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萍乡日报
萍乡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彭魁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汤永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职务;
汤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为同志为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洁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肖航涛同志为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建忠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钟亮德同志为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志辉同志为市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鸣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城管局局长,免去其市高铁枢纽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聂志勇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洪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蔡兵武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
康辉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贺正华同志为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卢江萍、曾亦之、刘敏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彭春涛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杨宏亮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启君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肖岚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漆跃峰同志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余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王绍林同志的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黄剑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兰子建同志的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