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世间生活得越久,我就越喜欢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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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世间生活得越久,我就越喜欢树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向往乡村生活了。如果没有房贷、养娃、养老的压力,可能很多人的梦想,是找一个山中的乡村,或者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每日望着天空数云朵发呆,种些蔬菜瓜豆,闲云野鹤般地生活。

然而更多的现实是,大多数在农村长大的人们,自读高中住校或去读大学开始,与土地、庄稼、乡村就渐渐拉开距离。一代代年轻人正在逃离乡村、扎根城市、不再回归乡土。乡村的记忆逐渐远去,乡村生活方式逐渐被遗忘甚至消亡,乡村的个体经验在都市的语境中被逐渐边缘化……

在下文中,作者苏辛回首四季流转、春耕秋收的生活。幼时打过滚的黄色土地、亲手用镰刀割下的麦穗、掰玉米的疼痛与额外的馈赠,或是村子里的白杨、泡桐、洋槐、香椿树……这一帧帧画面带我们重返当年的小村庄。作者笔下这个位于中原腹地的小乡村,生机勃勃,有趣有味,看似荒蛮却藏着猛烈的力量。

本文摘选自《度光阴的人》,经出品方授权推送。

粮食

在各色自动化播种机、收割机出现之前,地里生长着的那些作物,从播种到收获,几乎都分配有特定的动词,以精练著称的汉语,在这个时候大方得近乎奢侈。

立秋之后,秋分之前,玉蜀黍(玉米)成熟。 掰完了玉蜀穗儿,砍了玉蜀秆后,田野会清净一阵子。砍后的玉蜀秆只剩下短短几厘米的一小截,根须纠结如龙须,深深扎入黄土,得蹲下身用专业的玉蜀铲剜掉。玉蜀秆抱回家,粉碎一部分垫在猪圈里,一来为猪的冬日保暖,二来沤粪。另一部分作为烧火的材料。有的人懒得把秸秆弄回家,就会点火烧荒,于是黄褐色的土地上,隔不远就灰黑一片。之后,家家户户都得用架子车把沤好的农家肥拉到地里,先是卸成小堆,再用三股分叉的粪叉散开。接着犁地,把粪肥翻埋到土中,为耩冬小麦打好基础。

过了白露,不待霜降,三五一伙的村人就推着耧,拎着一袋麦种下地耩麦。 拉耧是体力活儿,总得三个人。每人肩上一条宽襻带,系在耧车上,把自己跟土地斜成一个锐角,调出全身力气拉着耧车前进。后方一人扶耧掌控方向,另一人随时补充麦种。一亩地大概要用到十二斤麦种。下完麦种浇一次水,天公如果识趣,这时候最好下一场雨。五六天后,娇嫩的麦苗就探出绿尖尖来。过几天,我们会去地里看看有没有断垄缺苗的。麦苗总是按照事先打好的笔直的垄线生长的,偶有一两处稀疏不妨事,总要缺了一二十厘米才补种。

这时差不多也已经是初冬了。冬日的田野其实也颇可赏玩。地边多种白杨,冬日里几乎脱光了叶子,唯有树顶还零星点缀几片,跟疏疏朗朗的枝条一起衬着尤为干净的蓝天,是一幅笔墨省净的钢笔画。麦苗也不是同一种单调的绿,忽而墨绿,忽而草绿,逆光看去,更是娇嫩如碧玉。地畔随处可见各种干透了的野草野花,棕褐黄红,色调沉重丰富又安静。偶有一群白羊、黑羊、灰羊在麦田里悠然啃食,田主看见了也不会驱赶——立春之前麦苗禁得起随意踩踏,牛羊啃食反而有助于抑制它们过早旺长,夏收时麦粒会更饱满。

