休闲养生度假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生态旅游示范点,2020年该示范点接待游客15万人次,创造旅游综合收入1690万元。

发展渔业水产养殖,对立地条件一般、短期内难以获益的河道,在承包期、承包资金上进行适当调控,鼓励引导承包人率先开展河道治理工作,加强对河道的清洁维护,着力提升河道水质品质。在此基础上,指导承包人大力发展石斑鱼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水产养殖产品,并免费开展养殖技术指导,为实现增收提供有效服务。

打造田园综合体,积极引导承包户根据河道水质、地势及沿岸风景、农耕等实际状况,规划河道综合开发方向,打造生态农业、绿色产业、观光休闲的田园综合体。梨溪镇河道承包户在河面开展生态竹排漂流观光、野钓等休闲活动,河岸周边养殖石斑鱼,种植三叶青、丹参、铁皮石斛、藏红花等中药材,周边土地流转种植葡萄、猕猴桃、草莓等经济作物的田园综合体。

来源:宜黄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