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发放500万人才补助 青岛20条举措助力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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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发放500万人才补助 青岛20条举措助力实体经济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有关决策部署,促进青岛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青岛市人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人社系统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推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提升为企服务水平等4个方面,研究提出20条政策举措,着力提高人社系统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3年发放500万人才补助 青岛20条举措助力实体经济

全力攻难点,最大程度保障用工需求

针对企业集中反映招工难问题,《通知》明确,将分批连贯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有约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面向东西部劳务协作地和70个劳务合作联盟城市开展有组织劳务输转,助力企业用工达产。搭建市、区(市)两级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将岗位任务和技能要求相近的员工、岗位进行对接匹配,帮助阶段性经营困难企业、缺工企业缓解人力资源供需难题。为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紧缺问题,《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结合培训成本按照每人600元至1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稳岗承压情况,《通知》提出,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着力减轻用工负担。支持企业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符合条件的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着力抓重点,最大努力提供智力支撑

引导企业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方面,《通知》明确,企业引进培育顶尖人才,三年内发放500万元人才补助。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三年每年按照企业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予以补贴。引进培养“金种子”人才,按照本科每名3000元、硕士每名5000元、博士每名1万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设立博士后站(基地)的单位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设站资助。对企业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贴和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引才方面,《通知》明确,为保障劳动用工、招才引智等作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委托猎头机构引进产业高端人才的,每引进1个人才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猎聘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供需对接等活动,每年评选影响力大、效果明显的活动,按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

奋力创亮点,最大力度优化涉企服务

强化专员服务制度。《通知》明确,建立健全区(市)、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等情况,建立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提升用工保障服务的精准性。

强化职称评审服务。《通知》明确,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强化企业用工指导。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电子集体合同,引导企业通过协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和民主管理,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知企想、应企声、解企难,下一步,青岛市人社系统将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摸清企业在就业、人才、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困境难题,持续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和服务直达市场主体,全面提升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工作水平。

原标题:青岛20条举措助力实体经济 3年发放500万人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