经过一个冬天的沉默,春天的麦苗长势凶猛,返青,拔节,孕穗,抽穗,开花,灌浆。 老农说“谷雨扎肚立夏穗齐”,谷雨前后麦粒灌浆,到了立夏,每棵麦子都举着一束带有青青芒刺的麦穗,沉静地站成一片,将初夏阳光筛成极细的微芒。到了小满时节,麦粒差不多就长足了,饱满沉实。此时母亲下地干活,常会揪一把青麦穗回来。尚未干燥的麦芒并不像想象中那样扎手,直接把麦穗放在掌心揉上几揉,颖壳和麦芒就被揉脱,再用嘴吹飞它们,掌心就剩下一把柔嫩的青麦粒。如果量大一点,还可以放在簸箕里揉,揉好了把壳子和芒刺簸出去就好。青麦粒可以直接吃,味道清甜,带有青苗特有的香气,口感柔嫩软韧。但我们更多的是炒来吃,不用油,在铁锅里干炒,稍稍加点盐,炒熟后清香嫩韧,有谷物特有的芬芳。也有人直接用麦穗干炒,炒好了再去壳。这是农人才能吃到的恩物,每年只嫌这段时光太短,吃不了几次,麦子就要真的成熟了。

芒种将至,为了防水,生产队组织每家献出一口水缸,围着麦田隔几米就放上一口。缸里盛满了水,几天后会生满红线虫和孑孓,在微绿的水中屈曲游动。有人种了十几亩油菜,小满时收了,暂时空着,于是拿来做打麦场。需先用耙子把地反复耙松,之后打好地平,再洒上水过一夜,次日吆喝来几头牛,拉上石磙来回压地,务使地面平整坚硬,才好打麦。

打麦之前先是收麦。 在联合收割机出现之前,割麦是个苦活儿。麦子一旦成熟,需要及时抢收,收得晚了麦粒会自行脱落,造成减产。如果决定了割麦,头天下午父亲就会把家里所有的镰刀都找出来,磨得雪亮。第二天清晨四五点,全家人便起床下地去,趁着清晨露水未干,麦秆水分充足,一镰下去刀感十足,比白天经过阳光暴晒后干燥了的麦秆好割一些,另外白天实在太热。割麦讲究穿长袖,一来防止芒刺扎人,二来防晒,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胳膊会被晒伤。大人割麦沉住了气,蹲下身去,再抬头喝水时已经割掉了半垄。孩子有时在后面捆麦捆——拢好一小捆割好的麦子,从中取一二十根分成两束,穗头相交扭结好,秸秆用来捆住麦捆,末梢再扭结,一个麦捆就做好了。捆好的麦捆装满车送到打麦场自家分到的地方去,麦穗朝里,堆成一个大麦秸垛。晚上每家会派一个人睡在场上,防盗倒是小事,主要是防火。

身为农村娃,八九岁就有可能下地去割麦,多半是孩子心性好奇好胜,家里也不认真当个劳力用。逞能的孩子差不多都有过被镰刀啄住脚趾头血流如注的经历,家人会就地取一把黄土捂住伤口。说起来好像不卫生,但伤口确是很快就好了。更多的时候,孩子被留在家里做饭烧水,不时往地里给大人送水送食物,晚上大人干了一天活儿回到家,有口热饭吃,就觉得很满足了。

场地也是孩子的乐园。一个个麦秸垛是女生们用来练倒立“上墙”的绝佳场地。男生们则在麦秸垛的掩护下打仗、捉迷藏。月亮大的晚上,在场地上嬉笑打闹可以到很晚。我则喜欢寻找燕麦——老家视其为野草,呼为“老鸹麦”。成熟后的燕麦呈黑褐色,有两根长长的绞拧着的长芒。沾上口水,扭结处就会缓缓松弛,而芒刺如时钟分针一般慢慢旋转起来。这是我看不厌的植物舞蹈。

