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财联社6月15日电,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15日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保障贷款资金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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