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在此背景下,药店作为普通居民购买所需药物最常出入的场所,本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但青岛却有多家药店屡屡因防疫措施不到位而被通报,其中就有海王星辰、医保城等国内知名连锁药店。

青岛6家药店停业整顿
3月14日-3月18日期间,青岛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共检查药店1454家次,派出检察人员1166人次,约谈药店12家次,15家药店限期整改,停业整顿6家。
根据药店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6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具体情况如下:
一、 青岛国风大药房新春药店:
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管理制度。
二、 青岛海王星辰健康连锁有限公司未来城店:
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三、 青岛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柳路店:
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四、 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郑州路分公司:
存在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五、 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店:
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管理制度。
六、 青岛瑞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管理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医保城此前已经数次因违法违规操作被警告。
2021年6月4日,青岛医保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门诊部存在伪造病历资料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法规,市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医保城第一门诊进行了警告处罚。
2021年11月26日,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虎山路第二分公司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法规,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医保城虎山路第二分公司进行了警告。
疫情期间青岛严抓药店防控落实
自去年3月以来,青岛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10个区市的药店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288家药品零售药店进行明查暗访,69家药店进行了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22家违反规定药店停业整顿。
青岛市场监管系统严格督促指导各零售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落实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4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制度要求,登记时要确保全覆盖,人员信息必须填报准确,特别是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确保所有人员可追溯。落实药店内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环境每日消杀记录等疫情防控制度。
同时,青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调整完善药品零售网格化监管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每家药店都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山东出台药店防控措施
落实主体责任
随着新一轮本土疫情的爆发,包括青岛、威海、淄博等省内多地区陆续升级疫情防控措施。3月18日,山东省2022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举行。据了解,山东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发挥药店监测“哨点”作用。
山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在工作中细化了药店六项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六项职责任务,制定了“6+6”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更明确、措施更严格。

在落实药店主体责任方面,一是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确保购药人信息可追溯。二是药店对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三是药店要组织工作人员按规定频次在作业期间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四是药店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加强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管理。五是药店要严格落实常规防控措施,对进店顾客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每天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六是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要严格门店管理,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和疫情防控检查。
在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方面,一是实施药店网格化监管,明确每家药店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员,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融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三是采取联合约谈、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管理。四是实行“四类药品”销售“一事双查”,既查实体店,又查网络端。五是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比对相关数据,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六是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系统已派出检查人员6.12万人次,检查药店8.85万家次,对不落实防疫规定、未发挥“哨点”作用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落实好“四早”措施,近日,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印发文件,就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期间“四类药品”暂停销售进行了明确,一是对疫情在城区发生的,城区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服务一律暂停;二是对疫情在农村地区发生的,疫情所在县(市、区)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服务一律暂停;三是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管控区、防范区划分范围,经疫情分析研判,可适当调整暂停服务的范围或恢复药品销售服务。期间,公众有需要“四类药品”的,建议到当地医疗机构购买。
此外,青岛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省统筹防控的部署要求,指导、督促全市药店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工作再深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措施,对于落实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为疫情防控和市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