打麦是需要协作的。同一个生产队的住户抓了阄,分好工,就按照次序和安排,互相帮忙打麦、扬场、灌袋。打麦有专用的打麦机,麦穗匀速填进去,机器就轰鸣着,一头儿喷出金色的麦粒之泉,一头儿喷出金色的麦秸秆。另外一侧张一张大网,有人用木锨把麦粒扬起来抛上去,来过滤大颗的土石和秸秆。初步过滤后装袋运回家去,再摊在屋顶上晾干。如果要磨面用,还须再细细地用簸箕簸扬,人工捡出细小石子等杂物,才算真的干净了。

收新麦,大人往往会下意识地往嘴里塞一小把麦粒吃。我也好奇试过。新麦粒散发着干蓬蓬的麦香,嚼多一会儿,有新鲜的甜味,略黏略弹,像嚼一小块口香糖。

收完新麦过几天,就要“点”玉米了。

打好垄,父母都扛上锄头,我和弟弟一人拎半口袋玉米种,屁颠屁颠跟着他们下地去。用锄头刨出一个坑,每个坑里丢三粒玉米种,盖好土。过五六天来看看出苗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种。等苗再大一点,还要拔掉那些弱苗小苗,只留下健壮的。

种玉米的事儿要少得多。它抗旱,不需要浇太多水,病虫害也不太多,无非过段时间需要除除草。就看它由小而大,慢慢长到近两米高,秀出一把小扫帚似的雄花,慢慢地,怀里掖上几颗“手榴弹”,“手榴弹”又渐渐伸长加粗,成熟时差不多有尺多长。

玉米大概在中秋节前彻底硬化成熟,而嫩玉米棒子秋分后就可以掰来煮着吃。这种玉米与城市里卖的煮玉米口感很不同,不那么甜,但有一种更为结实的温暖的香,也不粘牙。当然,玉米越嫩,味道越甜,越接近成熟,则越香。相较之下,吃这种玉米尤其觉得满足。

掰玉米是个苦差。其时秋老虎正猖獗,却不能图凉快穿半袖去,必须是长袖衣服。因为要钻进玉米地里,又宽又长的玉米叶子边缘有许多小锯齿,会在裸露的皮肤上割出无数细小的伤口,被汗水一浸,杀得人难受。玉米地里又闷热,掰一阵子总得出来透透气。

额外的馈赠,是找到没结玉米棒的“哑巴秆”。 与普通玉米秆相比,它们常常颇为纤瘦,光滑碧绿的秆子上往往还有一抹红色霞彩。营养没有用于供养后代,就都积聚于秆子内化为糖分,汁液甘甜饱满,刷掉叶子劈掉表皮,就可以咂食,风味不输甘蔗,甚至多一点轻盈爽朗。

玉米棒是带着苞叶一起掰掉的。运回家后,先要撕掉最外层比较硬的表皮,留下内层那几片洁白柔软的,就可以用它们把玉米一穗穗地像编麻花辫一样编起来,编成一大串后,挂在房檐下、树杈上晾干。我的儿童时代,家家屋檐下、院子里、树上,都挂着一串串金黄色的玉米串和火红的辣椒串,衬着灰砖、蓝天,实在富有明丽的美感。

晾干的玉米棒,还需要手工抠掉玉米粒,才能拿去磨粉食用。新玉米刚下来,全家会集中抠一批玉米粒,之后就是每天晚上没事时就端出一些玉米棒子,边看电视边抠。饱满的玉米粒把棒子挤得一丝缝隙也无,抠起来其实是很难的,需要动用螺丝刀。先用螺丝刀照着一列玉米粒冲开,留出一行空,再用手掌边缘一列列把玉米粒搓掉。很快,手就又红又热,甚至会肿起来。这时我们就得去找一根抠光了的玉米芯,表面越糙越好,用它来跟下一根玉米对搓,对手掌友好一些。这工作我是很不喜欢的,哪怕是全家人围着电视机很温馨地干活也不行,太磨性子了!现在有了联合收割机,一趟开过去,一边出玉米棒子,一边就把玉米秸秆粉碎后翻进了地里。家里人再也不用抠玉米了。

