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青岛13家金融机构人事调整
青岛
青岛 > 要闻 > 正文

3月青岛13家金融机构人事调整

3月青岛13家金融机构人事调整

近日,青岛政情(ID:qingdaozq)从青岛银保监局上获悉,青岛市已公布上月(3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名单,涉及13家金融机构,22名高管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青岛政情梳理发现,银行方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城阳支行迎来新行长,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则各任命一名支行副行长;保险机构方面,国任财险、现代财险、中国人民财险分别任命省级分公司总经理,中路财险则有独立董事、董事、监事等7位高管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编辑/张慧

审校/庄建成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59号

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王琳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青发〔2022〕21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王琳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芸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60号

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关于刘芸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崂交村银发〔2022〕1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刘芸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张佳音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61号

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关于张佳音任职资格的请示》(崂交村银发〔2022〕1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张佳音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李晨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62号

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关于李晨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崂交村银发〔2022〕17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李晨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陈栋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63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关于对陈栋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青发〔2022〕1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陈栋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康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64号

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康磊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青发〔2022〕3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康磊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民生银行青岛黑龙江南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杨星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1号

青岛环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环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杨星星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请示》(总字〔2022-0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杨星星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青岛环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福山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3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刘福山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52号)收悉。经审查,刘福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保立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4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保立审计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54号)收悉。经审查,王保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胡泓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5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胡泓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泓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8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贾文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8号

世纪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世纪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命贾文超为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请示》(世纪发〔2022〕8号)收悉。经审查,贾文超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8〕3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世纪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1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杨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79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杨宁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5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宁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1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张钦国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3号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任保险关于核准张钦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国任保险报〔2022〕81号)收悉。经审查,张钦国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吕玉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4号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吕玉波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现代财险发〔2022〕43号)收悉。经审查,吕玉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平曼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曼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2〕128号)收悉。经审查,平曼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陈洪顺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6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陈洪顺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洪顺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鑫禄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7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鑫禄监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鑫禄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闫丽萍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8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闫丽萍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22〕105号)收悉。经审查,闫丽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郭建忠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89号

青岛农商银行:

你行《关于郭建忠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青农商银〔2022〕2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郭建忠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农商银行西海岸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吴大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90号

海信财务公司:

你公司《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吴大鹏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申请》(海信财字〔2022〕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吴大鹏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张西铭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91号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张西铭同志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申请》(海消金〔2022〕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张西铭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杜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2〕93号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杜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中路发﹝2022﹞7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杜林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