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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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新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出台

渭南日报 记者 张绚丽

6月23日,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渭南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渭南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正式印发。据悉,这是我市颁布实施的第四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描绘了崭新蓝图。

上一轮“两规”实施以来,全市妇女事业发展进步明显。一是健康得到明显改善,孕产妇死亡率、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等指标均提前达标。二是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改善,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不断提高。三是经济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8.5%。四是参与决策与管理逐步得到重视,全市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26.31%,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25.83%,市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33.33%,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27.08%。五是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就业比例达到46.6%。六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儿童事业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一是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 2011 年的 7.45‰和8.59‰下降至1.78‰和3.16‰。二是教育发展成就巨大,学前3年毛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均为98.8%。三是社会福利水平大幅提升,建立和完善了儿童医保制度,建立了孤儿与感染艾滋病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和孤儿生活保障制度。四是合法权益得到了合法维护,开展儿童合法权益维护行动,净化儿童成长社会文化环境。

新规划的基本框架与全国新“两纲”、省新“两规”保持一致,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序言主要阐述了新规划编制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依据。第二部分,明确了新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三部分,提出了新规划的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在发展领域上,妇女发展规划设置分别为健康、教育、经济等8个发展领域,提出71项主要目标,86项保障措施。儿童发展规划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等7个发展领域,提出71项主要目标,85项保障措施。第四部分,明确了新规划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第五部分,提出了监测评估的具体要求。

“两规”是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原则的重要举措。与上一轮“两个规划”相比,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三是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四是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妇女规划强调“共建共治共享”,儿童规划强调“鼓励儿童参与”。五是对标中省要求,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领域。

与国家新“两纲”和省新“两规”相比,我市的新规划既全面落实国家纲要和省上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又充分考虑和体现我市实际:一是主要目标方面提出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注重与我市“十四五”期间发展总体目标相衔接,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较全国和省上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增加了职业教育内容。二是保障措施方面更加具体和细化,更加符合市级层面的实际,便于今后实施。

未来十年,我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新“两规”要求,奋力谱写好渭南妇女儿童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让全市妇女儿童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