据说很多地方种玉米都是作为饲料或工业原料来用的,我们老家却是认真地当作日常主食。村里人一日三餐,有两餐都是玉米粥——老家叫作“糊涂”。新玉米粒打成的玉米糁,煮出的“糊涂”尤其香。“糊涂”要想煮得香,也是有诀窍的。首先是,玉米糁不能下太多,稀稠要适度。撒的时候宁可稍微稀一点,因为煮煮会变稠。太稠了就会成为一团糨糊。下完玉米糁,要用大火煮,锅里翻江倒海波涛滚滚,煮个七八分钟,看“糊涂”渐渐黏稠了,再转成小火,熬个三五分钟,就好了。像大米一样,玉米也是有油的。静置一两分钟,“糊涂”表面就会结出一层薄膜,配上家里自制的拌了辣椒油、香油的芥菜丝,再加一张刚烙好、喷着面粉香味的白面烙馍,温厚配以脆爽犀利,就是我神仙也不换的一餐。

花生

花生要盐水煮的最妙。最好是夏末秋初打下来的新花生,还没有晒干,连壳煮也好,剥壳后煮也好。有人喜欢加几颗八角进去,煮熟了有肉香——八角自带极荤的肉味,无论多清淡的食物煮出来都带肉香,煮肉的时候就更不用提了。我不太喜欢加八角,只是用清水煮,加一点盐。煮得生一点,脆而甜,水分充足;煮得熟了,花生米煮出沙沙的细粒来,脆劲儿没有了,却添了香。总之盐水煮新花生,没有不妙的地方,就连盐的多少都可以不在乎。盐多了咸香可口,盐少了花生自身的味道则会强烈凸显,便是没有盐也是极好的,纯正的花生味带着田野的芳香。

花生从接近成熟起,就没有不好的时候。 快熟的时候就可以整棵拔回家,洗干净壳上的泥巴,带壳下锅煮了吃。生吃也好,脆甜,牙齿切入花生瓣,汁水飞溅,像吃某种水果。大人会警告小孩子不要多吃,因为吃多了会拉肚子。然而谁管它呢!

完全成熟后的花生,从秧子上一把一把撸下来,摊在场子或屋顶上晒干。半干的时候就可以摸来吃。失去了一半水分,花生仁略略带了韧性,对牙齿有轻微的抵抗。脆劲儿减弱,却多了几分甜味。这种半干花生,生吃最是美妙,煮熟了就没有这份趣致。

花生全部晒干后就收起来,家里没油的时候可以拿去榨油,同时也是我儿时最常吃的零食。周末躺在床上,在桌角处垫一个枕头,枕在枕头上,手里拿一本闲书,眼睛如被吸在纸上,一眨不眨地向下读。床前必要放一张方凳,凳子上有一杯热茶,一捧晒干后的带壳花生,不时摸一两个来垫嘴。生花生不好去红色的果皮——也叫“红衣”,实际上也不宜去皮,不用去皮。带红衣嚼花生,味道会有点涩和苦。吃得多了,嘴角也会有一点白沫。后来我听说花生里含有某种不饱和脂肪酸,对大脑发育有好处,但我不是为了营养吃它,仅仅因为它是最易得又不用花钱的零食而已。

还有一种吃法是我自创,但相信也有人与我不谋而合。剥一把生花生放到水杯里,冲入开水,最好是刚落滚的,泡上十分钟,再把水倒掉,只留下花生米——水已然不能喝了,红衣里的涩苦味道全都逼了进去。这时可以把花生米上的红皮搓掉,吃白嫩的仁果。经过热水浸泡的仁果白又胖,脆而甜,好似恢复了青春,但又比半干时的果子多一点血气和骨感。不知是否有人跟我同好。

