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率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双碳”目标、推进浙江能源电力绿色转型的关键途径。随着“负荷过亿”时代的到来,浙江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储能以支撑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供应、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遴选出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力求引导浙江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的通知
为引导“十四五”期间我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和《浙江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内〔2022〕16号)、《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393号)等文件精神,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研究编制《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并遴选出浙江省“十四五”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5月25日
(供稿:电力处/编辑:蔡璐芸/责编:陈梓豪)
(信息来源:浙江发改)
(原标题:一图读懂 | 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如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