另外,冬季常见的活动是烤花生或炒花生。冬夜漫长,屋里生了小煤炉,家人常一边围在煤炉边看电视,一边在煤炉上烤花生或炒花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操作手法却有很大不同。烤花生动静小,产量也低。往往只是随手抓几把过来,放在煤炉盖子的边缘,眼看着壳子变灰变黑,翻转几下,几分钟便烤好了。这类烤花生因受热太快,往往并不十分熟,人也等不及放凉,烫着嘴就吃了,但不论是烤花生还是炒花生,终究都要凉了才会脆香。炒花生则要动用到锅。铁锅里放半锅或三分之一的细沙,再放花生加热翻炒。加了细沙自然受热均匀,花生不容易糊。烤花生是常常糊的。因为冬夜无事时便炒花生,所以冬天到谁家都有可能吃到。——但这也是小时候的事了。

儿时大家对吃都有着高度热情和创新精神。有炒花生的时候小孩儿们会炮制属于自己的特供零食。去小店买一毛钱的葵花籽,剥出一小把瓜子仁来,再剥出几颗炒花生仁,找一张干净的白纸,把花生仁跟瓜子仁混放在白纸上,对折一下,用半边白纸遮上。然后去厨房拿出擀面杖,用力擀下去,几个来回后,纸面上沁出小小的油迹,瓜子仁和花生仁都被擀碎,这时就将这把碎果仁一口塞进嘴里去,花生仁的脆香与瓜子仁的绵香,花生仁略大而硬,瓜子仁细碎而软,在嘴里混合出不同的层次,有吃跳跳糖的惊喜。

花生最奢侈的做法当然是油炸。 油炸花生米,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一位故人所做的。第一次做的时候,他让我在旁边看。热锅,下半锅油,在火上烧,还看不见油热,他就把花生米放进去,且问我:“你知道炸花生米的秘诀是什么吗?”“火候。”我说。“那什么时候起锅合适?”“眼看花生仁要变色的时候。”他微妙地看了我一眼,就把花生仁出锅了。放到白瓷盘里,撒上盐,并不搅拌,凉了以后果然又脆又香。我拿这盘花生米当饭,吃了两天,直到它在南国潮湿的天气里变得有点疲软。然而我不太在乎,反正他第二天又炸了。其实我从未炸过花生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生仁会变色,只是凭借小聪明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样的花生米,我也就吃过那么三四回。

比油炸花生米更奢侈的,是妈妈做的糖裹油炸花生米。有那么两三年,妈妈热衷于做这个高热量食物,但我始终没有很用心地看过,也有可能是看过而忘记了,所以我现在记不清,究竟是先用白糖熬出糖稀,还是在油里下了花生米后,再下白糖。反正成品是炸熟的花生米外裹着一层糖壳,吃起来又脆又甜。我不是非常喜欢甜味,所以并不特别爱吃,但我的初中同学和高中同学,颇有几个对此印象深刻,就连堂妹至今都还记得。我决定明天打电话问问妈妈怎么做。

我们村的田地

我们村的田地分布在北、东、南三个方向,平时也就称呼为北地、东地、南地。北地在村庄的正北方,水利工程修建得最完备,土质也最好,基本都用来种小麦,其中又有一小块地,分给各家做菜园。东地已经出了村,在村级公路的南侧,其实土质也不错,原先也是种小麦。后来人口增多,渐渐都盖成了房子。南地位于村庄东南,在狼冲岗上,因为稍微干旱一些,多用于种红薯和玉米。

很早之前,村人只能靠地里出产的作物来生活时,除小麦、玉米、红薯外,也还种过其他一些作物:旱稻、高粱、油菜、棉花、芝麻、大豆……这些都是非常普通的植物,长在田野里,却有着不那么普通的美。

春天油菜花开了,从田边起,就翻滚着黄灿灿的花潮。油菜花的黄跟麦浪的黄不一样,它特别明亮,特别轻盈,是一朵巨大的亮黄色的云,不知为何停在了地上,可以随时飞走。油菜花的后面是一大片一大片的返青麦田。喝饱了春水的麦苗墨绿,风吹来时顺滑地起伏波动,为油菜花隆重的香气让路。

粉白的菜粉蝶飞得并不太伶俐,只是纤纤袅袅,娉娉婷婷,不慌不忙地在黄色的花海中起起落落。另一种常见的灰色蝴蝶比菜粉蝶小一半,翅膀上一层隐约的蓝光闪闪烁烁,它比菜粉蝶机灵得多,几乎抓不住。相较而言,菜粉蝶像是蝴蝶中的闺秀,而它则是俏皮的红娘了。

我们从田间走过,随手折一枝油菜花,大人看见了会随口训斥两句,但也并不当真。第二天洗干净一个墨水瓶灌上清水,带一枝春天上学去。

油菜花凋谢、结荚、成熟、收获,麦苗则飞快地长起来。麦子的花微小,麦穗上像是挂了一粒粒黄白粉屑。拔高了的麦苗不再嫩绿,而是青白色。麦穗结构复杂,光影也因此细碎。麦子成熟时,田野一片焦黄泛着白光,风过时半干燥的麦秆微微摩擦,发出轻微的金属之声。

夏日,蝉隐于高树之上长嘶。从树下走过,偶尔会有细小水滴落在脸上,那是淋上了蝉尿。不知名的虫子坠着一条晶亮细丝在半空悠荡,不知何时虫子不见了,唯剩丝线随着空气颤袅。初生泡桐树干仅有小指粗,叶子却有蒲扇那么大,孩子掰下一片挡在头顶做伞,满头都是清苦植物气,很快厌了,随手扔在路边。

大雨是不均匀的。或者是因为有风,灰白的雨雾一团团,不仅直落,还会横冲。雷声轰隆,一阵阵从远处滚过屋顶。雨住后,若有槐树折断,大人孩子都会传说:“昨天老天爷抓妖精了,那棵树里原本藏了蛇精,被龙一个霹雳抓走了!”彩虹并不常见,也可能是因为我那时候不太认识彩虹。堂祖母称彩虹为“虹(音匠)”,是正统的古音。

红薯在夏天长得飞快。藤子抓住湿润的土地,生出洁白微红的不定根。有的还开出一朵淡白的小花来,娇柔无限。然而这蓬勃的生命力是异端。孩子们持一根短竹棍,把红薯藤统一向左挑去,扯断不定根。过几天,再统一挑到右边。

坐在南地树荫下远望,看见水汽从大地之中蒸腾而出,透明气流搅乱空气,景物发生细微的扭曲。

南地水渠里的水被晒了半天,男孩们都跳下去洗澡。女生们只能看看而已。

北地九队某一家,有一处小小的水塘,种了荷花,粉色的,白色的,一朵朵。不敢去要,某日看见堂姐用玻璃瓶养了一枝花苞,是那家跟她年龄相当的女孩送的。

水渠里游动着一群群的蝌蚪,比鱼好捉。

傍晚时蜻蜓成阵,忽聚忽散,如机群悬浮于人头之上。蝙蝠飞得很高,燕子飞得很低。

秋来玉米成熟,被砍倒的玉米秆暂时摊在地里。翻动一下,会蹦出许多黑蛐蛐。我家的黄狗跟着,一口一个吞了十几只。我和弟弟用狗尾巴草穿了两串蛐蛐带回家去喂鸡,顺便再扔给狗一只,它却不吃了。

去东地收红薯,结束时已是傍晚。我从路边揪了一丛黄色的野菊花,摇摇摆摆往回走,一只黄蝴蝶悄悄落到花上。我屏住呼吸,不信自己能抓住它,然而左手轻轻笼上去,再张开一道缝——它就在手心。

大豆也在秋天成熟。完全成熟之前,每天可以拔两棵回家去煮毛豆。清水煮了就香,甚至不必放盐。豆子不能等到完全熟透才割,不然一碰豆荚就会炸开。割豆子时,豆地里爬出许多指头粗细、尾部有突刺的碧绿虫子,弓起身子蠕动着爬行。我老家取其蠕动的姿态唤之为“丈咕虫”,多年以后听说江苏连云港人叫它豆丹,他们会把豆丹先浸入水中溺死,之后取擀面杖将肉从皮中擀脱,收拾干净后烫煮,与白菜或丝瓜同烧,据说味道奇佳,价格也奇高。我幼时胆大包天,什么虫子都不怕,却死也不敢碰这丈咕虫。

秋深之后,随便蹚过草丛,蚂蚱、蝈蝈都会扑棱棱飞出一群。它们每次大概飞出两三米就停下,似乎等人去捉,你到了身旁,它们又弹起有力的后腿,展开翅膀,刺棱一下又飞两三米。但那时我们身体轻捷,捉它们并不是难事。蚂蚱有两种,一种是灰褐色的,一种是碧绿的。大多不过寸许。有长到食指长的,就又得了新的名字“扁丹”。蚂蚱其实是很漂亮的昆虫,尤其是碧绿的那种,它们往往有着柔嫩透明的粉色翅膀,比蝉翼更为美丽。蝈蝈较蚂蚱罕见,也更难捉。男生们有时会专门去找,抓来养着听叫声。

本地野花样式朴素,很少有红色花朵。最早开的是荠菜花,极小极细碎的白花,开完了结出两列交错的心形果荚。家乡无人吃荠菜,只当是野草,它得以逃脱被采挖的噩运。紧接着就是紫花地丁,那是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野花了,花朵精致,颜色也浓艳。然后是婆婆纳、蓟草、繁缕、麦瓶草、飞廉、醴肠、鸦葱,最多的就是各种菊科野花,黄色的蒲公英、苦荬菜、野菊花、旋覆花,各色山马兰:洁白的、粉红的、淡紫的、浅蓝的,在乡间小道两侧簇拥如繁星。它们可以从春天一直开到深秋,花谢后继之以飞絮。罕见的红色系野花里,最常见的是打碗花,儿时我常怀着忧惧之心,一边担心碰了它就会打破家里的碗挨骂,一边扯了它的藤蔓来做花环。

还有一种植物更为微小,也只有孩子的视角可见——苔藓。我观察过水渠底部的苔藓,惊讶地发现如此细小的植物居然也分化出了不同的结构,还会结出鲜红的果实(后来知道那叫孢子)。

冬天的田野并不十分萧瑟。树木们固然都脱尽了叶子,麦苗却还青着。 偶尔下一场雪,遍野洁白,安静极了。这个时候,你下地去走走,用脚随便踢开树根下的积雪,就会发现荠菜已经准备好了三四片嫩绿。

下一个轮回,就在这里,等待着展开。

在人世间生活得越久,

我就越喜欢树

在人世间生活得越久,我就越喜欢树。

春来白杨树先吐出满树胶金色的芽苞,接着挂出无数条深褐穗子——落地上乍一看吓人一跳,太像毛毛虫了!之后长出嫩叶来,很快就成为蓊蓊郁郁的一大棵,风雨走过树巅,它就喧哗起来。《红楼梦》里,麝月说她最嫌的就是杨树,叶子不多,有一点风就哗啦哗啦乱响,是种没品的树。可我是喜欢的,只要一点点的风,杨树就会奏出涛声来听,那是规模适中的潮汐,打发得耳朵很舒服——细细的微风吹来时,往往使人有落雨的错觉。风雨时,白杨深绿而近乎蓝的正面翻转过去,露出银白色的叶背。

春夏之交,起早骑车去学校早读。轻薄白雾缠在杨树树冠的半腰,是要亲眼见过,才知道雾气并不均匀,而是疏疏密密,蜿蜒流动的。近处明绿轻白,远处雾气绰约,平凡的中原景象突然生动了几分。

绿杨的叶子两面都是嫩绿色,薄而光滑。某日傍晚放学回家,斜阳落在绿杨叶子上,金闪闪晃到眼睛里来,无端觉得,我正走在幸福本身之中。

深秋到来,杨树的叶子黄得十分明亮。它们常常从树冠底部开始飘落,一层一层,如一个人先从下衣开始褪尽华裳。很少有哪棵杨树会完全赤裸地站在风中,总会有几片叶子历经冬日也不飘零。失去了叶子遮挡,杨树银白的枝干在冬季极为疏朗明亮。这真是一种响亮的树。

泡桐树,春末大大咧咧地开了满树粉白或粉紫的花,把整个村庄都荫庇其中。晚上八点,夜静之后,走在道路上,觉得是走在香气的河流之中,这河流温暖平缓,可以把人深深埋葬。开完了花,它才抽出叶子来。

洋槐树的椭圆形薄叶子可以摘一片对折后噙在嘴边当哨子吹,白色花如珍珠串,有着小家碧玉的矜持风姿。它的香气清新微凉,是山泉水。村人折它来生吃、蒸熟、炒蛋,没有被折的,几天后落花成霰,树下人拂了一身还满。

苦楝树是农村人的丁香。细碎紫花,浓郁芬芳,花落后结出比黄豆稍大的绿色果子。果子冬天变黄变软,若有人生了冻疮,就挤出果浆涂在患处,说是有效。

香椿树每三五家就有一棵。春天跟全国人民一样掰香椿芽,但并不讲究吃香椿炒蛋,而是直接用盐腌上当咸菜吃。我颇嫌它粗而过咸,不怎么爱吃。今年春天却念叨了几次,转而觉得它野得有味。

榆树不外乎是吃榆钱。蒸榆钱家家会做,没什么稀奇。我母亲煮面条起锅时,天女散花般撒一大把榆钱在上面。父亲嗔她胡做,我却喜欢那娇嫩微甜的清香。榆树树干深黑,皱纹深重,很可以入画。

我家老院子里种的全是泡桐树。厨房旁的两棵常成为我从房顶滑下的滑梯,院子当中的一棵罩着小饭桌,我们在桌子上吃过烧泥鳅。挨着水井的一棵,夏天时绑上装了一斤黄豆的编织袋,一天泼上四五次水,两天后就发出满满一包豆芽。靠着院墙的两棵,树干之间用竹枝支好架子,爬了两棵瓠子。它们开洁白的大花,秋天结了好几只大瓠子,晾干后成为水瓢。院门口的那几棵,雨后偶尔生出蘑菇来。母亲把蘑菇放到一张泡桐叶子上,撒一点盐包好,埋进挖好的土坑,再用泡桐叶子点一堆火。那是我和弟弟第一次吃烤蘑菇,也是我唯一一次吃到那样的烤蘑菇。

后来,我们家搬进了新院子。我从高中学校回家过周末,父亲正打算把院子全部硬化,只留两个一尺见方的坑给母亲种无花果,另外留一个一尺宽一米五长的花池。我让他留下所有土地,只用水泥铺三四条小路防止雨天路滑就行。可是,三周后,我再也不可能拥有一棵属于自己的泡桐树了。

再后来,我离开家乡,走进城市。城市有许多许多树,一种比另一种更美。我依然对它们满怀爱慕之心。在郑州工作的时候,我甚至知道花园路上最美的悬铃木就是中环百货门口的那棵。

只是,所有这些美丽的树,都不再跟我有关。

本文选自

《度光阴的人》

作者:苏辛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品方:时代华语

出版年:2020-7

配图 | 《摇摇晃晃的人间》《四个春天》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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